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地奈德福莫特罗吸入粉雾剂(II)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布地奈德福莫特罗吸入粉雾剂(II)

参贝北瓜膏

规格

(160μg/4.5μg)*120吸

275g/瓶
生产企业

上海静安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H20140457

国药准字Z20063964
说明
适应症

1.哮喘:本品适用于需要联合应用吸入皮质激素和长效β2一受体激动剂的哮喘病人的常规治疗,吸入皮质激素和“按需”使用短效β2一受体激动剂不能很好地控制症状的患者,或应用吸入皮质激素和长效β2一受体激动剂,症状已得到良好控制的患者。 2.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针对患有COPD(FEV1≤预计正常值的50%)和伴有病情反复发作恶化的患者进行对症治疗,这些患者尽管长期规范的使用长效的支气管扩张剂进行治疗,仍会出现明显的临床症状。

平喘化痰,润肺止咳,补中益气。用于哮喘气急,肺虚咳嗽,痰多津少。

用法用量

1.哮喘   本品不用于哮喘的初始治疗。本品应个体化用药,并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调节剂量。这不仅在开始使用复方制剂时需要注意,当需要调节维持剂量时也需要注意。如果某个患者所需联合治疗的剂量超出了复方制剂的范围,则应增开适当剂量的β2-受体激动剂和/或皮质激素的单药吸入制剂。   剂量应逐渐减到能有效控制病人哮喘症状的最小剂量。患者应由医师定期复查评价以确保其使用最佳的本品剂量。若使用最小推荐量后能长期控制症状,下一步则需要考虑尝试单独使用吸入皮质激素。   对于本品,有两种使用方法:   A.维持治疗:本品作为常规维持治疗,另配快速起效的支气管扩张剂作为缓解药。   B.维持、缓解治疗:本品作为日常维持治疗,和按需缓解治疗。   A.维持治疗:   本品作为常规维持治疗,另配快速起效的支气管扩张剂作为缓解药。建议患者任何时候均随身携带另配的快速支气管扩张剂。   成年人(18岁和18岁以上):1—2吸/次,一日2次。有些病人可能需要使用量达到4吸/次,一日2次。   青少年(12—17岁):1—2吸/次,一日2次。   在常规治疗中,当一日2次剂量可有效控制症状时,应逐渐减少剂量至最低有效剂量,甚至一日一次给予本品。   快速支气管扩张剂用量的增加表明潜在病情有所加重,应重新评估哮喘治疗。   儿童(6岁和6岁以上):现已有一个更低的剂量供6--11岁的儿童使用。 (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口服,一次8克,一日3次。

副作用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β2 -受体激动剂治疗时所出现的可预期的药理学不良反应,如震颤和心悸。 2.常见(>1/100) : (1)中枢神经系统:头痛; (2)心血管系统:心悸; (3)骨骼肌肉系统:震颤; (4)呼吸道:口咽部念珠菌感染、咽部轻度刺激、咳嗽和声嘶。 3.不常见: (1)心血管系统:心动过速; (2)骨骼肌肉系统 :肌肉痉挛; (3)中枢神经系统:焦虑、躁动、紧张、恶心、眩晕、睡眠紊乱。 4.罕见(<1/1000) (1)皮肤:皮疹、寻麻疹、瘙痒; (2)呼吸道:支气管痉挛。 5.其中一些可能很严重的不良反应: (1)布地奈德:精 神病学症状如抑郁、行为异常(主要见于儿童)、糖皮质激素全身作用的症状和体征(包括肾上腺功能低下)、速发和迟发性过敏反应(包括皮炎、血管神经性水肿和支气管痉挛)、以及青肿等。 (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尚不明确。

禁忌

对布地奈德、福莫特罗或吸入乳糖有过敏反应的病人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布地奈德(160μg/吸)和富马酸福莫特罗(4.5μg/吸)。

北瓜清膏、党参、浙贝母、南沙参、生姜,辅料为饴糖。

性状

本品为多剂量粉吸入剂,在储库型干粉吸入装置中的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本品为棕褐色稠厚的半流体;味甜、微辛。

注意事项

运动员慎用。   在停用本品时需要逐渐减少剂量。不能突然停止使用。一如果发现治疗无效,或所需剂量超出本品的最高推荐剂量,患者应寻求医生帮助。突然或进行性的哮喘或COPD症状加重具有危及生命的可能性,患者需要紧急地医疗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应考虑需要增加皮质激素治疗,例如一个疗程的口服皮质激素,或在有感染时加用抗生素。应向病人建议随身携带缓解吸入药品,如本品(对于使用本品缓解、维持疗法的患者)或其他快速起效的支气管扩张剂(对于使用本品作维持治疗的患者)。   应提醒患者即便无症状时,应按处方要求吸入维持剂量的本品。运动以前,预防使用本品还没有研究数据。本品的缓解治疗应该在哮喘症状加重的时候使用,而不是常规的预防性使用,比如说在运动前。如果需要预防使用,应考虑使用单独的快速起效的支气管扩张剂。 (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脾气虚者,哮病发作期禁用。 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咳喘又急性发作;或是出现寒热表证,或是咳嗽喘息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均应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慎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