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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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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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g*15袋(汉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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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汉典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百琪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819 |
国药准字Z45021745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除湿,通络止痛。用于风寒湿痹,肩臂腰腿疼痛。 |
祛风除湿。用于风湿骨痛,跌打损伤,风寒湿痹,积瘀肿痛。 |
用法用量 |
温开水冲服,一次一袋,一日三次,15天为一疗程,请坚持按疗程服用。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2次;外用擦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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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消化道溃疡患者忌服。 |
1.儿童、孕妇禁用。2.经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酒精过敏者禁用。4.肝肾功能不全者禁止口服。5.风寒外感,湿热有痰时禁服。 |
成分 |
清风藤、黑骨藤、追风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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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颗粒,气微香,味微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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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寒凉及油腻食物。2.该药品宜饭后服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它泻火及滋补性中药。4.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痛处发热,疼痛窜痛无定处,口干唇燥。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慎用。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2.外用时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糖尿病及其它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不胜酒力者慎服。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应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6.本品口服时不能长期服用。外用时不可长期或大面积使用。7.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搔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