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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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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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 |
12mg(2ml)/瓶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40856 |
国药准字S1098003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伴有或不伴有过敏性结膜炎的过敏性鼻炎(季节性和常年性)。慢性特发性荨麻疹的对症治疗。 |
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过敏性皮肤病、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1次1片(10mg)或2片(20mg),1日1次;6-11岁儿童:1次半片(5mg),一日1次;2-5岁儿童:常用量为1次2.5mg,一日1次。 |
用法:本品仅供皮下注射,严禁静脉输注。临用时将20-25℃灭菌注射用水2ml注入本品瓶内,充分溶解后皮下注射。 用量:每次用一瓶。每个疗程注射3-5次,通常成人每次间隔4-7天,儿童每次间隔6-10天,观察一个月,若疗效不显著时,可按上述用法重复1-2个疗程,为维持效果可每3-4个月皮下注射一次。 |
副作用 |
1. 国外文献报道:12岁以上的病人中出现的大于1%的不良反应为:头疼(7.9%)嗜睡(3%)﹑口干(2.1%)。 2. 在12岁以下的儿童,观察到的大于1%的副作用为头疼(11.7%),口干(2.6%),嗜睡(1.25%)。 3. 在大于12岁的儿童中报道的小于1%的不良作用如下:腹痛﹑消化不良﹑鼻衄﹑鼻炎﹑鼻窦炎﹑恶心和失眠。 4. 在小于12岁的儿童中报道其它小于1%的不良作用还包括:食欲增加﹑腹泻﹑皮疹﹑烦躁﹑情绪不稳﹑多动﹑口味改变以及虚弱。 |
一般无不良反应,只有少数过敏体质病人,注射本品可能发生哮喘症状加剧、或荨麻疹、变态反应性鼻炎等症状,这些症状是一过性的,第二次注射时可以减量继续治疗。若哮喘明显加剧则应停止使用。 |
禁忌 |
对依巴斯汀或片剂中任何成分过敏患者。 |
1. 使用激素类药物,哮喘剧烈发作期,荨麻疹伴发喉头水肿,月经期,孕妇及极度衰弱的病人忌用。 2. 对人免疫球蛋白过敏者或有其他严重过敏史者忌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依巴斯汀( Ebastine)。 |
主要成份:组织胺人免疫球蛋白,系由经病毒灭活处理的人免疫球蛋白、磷酸组织胺配制而成。 辅料:硫代硫酸钠、葡萄糖。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冻干的白色或淡黄色疏松体,无融化迹象。重溶后为无色或淡黄色溶液,可带乳光。 |
注意事项 |
1. 对已知具有心脏病风险因素,例如QT延长综合症﹑低钾血症患者以及正在服用具有延长QT间期或CYP3A4酶抑制剂,例如吡咯类抗真菌药物和大环内脂类抗生素药物的患者服用时需注意(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2. 由于依巴斯汀在服用后1至3小时内起作用,所以不适用于急性过敏的单药紧急治疗。 3. 对驾驶和机械操作的影响:经过深入的研究表明,在建议治疗剂量下对人精神运动系统无影响。一项研究依巴斯汀对驾驶能力影响的试验表明,30mg以下的依巴斯汀对驾驶能力无任何不良影响。根据以上结论表明依巴斯汀在治疗剂量下对驾驶或使用机械的能力没有影响。 |
1. 本品重溶后出现混浊、异物或摇不散的沉淀,玻瓶有裂纹或过期失效者,均不可使用。 2. 过敏体质病人,首次注射的剂量适当减少,然后逐次增加。 3. IgG缺乏的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