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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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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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 |
0.2g |
生产企业 | ||
批准文号 |
H20160532 |
国药准字J20140080 |
说明 | ||
适应症 |
奥氮平适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对奥氮平初次治疗有效的患者,巩固治疗可以有效维持临床症状改善。奥氮平适用于治疗中到重度的躁狂发作。对奥氮平治疗有效的躁狂发作患者,奥氮平可以预防双相情感障碍的复发。 |
本品用于治疗精神疾患,尤其是伴有阳性症状(例如:谵妄,幻觉,认知障碍)和/或阴性症状(例如:反应迟缓,情感淡漠及社会能力退缩)的急性或慢性精神分裂症,也包括以阴性症状为主的精神病患。 |
用法用量 |
精神分裂症:推荐奥氮平初始剂量为10mg/天。躁狂发作:单独治的初始剂量为15mg每日单次给药,联合治初始剂量10mg。预防双相情感障碍复发:推荐初始剂量为10mg/日。对于已经接受奥氮平治疗躁狂发作的患者,继续使用形同剂量预防复发。如果出现新的躁狂、混合发作或抑郁发作,则应继续进行奥氮平治(根据需要调整到最佳剂量),同时根据临床指征,对心境症状进行合并治。治疗精神分裂症、躁狂发作和预防双相障碍复发时,每日剂量可以根据个体临床情况在5-20mg/日的剂量范围内进行调整。若需使用超过推荐的初始剂量的给药剂量 |
通常情况下,若每天剂量小于或等于400mg,应一次服完,若每天剂量超过400mg,应分为两次服用。 阴性症状占优势阶段 推荐剂量为50至300mg/天。剂量应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调整。最佳剂量约为100mg/天。 阳性及阴性症状混合阶段 治疗初期,应主要控制阳性症状,剂量可为:400-800mg/天。然后根据病人的反应调整剂量至最小有效剂量。 急性期 治疗开始时,可以先以最大剂量400mg/天进行几天肌肉注射,然后改为口服药物治疗。口服推荐剂量为400-800mg/天,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200mg。然后可根据病人的反应情况维持或调整剂量。 任何情况下,均应根据病人的情况将维持剂量调整到最小有效剂量。 肾功能不全:由于氨磺必利通过肾脏排泄,故对于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为30-60ml/min的患者,应将剂量减半,对于肌酐清除率为10-30ml/min的患者,应将剂量减至三分之一。 由于缺乏充足的资料,故氨磺必利不推荐用于患有严重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肌酐清除率<10ml/min)(见禁忌)。 肝功能不全:由于氨磺必利代谢较少,对于患有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不需调整剂量。 |
副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嗜睡和体重增加。体重增加与用药前体重指数较低和起始剂量较高(>15mg)有关。少见不良反应:头晕、食欲增强、外周水肿、直立性低血压,急性或迟发性锥体外系运动障碍包括帕金森病样症状,静坐不能、肌张力障碍,一过性抗胆碱能作用包括口干和便秘,另外还有肝脏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无症状的一过性升高,尤其是在用药初期。血浆催乳素深度偶见一过性轻度升高,但与安慰剂无差异,且罕见相关临床表现(如男性乳房增大、泌乳及乳房增大),绝大多数病人无需停药即可恢复正常。 |
经常发生的不良反应:-血中催乳素水平升高,可引起以下临床症状:乳溢,闭经,男子乳腺发育,乳房肿胀,阳痿,女性的性冷淡。停止治疗,可恢复。-体重增加;-可产生锥体外系综合症(震颤,肌张力亢进,流涎,静坐不能,运动功能减退)。使用维持剂量时,这些症状通常处于中等程度,无需停药,使用抗胆碱能类抗震颤麻痹药物治疗,症状即可部分缓解。以50-300mg/天的剂量治疗优势缺失综合症,锥体外系症状的发生率很低(剂量依赖型)。临床研究显示,接受氨磺必利治疗的病人比接受氟哌啶醇治疗的病人出现锥体外系症状的几率小。很少发生的不良反应:-嗜睡;-胃肠道功能紊乱,例如便秘,恶心,呕吐,口干。极少发生的不良反应:-可出现急性肌张力障碍(痉挛性斜颈,眼球转动危象,牙关紧闭等症状)。无需停药,只需服用抗胆碱能类抗震颤麻痹药物即可恢复。-曾有报道,服用氨磺必利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尤其是延长服药后,主要症状为不自主的舌或脸部运动。抗胆碱能类抗震颤麻痹药物对此种症状无治疗作用,还有可能加重症状。-曾有报道,服用氨磺必利可引起低血压和心动过缓。-曾有报道,服用氨磺必利可引起QT间期延长,极少情况下可引起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见注意事项)。-过敏反应。-曾有报道,出现惊厥。-曾有报道,出现恶性综合证(见注意事项)。 |
禁忌 |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奥氮平过敏的患者。奥氮平口崩片慎用于有下列情况的患者:(1)有癫痫史或有癫痫相关疾病者;(2)任何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和/或中性粒细胞降低者;(3)有药物所致骨髓抑制/毒性反应史者;(4)伴发疾病、放疗或化疗所致的骨髓抑制;(5)嗜酸性粒细胞过多性疾病或骨髓及外骨髓增生性疾病;(6)前列腺增生、麻痹性肠梗阻和窄角性青光眼患者。 |
本品不能用于下列情况:*已知对药品中某成分过敏者;*有报道:接受抗多巴胺能药物(包括苯丙酰胺类药物)治疗的嗜铬细胞瘤患者,曾出现过严重的高血压;因此对于已知患有或怀疑患有嗜铬细胞瘤的患者,不应开具含有此药的处方。*由于没有相关的临床数据,15岁以下的儿童不建议服用本药。*哺乳期妇女;*已知患有或怀疑患有催乳素依赖性癌症的病人,例如:催乳素分泌性垂体腺瘤和乳腺癌;*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10ml/min)。*联合用于-舒托必利,-多巴胺能激动剂(金刚烷胺,无水吗啡,溴隐亭,卡麦角林,恩他卡棚,利苏力特,培高利特,吡贝地尔,普拉克索,喹那高利,罗匹尼罗),除了用于治疗帕金森氏病患者。(见药物间相互作用)本品通常不建议用于下列情况:*-联合用于:-酒精-左旋多巴-可能引起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的药物:Ia类(奎尼丁,氢化奎尼丁,丙吡胺)及Ⅲ类(胺碘酮,索他洛尔,多非利特,伊布利特)抗心律失常药物,某些精神抑制药物(硫利达嗪,氯丙嗪,左美丙嗪,三氟拉嗪,氰美马嗪,舒必利,硫必利,匹莫齐特,氟哌啶醇,氟哌利多),其它药物诸如:苄普地尔,西沙必利,二苯马尼,静脉用红霉素,咪唑斯汀,静脉用长春胺,卤泛群,喷他咪丁,司氟沙星,莫西沙星等-多巴胺能激动剂(金刚烷胺,无水吗啡,溴隐亭,卡麦角林,恩他卡棚,利苏力特,培高利特,吡贝地尔,普拉克索,喹那高利,罗匹尼罗)用于治疗帕金森氏病患者时。(见药物间相互作用)。 |
成分 |
奥氮平。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磺必利。 |
性状 |
详见说明书。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抗精神病药物恶性综合症(NMS):NMS是一种与抗精神病药物有关的潜在致死性的疾病。用奥氮平治疗的患者罕有NMS的报道。NMS的临床特征是高热、肌强直、意识改变和植物神经系统功能不稳定(脉搏和血压不规则、心动过速、大汗以及心脏节律紊乱)。附加症状还包括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横纹肌溶解)以及急性肾衰。如果患者的症状和体征提示NMS,或表现为不能解释的高热而不伴有NMS的其他临床特征,那么所有的抗精神病药物,包括奥氮平均应停用。2、迟发性运动障碍:在与氟哌啶醇超过6周的对比研究中,奥氮平治疗中发生 |
警告*恶性综合症:与其它精神抑制类药物合用时,可产生恶性综合症(高热,肌肉强直,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意识障碍,磷酸肌酸激酶含量升高)。高热时,尤其对于那些服用高剂量药物的病人,应停止抗精神病治疗。*延长QT间期氨磺必利延长QT间期,与剂量相关。这种作用可导致严重的室性心律失常,例如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若有心动过缓,低钾血症,先天性或获得性QT间期延长(合并用药也可延长QT间期),发生严重室性心律失常的危险性增加。如果临床情况允许,给药前应先确定病人没有以下可引起心律失常的因素存在:-心动过缓,心率<55次/分;-低钾血症;-先天性QT间期延长;-目前所进行的药物治疗可导致明显的心动过缓(<55次/分),低钾血症,心内传导减慢或QTc间期延长。对于准备接受长期精神抑制药物治疗的病人,心电图(ECG)应作为早期评价的一部分。由于本品含有乳糖,本品禁用于先天性半乳糖血症、葡萄糖或半乳糖吸收不良综合征或乳糖酶缺乏的患者。注意事项*由于药物主要通过肾脏排泄,所以对于患有肾功能不全的病人,应减少服药剂量(见用法和用量)。对于患有严重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没有相关的临床数据(见禁忌)。*精神抑制类药物可降低癫痫发作的阈值。所以对于有惊厥史的病人,服用氨磺必利时应仔细监控。*由于老年人对药物的高敏感性(可产生镇静或低血压症状),所以老年人服药时应注意。*对于患有帕金森氏病的病人,服药时应注意。除非必需使用精神抑制类药物治疗,否则应避免服用此药。对司机和机器操作者的作用对于司机和机器操作者,应特别注意,服用此药可出现瞌睡症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