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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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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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05 |
每瓶装35ml |
生产企业 | ||
批准文号 |
H20140561 |
国药准字Z2002312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眼部干燥或因暴露于阳光或风沙所引起的眼部烧灼、刺痛等不适感,也是防止进一步刺激的保护剂。 |
祛风火。用于筋骨疼痛,风火牙痛,蚊虫咬伤,腰骨刺痛,皮肤痕痒,舟车晕浪。 |
用法用量 |
完全扭断然后拉掉瓶盖,打开滴眼液瓶。滴1-2滴于患眼。用后即弃。 |
外用,将适量的药液涂于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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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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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羧甲基纤维素钠。 |
薄荷油、丁香油、肉桂油、薄荷脑、麝香草酚、熏衣草油、桉油、松节油,辅料为茶油、黄色素。 |
性状 |
无色至浅黄色澄明粘稠液体。 |
橙黄色的澄清液体 |
注意事项 |
1.本品只可外用。2.为防止污染,勿将瓶嘴触及任何物体表面。不可重复使用,用后即弃。3.瓶嘴不得接触眼睛。4.如果应用时感觉眼痛、视力改变、眼睛持续充血或刺激感、症状加重或症状持续72小时以上,则应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5.孕妇、哺乳期妇女、老年人和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包装完好的滴眼液方可使用。7.配戴隐型眼镜时请勿使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3.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对黄蜂等螫伤或有全身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5.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