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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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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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7.5mg |
0.4克*36粒/盒 |
生产企业 | 贵州大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70190 |
国药准字Z20000105 |
说明 | ||
适应症 |
失眠症。尤其适用于不能耐受次晨残余作用的患者。 |
疏肝解郁、宁心安神。用于肝郁伤神所致的失眠症,症见:失眠多梦,精神抑郁或急躁易怒,胸胁苦满或胸膈不畅,口苦目眩,舌边尖略红,苔白或微黄,脉弦。 |
用法用量 |
口服,1片,临睡时服;老年人最初临睡时服半片,必要时1片;肝功能不全者,服半片为宜。 |
口服,一日2次,一次3粒,晚饭后临睡前服用。 |
副作用 |
与剂量及患者的敏感性有关。偶见思睡、口苦、口干、肌无力、遗忘、醉态,有些人出现异常的易恐、好斗、易受刺激或精神错乱、头痛、乏力。长期服药后突然停药会出现戒断症状(因药物半衰期短故出现较快),可能有较轻的激动、焦虑、肌痛、震颤、反跳性失眠及恶梦、恶心及呕吐,罕见较重的痉挛、肌肉颤抖、神志模糊(往往继发于较轻的症状)。 |
少数病人服用后出现胃部不适。 |
禁忌 |
禁用于对本品过敏者,失代偿的呼吸功能不全患者,重症肌无力、重症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患者。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佐匹克隆。其化学名称为:6-(5-氯吡啶-2-基)-7-[(4-甲基哌嗪-1-基)羰氧基]-5,6-二氢吡咯[3,4-b]吡嗪-5-酮。 |
酸枣仁(炒)、柴胡(酒炒)、白芍(炒)、合欢花、合欢皮、僵蚕(炒)、蝉蜕、灯心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色粉末,气微,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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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肌无力患者用药时需注意医疗监护,呼吸功能不全者和肝、肾功能不全者适当调整剂量。使用本品时应绝对禁止摄入酒精饮料。用药时间不宜过长,突然停药应小心监护,服药后不宜操作机械或驾车。 |
注意避免精神刺激,酗酒,过度疲劳;睡前避免摄食过量,不参加导致过度兴奋的活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