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酸钠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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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玻璃酸钠滴眼液

维生素A软胶囊

规格

0.001

维生素A2.5万单位
生产企业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H20150150

国药准字H35020246
说明
适应症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A缺乏症,如夜盲症、干眼症、角膜软化、皮肤粗糙角化。

用法用量

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需使用频率更高(如每天使用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可在配戴隐形眼镜时使用,本品使硬性和软性隐形眼镜的配戴更加舒适,且不会形成任何的附着或残留物。本品适于长期治疗。

1.严重维生素A缺乏症:口服,成人每日10万单位,3日后改为每日5万单位,给药2周,然后每日1万到2万单位,再用药2月。

2.轻度维生素A缺乏症:每日3万到5万单位,分2到3次口服,症状改善后减量。

副作用

本品不含防腐剂,仅有极少数病例报道了不良反应如灼烧感或多泪,一旦停药不良反应立刻消失。

推荐剂量未见不良反应。但摄入过量维生素A可致严重中毒,甚至死亡。急性中毒发生于大量摄入维生素A(成人超过150万单位,小儿超过7.5万单位~30万单位)6小时后,病人出现异常激动或骚动、头昏、嗜睡、复视、严重头痛、呕吐、腹泻、脱皮(特别是唇和掌),婴儿头部可出现凸起肿块,并有骚动、惊厥、呕吐等颅内压增高、脑积水、假性脑瘤表现。慢性中毒可表现为骨关节疼痛、肿胀、皮肤瘙痒、口唇干裂、疲劳、软弱、全身不适、发热、头痛、呕吐、颅内压增高、视乳头水肿、皮肤对阳光敏感性增高、易激动、食欲不振、脱发、腹痛、夜尿增多、肝毒性反应、门静脉高压、溶血、贫血、小儿骨骺早愈合、妇女月经过少。

禁忌

对本品任一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

慢性肾功能衰竭时慎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钠。

化学名称:3,7-二甲基-9-(2,6,6-三甲基-l-环己烯-1-基)-2,4,6,8-壬四烯-1-醇醋酸酯(维生素A醋酸酯)。

性状

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本品内容物为黄色或深黄色油状液。

注意事项

本品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请在30分钟之后再使用本品。眼膏应在使用本品之后使用。

1.长期大剂量应用可引起维生素A过多症,甚至发生急性或慢性中毒,以6个月至3岁的婴儿发生率最高。

2.婴幼儿对维生素A敏感,应谨慎使用。

3.老年人长期服用维生素A可能因视黄基醛清除延迟而致维生素A过量。

4.长期大剂量应用可引起齿龈出血、唇干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