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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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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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05 |
4袋 |
生产企业 | 颈复康药业集团赤峰丹龙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40561 |
国药准字Z1502183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眼部干燥或因暴露于阳光或风沙所引起的眼部烧灼、刺痛等不适感,也是防止进一步刺激的保护剂。 |
清湿热,利小便。用于湿热下注,小便黄赤短涩,尿道灼热刺痛。 |
用法用量 |
完全扭断然后拉掉瓶盖,打开滴眼液瓶。滴1-2滴于患眼。用后即弃。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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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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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羧甲基纤维素钠。 |
木通、车前子(盐炒)、黄芩、茯苓、猪苓、黄柏、大黄、萹蓄、瞿麦、知母、泽泻、栀子、甘草、滑石。 |
性状 |
无色至浅黄色澄明粘稠液体。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 |
注意事项 |
1.本品只可外用。2.为防止污染,勿将瓶嘴触及任何物体表面。不可重复使用,用后即弃。3.瓶嘴不得接触眼睛。4.如果应用时感觉眼痛、视力改变、眼睛持续充血或刺激感、症状加重或症状持续72小时以上,则应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5.孕妇、哺乳期妇女、老年人和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包装完好的滴眼液方可使用。7.配戴隐型眼镜时请勿使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 |
1.通常结石直径≤0.5cm排石成功率较高;双肾结石或结石直径≥1.5cm或结石嵌顿时间长的病例忌用。 2.淋证属于肝郁气滞或脾肾两虚,膀胱气化不行者不宜使用。 3.方中含苦寒通利之品,有碍胎气,孕妇忌用。 4.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食品,以免助湿生热。 5.本品苦寒,不宜过量、久服。 6.注意多饮水,避免过度劳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