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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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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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95mg |
每100粒重10g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
批准文号 |
H20140779 |
国药准字Z20043828 |
说明 | ||
适应症 |
高血压。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异常的症状稳定的慢性心力衰竭。 |
清热镇惊,平肝降压。用于胸中郁热,肝阳上亢引起的头目眩晕项强脑胀,心悸多梦,烦躁起急,高血压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天一次,最好在早晨服用,可掰开服用,但不能咀嚼或压碎,服用时应该用至少半杯液体送服。同时摄入食物不影响其生物利用度。剂量应个体化,以避免心动过缓的发生。下列是有效的用药指导:高血压:47.5~95mg,一日一次。服用95mg无效的患者可合用其它抗高血压药,最好是利尿剂和二氢吡啶类的钙拮抗剂,或者增加剂量。心绞痛:95~190mg,一日一次。需要时可合用硝酸酯类药物或增加剂量。在症状稳定的心力衰竭中,与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利尿剂、也可能与洋地黄类药物联合治疗。患者患有稳定性慢性心力衰竭,至少在最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约为10%,通常与剂量有关。常见:一般副作用:疲劳,头痛,头晕(>1/100)循环系统:肢端发冷,心动过缓胃肠系统:腹痛,恶心,呕吐,腹泻和便秘。少见:一般副作用:胸痛,体重增加循环系统:心力衰竭暂时恶化中枢神经系统:睡眠障碍,感觉异常呼吸系统:气急,支气管哮喘或有气喘症状者可发生支气管痉挛罕见:一般副作用:多汗,脱发,味觉改变,可逆性性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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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以下情况禁用本品: 1、心源性休克。 2、病态窦房结综合征。 3、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 4、不稳定的、失代偿性心力衰竭患者(肺水肿、低灌注或低血压),持续地或间歇地接受β受体激动剂正变力性治疗的患者。 5、有症状的心动过缓或低血压。 6、本品不可给予心率0.24秒或收缩压7、心力衰竭适应症患者,如果其平卧位收缩压在多次测量时均低于100mmHg,在开始治疗前应对其是否适用本品进行重新评估。 8、伴有坏疽危险的严重外周血管疾病患者。 9、对本品中任何成份或其它β受体阻滞剂过敏者。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琥珀酸美托洛尔。 |
郁金、黄连、栀子、黄苓、天麻、珍珠母、黄芪、白芍、党参、麦冬、五味子、川芎、牛黄、水牛角浓缩粉、冰片。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棕褐色丸;气微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美托洛尔可能使外周血管循环障碍疾病的症状如间歇性跛行加重。对严重的肾功能损害、伴代谢性酸中毒的各种急症,及合用洋地黄时,必须慎重。患变异型(Prinzmetal氏)心绞痛的患者,在使用β受体阻滞剂后可能会由于α受体介导的冠状血管收缩而导致心绞痛发作的频度和程度加重。因此,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不能用于此类患者。选择性β1受体阻滞剂在使用时也必须慎重。对支气管哮喘或其他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应同时给予足够的扩支气管治疗,β2受体激动剂的剂量可能需要增加。美托洛尔的治疗对糖代谢的影响或掩盖低血糖的危险低于非选择性 |
1.本品性寒,痰湿中阴,清阳不升之眩晕、头痛者忌服。 2.忌食辛辣香燥,肥甘油腻,动火生痰之品。 3.治疗期间,血压降低不明显者,宜配合其他降压药物。 4.无高血压症状时停服或遵医嘱。 5.方中含白芍、党参,不宜与藜芦同用。 6.去除包装,嚼碎或掰小服用,切不可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