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片(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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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片(I)

格列齐特缓释片

规格

磷酸西格列汀50mg(以游离碱计)和盐酸二甲双胍500mg

30mg
生产企业

万特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H20140774

国药准字H20103395
说明
适应症

本品配合饮食和运动治疗,用于经二甲双胍单药治疗血糖仍控制不佳或正在接受二者联合治疗的2型糖尿病患者。

本品当单用饮食疗法运动治疗和减轻体重不足以控制血糖水平的成人II型糖尿病。

用法用量

一般建议:

用本品进行降糖治疗时,应根据患者目前的治疗方案、治疗的有效程度、对药物的耐受程度给予个体化的剂量,但不能超过磷酸西格列汀100 mg和二甲双胍2000 mg的每日最大推荐剂量。

通常的给药方法是每日两次,餐中服药,并且在增加药物剂量时应当逐渐增量以减少二甲双胍相关的胃肠道副作用。

剂量推荐:

根据患者目前的治疗方案来决定本品的初始剂量。每日服药两次,餐中服药。可供选择的药物剂量有:

50mg西格列汀/500mg盐酸二甲双胍

50mg西格列汀/850mg盐酸二甲双胍

对于单独服用二甲双胍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

本品的初始剂量应当提供西格列汀的剂量为50mg每日两次(每日总剂量100mg)再加上目前正在服用的二甲双胍的剂量。

对于正同时接受西格列汀和二甲双胍治疗,现需要更换治疗方案的患者:

本品的初始剂量可根据患者目前正在服用的西格列汀和二甲双胍的剂量选择。

口服,仅用于成年人。每日1次,剂量为30~120mg(1至4片)。建议于早餐时服用。如某日忘记服用药物,第二日服药剂量不得增加。与所有降血糖药一样,应根据患者的代谢反应(血糖,HbAlc)来调整剂量。

副作用

西格列汀二甲双胍复方制剂中各活性成分的不良反应:西格列汀已知不良反应:在西格列汀单药治疗的患者中发生率≥5%且比接受安慰剂患者更常见的不良事件(不考虑研究者对因果关系的评估)是鼻咽炎。二甲双胍的已知不良反应:开始二甲双胍治疗后最常见(>5%)的已确定不良反应是腹泻、恶心/呕吐、胃肠胀气、腹部不适、消化不良、衰弱和头痛。其他少见者为大便异常、低血糖、肌痛、头晕、指甲异常、皮疹、出汗增加、味觉异常、胸部不适、寒战、流感样症状、潮热、心悸、体重减轻等。二甲双胍可减少维生素B12吸收,但极少引起贫血。捷诺达在治疗剂量范围内,引起乳酸性酸中毒罕见。上市后经验:在捷诺达或其成分之一西格列汀上市使用后,有如下其他的不良反应报告。这些不良反应可见于捷诺达或西格列汀单药治疗和/或与其它降血糖药联合治疗。由于这些反应由不确定数量的人群自发报告,通常不可能可靠地估计其发生频率或与药物暴露量建立因果关系。过 敏反应,包括过敏症、血管性水肿、疹、风疹、皮肤血管炎和剥脱性皮肤损害,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急性胰腺炎,包括致死性和非致死性 出血性和坏死性胰腺炎;肾功能恶化,包括急性肾功能衰竭(有时候需要透析);上呼吸道感染;肝酶水平升高;便秘;呕吐;头痛;关节痛;肌痛;肢体疼痛;背 痛。实验室检查:磷酸西格列汀:在接受西格列汀和二甲双胍治疗的患者中实验室不良反应的发生率(7.6%)与接受安慰剂和二甲双胍治疗的患者(8.7%)相似。在大多数但不是所有研究中,由于嗜中性粒细胞小幅度增加,观察到白细胞计数出现小幅度增加(相对于安慰剂,白细胞的差异大约为200细胞/uL;白细胞的基线平均值大约为6600细胞/uL)。实验室参数的变化被视为没有临床意义。盐酸二甲双胍:在 二甲双胍的一项为期29周的对照试验中,在大约7%的患者中观察到既往正常的维生素B12血清浓度降低到正常水平以下,但没有临床表现。这种维生素B12 水平的下降可能是由于二甲双胍干扰了B12-内因子复合物吸收B12所致,然而,该现象伴有贫血非常罕见。停用二甲双胍或补充维生素B12后很快缓解。

低血糖:如同其它磺脲类药物,尤其在进餐间隔时间不规则,或少吃了一餐或数餐的情况下,用格列齐特缓释片治疗可能导致低血糖发生。低血糖可有如下症状:头痛,极度饥饿,恶心,呕吐,倦怠,瞳睡,睡眠障碍,激动,攻击性行为,集中力和注意力下降,反应迟缓,抑郁.精神错乱,视觉及语言障碍,失语,震颤,不全性麻痹,感觉障碍,头晕,乏力感,自我控制丧失,谵妄,惊厥,呼吸表浅,心动徐缓,倦睡和意识丧失甚至昏迷至死亡。另外,观察到肾上腺素能反调节症状:出汗,皮肤潮湿,焦虑,心动过速,高血压,心悸、心绞痛及心律失常。这些症状通常在摄入碳水化合物(糖)后消失。然而,人造糖类替代品无效。对于长期严重低血糖病便例,即使因吸收了糖而暂时得到控制,仍然可能需要立即药物治疗,甚至需要住院治疗。胃肠道功能障碍:例如腹痛,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揭,便秘都有过较少报导,但如在早餐时服用格列齐特,这些症状可以避免或使风险降到最低。罕见的不良反应:一皮肤和皮下组织反应:皮疹,瘙痒,荨麻疹,红斑,斑丘疹,起疱。其它磺脲粪药物,援少数病例有过敏性结节性脉管炎。一血液疾病:极罕见,包括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粒细胞减少等,这些异常通常是可逆的,治疗停止时消失。其它磺脲类药物,少数病例可见红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贫血及各类血细胞减少等。一肝一胆疾病:肝酶水平增高(AST,ALT,碱性磷酸酶),肝炎(罕见)。如有胆汁鄯积性黄疽出现.中止治疗。其它磺脲类药物,少数病例罕见肝酶水平增高,肝功能不垒(胆汁郁积和黄疸),甚至出现肝炎,中断治疗后,症状消退。仅有少数病例出现危及生命的肝功能衰竭。通常这些症状于中断治疗后一般都会消失。一视力障碍:暂时性视力障碍,可能是因为开始治疗时的血糖水平变化。

禁忌

本品(磷酸西格列汀/盐酸二甲双胍)的禁忌包括:

1. 肾病或肾功能异常,即血清肌酐水平≥1.5mg/dl(男性)、≥1.4mg/dl(女性),或肌酐清除率异常,这些情况也有可能是由循环衰竭(休克)、急性心肌梗死和败血症引起。

2. 已知对磷酸西格列汀、盐酸二甲双胍或本品的任何其它成分过敏(参见注意事项,磷酸西格列汀,过敏反应和不良反应,上市后经验)。

3. 急性或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在内,无论是否伴有昏迷。

对于接受影像学检查需要血管内注射含碘造影剂的患者,应暂时停止本品治疗,因为这类造影剂可能造成急性肾功能改变(参见注意事项:盐酸二甲双胍)。

1.已知对格列齐特或其中一种赋形剂、其它磺脲类、磺胺类药物过敏;2.1型糖尿病:3.糖尿病昏迷前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4.严重肾或肝功能不全:对这些病例建议应用胰岛素;5.应用咪康唑治疗者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磷酸西格列汀和盐酸二甲双胍。

本品主要成分为格列齐特。

性状

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片(I):本品为淡粉色异形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本品为类白色片。

注意事项

本品不能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患者。

胰腺炎:在上市后经验中,接受西格列汀二甲双胍治疗的患者中曾报道了急性胰腺炎,包括致死性和非致死性出血性或坏死性胰腺炎(参见不良反应,上市后经验)。由于这些报告由不确定数量的人群自发报告,通常不可能可靠地估计其发生频率或与药物暴露量建立因果关系。在开始西格列汀二甲双胍治疗后必须仔细观察患者的症状和体征。若怀疑胰腺炎,必须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相应的治疗。目前尚未在既往有胰腺炎病史的患者中进行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的研究。目前还不清楚既往有胰腺炎病史的患者使用西格列汀二甲双胍是否会增加胰腺炎发生的风险。必须将急性胰腺炎的特征性症状告知患者:持续性、重度腹痛。

监测肾功能:已知二甲双胍和西格列汀都主要通过肾脏排泄。随着肾功能损害程度加重,二甲双胍在体内蓄积和乳酸酸中毒的发生风险相应增加。因此血清肌酐水平超过其年龄相应的正常值上限的患者,不能服用本品。对于高龄患者,应当谨慎调整本品的剂量,用最低药物剂量达到适当的血糖控制效果,因为年龄的增加是与肾功能降低相关的。

已有关于肾功能恶化的上市后报告,包括急性肾衰竭,有时需要透析。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当先评价患者的肾功能并确保肾功能正常,开始服药后每年至少检查一次肾功能。对于估计肾功能正在恶化的患者,尤其是老年人,应当经常检查肾功能,一旦发现肾功能损害时应立即停止本品治疗。

磷酸西格列汀

过敏反应:在接受本品成分之一西格列汀治疗的患者中,曾出现严重的过敏反应的上市后报告。这些不良反应包括过敏症、血管性水肿和剥脱性皮肤损害,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这些不良反应在开始西格列汀治疗后3个月内发生,其中部分报告见于首次给药后。如果怀疑过敏反应,必须停止本品治疗,评估导致不良事件的其它潜在原因并开始针对糖尿病的其他治疗。(参见禁忌和不良反应,上市后经验。)

盐酸二甲双胍

乳酸酸中毒∶乳酸酸中毒是一种罕见但严重的代谢系统并发症,可以在本品(磷酸西格列汀/盐酸二甲双胍)治疗过程中因为二甲双胍的蓄积而发生;一旦发生,致死率在50%左右。乳酸酸中毒的发生还与许多病理生理情况有关,包括糖尿病以及任何导致组织严重灌注不足和低氧的状况。乳酸酸中毒的临床特点为:血乳酸水平升高(>5mmol/L)、血pH值下降、电解质紊乱伴阴离子间隙增高以及乳酸/丙酮比率增高。如果导致乳酸酸中毒的原因是二甲双胍,此时二甲双胍血浆水平一般会>5μg/mL。

据文献记录,接受盐酸二甲双胍治疗的患者乳酸酸中毒的发生率是非常低的(约0.03例/1000患者/年,其中死亡病例约0.015例/1000患者/年)。临床试验中每年有2万多例患者接受二甲双胍治疗,没有发生乳酸酸中毒的报告。报告的乳酸酸中毒病例主要发生在有严重肾功能不全的糖尿病患者身上,包括肾脏本身疾病和肾脏低灌注的患者,且这些患者往往还患有其它内科/外科疾病,服用了多种伴随药物。需要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发生乳酸酸中毒的危险性增高,尤其是那些非稳定性或急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这些患者组织发生灌注不足和低氧血症的危险性高于常人。患者肾功能不全的程度越重、年龄越大,发生乳酸性酸中毒的危险性越高。因此,如果能够定期监测服用二甲双胍患者的肾功能并将二甲双胍调整到最低有效剂量,则患者发生乳酸酸中毒的危险性将大大降低。老年患者在治疗时尤其应当注意监测肾功能的变化。年龄≥80岁的老年患者不能接受二甲双胍治疗,除非患者的肌酐清除率证明患者的肾功能没有下降,因为这类患者比其它患者更容易发生乳酸酸中毒。另外,一旦患者出现与低氧血症、脱水或败血症相关的任何临床症状,都应立即停止二甲双胍治疗。由于肝功能受损会严重削弱患者体内乳酸的清除能力,因此如果患者存在肝病的临床症状或实验室检查证据,应避免服用二甲双胍。医生还应当告诫服用二甲双胍的患者避免过度饮酒(无论是短期还是长期的大量饮酒),因为酒精会增强盐酸二甲双胍对乳酸代谢的影响。此外,患者在接受任何血管内注射造影剂的影像学检查或任何手术之前都应当暂时停止二甲双胍治疗。

服用二甲双胍的患者,如果空腹静脉乳酸水平高于正常值上限,但小于5mmol/L时,不一定表示患者即将发生乳酸酸中毒,也可能用其他机制来解释,例如糖尿病控制不佳、肥胖、剧烈体力活动或标本处理过程中发生的技术问题。

任何糖尿病患者如果发生代谢性酸中毒,但缺乏酮症酸中毒的证据(酮尿和酮血症)时,都应怀疑有乳酸酸中毒的可能。

乳酸酸中毒是一种急症,必须住院治疗。服用二甲双胍的患者一旦发生乳酸酸中毒应当立即停止二甲双胍治疗,并迅速给予全身支持性治疗措施。由于盐酸二甲双胍是可以通过透析清除的(血流动力学稳定情况下清除率为170mL/min),所以对于乳酸酸中毒患者可以推荐通过血液透析来缓解酸中毒并清除蓄积的二甲双胍。通过这种治疗措施常常可以快速扭转患者的症状,帮助患者痊愈(参见禁忌)。

低血糖:接受二甲双胍单药治疗的患者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发生低血糖。低血糖经常发生在以下情况:能量摄入不足、剧烈运动后没有及时补充能量、同时还接受了其他降血糖药物(比如磺酰脲类药物和胰岛素)治疗或饮酒。老年、体弱、营养不良的患者以及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足、酒精中毒的患者,尤其容易发生低血糖。老年人和接受β-肾上腺受体阻滞剂治疗的患者发生低血糖时通常难以发现。

服用其他可能影响肾功能或二甲双胍代谢的药物:这些药物由于可以影响肾功能,或导致血流动力学状态的变化,或影响二甲双胍的代谢,例如通过肾小管排泄清除的阳离子药物(参见药物相互作用-盐酸二甲双胍),服用时应谨慎。

涉及血管内注射碘造影剂的影像学检查(例如静脉尿路造影、静脉胆管造影、血管造影、注射静脉造影剂的计算机断层扫描[CT]):血管内注射碘造影剂的影像学检查,可能导致急性肾功能改变,并且与接受二甲双胍治疗的患者发生乳酸酸中毒相关(参见禁忌)。因此患者在准备接受这种影像学检查之时或之前应暂时停止服用本品,且在检查结束后的48小时内也不能服用,直到再次检查肾功能证实正常以后才能重新服用本品治疗。

低氧状态:任何原因引起的循环衰竭(休克)、急性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以及其他引起低氧血症的情况,都可能引起乳酸酸中毒,还可以引起肾前性氮质血症。一旦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发生上述事件,应当立即停药。

手术:患者在接受任何手术(除非是不限制食物和液体摄入的小手术)之前都应当暂时停止本品治疗,除非患者能够重新进食且复查肾功能正常以后才能重新开始本品治疗。

饮酒:已知饮酒可以增强二甲双胍对乳酸代谢的影响。因此医生应当告诫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避免过度饮酒,无论是短期或长期大量饮酒。

肝功能受损:由于发生过几例与肝功能受损有关的乳酸酸中毒,因此对于有肝病的临床表现或实验室证据的患者,都应当避免使用本品。

维生素B12水平:在一项为期29周的二甲双胍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约7%既往血维生素B12水平正常的患者,服药后维生素B12水平降低到正常范围以下,但没有临床症状。这种维生素B12水平的下降可能是因为二甲双胍干扰了维生素B12-内因子复合物吸收维生素B12所致,但发生这种情况的患者罕见贫血,且在停用二甲双胍或补充维生素B12后很快缓解。建议服用本品的患者每年接受一次血液学参数的检查,一旦出现任何明显的参数异常都应当仔细追查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某些个体(维生素B12或钙的摄入或吸收不足)似乎更容易发生维生素B12水平低于正常值。这类患者每2~3年常规检查一次血维生素B12水平可能会有益。

既往血糖控制良好但近期临床状况发生变化的2型糖尿病患者:既往通过本品治疗病情一直控制良好的2型糖尿病患者,如果出现实验室检查异常或出现临床症状(尤其是模糊和很难界定的症状)时,应立即检查有无酮症酸中毒或乳酸酸中毒。检查项目包括测量患者的电解质、酮体、血糖,如果需要还可以测量血pH值、乳酸、丙酮酸以及二甲双胍水平。一旦患者发生任何一种酸中毒都应当立即停止本品治疗,并给予恰当的治疗措施。

血糖控制不佳:既往血糖控制良好的患者,一旦发生应激例如发热、创伤、感染或接受手术时,都有可能出现暂时的血糖控制不佳。此时,有必要停止本品治疗,暂时给予胰岛素治疗。急性期过后可以重新开始本品治疗。

低血糖:此药物治疗应建议用于有可能定时进餐(包括早餐)的患者。由于延迟进餐,食物不足或低碳水化合物,可使低血糖危险增加,所以定时摄食碳水化合物很重要。低血糖更可能发生于食用低热量食物,相当大量或长时间运动后,饮酒后或合并应用其他降糖药物之患者。低血糖可发生于应用磺脲类药物后(参见[不良反应])。有些病例可以很严重且持续很长时间。可能需要住院,并且葡萄糖滴注持续数天。为了减少低血糖发作的危险,必须小心选择病人及所用的剂量以及对患者解释清楚低血糖的情况。下列因素将促进低血糖的发生:—患者拒绝合作或无能力合作(特别是老年人);—营养不良,不按时进餐,忘记进餐,禁食或改变食物;—运动和摄取碳水化合物二者间不平衡;—肾功能不全;—严重肝功能不全;—格列齐特缓释片服用过量;—某些内分泌疾病:甲状腺功能低减;垂体和肾上腺功能不全;—与某些其他的药物合并应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肾与肝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或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格列齐特之药代动力学和/或药效学可能发生改变。这些患者低血糖可能持续时间长,应进行适当的处理。—需向患者说明的资料:应向患者和其家属解释清楚低血糖的危险性,包括症状、治疗以及引起低血糖的原因。并告诉患者遵守饮食治疗,按时运动及监测血糖水平的重要性。—血糖不平衡:患者有下列任何情况,口服治疗糖尿病药物,可使血糖浓度受到影响:发热、外伤、感染、外科手术。某些情况可能需要应用胰岛素。所有口服降糖药,包括格列齐特,长期应用时,药效对许多病人都会减弱。这可能由于糖尿病的严重程度进展,或者是由于对治疗的反应减低,这种现象称为继发性失效,应与原发性失效区分,后者指该药物指定为对某一些患者作为非常前期治疗而证明是无效者。在将患者定为继发性失效前必须考虑适当调整剂量以及监督其饮食治疗和运动。—实验室检查:糖基化血红蛋白水平(或空腹血糖水平)是评估降糖疗效较好的指标。自我监测血糖是非常有效的。—对驾驶及操作机器的影响:在驾驶和/或操作机器时患者应警惕低血糖症状,特别是在开始治疗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