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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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硫酸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

茶碱缓释胶囊

规格

100ug*200揿(万托林)

0.2g(按C7H8N4O2计)
生产企业

上海爱的发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H20150673

国药准字H20010413
说明
适应症

本品主要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急性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1、本品用于缓解或预防各年龄组成人和3岁以上儿童的支气管哮喘的发作。用于哮喘急性发作后的维持治疗能有效地防止再次发作。与β2受体激动剂或糖皮质激素合用其疗效比单用任何一种药物更佳,且不良反应降低,耐受性更好。

2、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伴有的支气管痉挛的症状。

茶碱缓释胶囊(Ⅱ):

1、缓解或预防各年龄组成人和3岁以上儿童的慢性支气管哮喘或哮喘持续状态。哮喘持续状态后的维持治疗能有效地防止再次发作。与β2受体激动剂或糖皮质激素合用其疗效比单用任何一种药物更佳,且副作用降低,耐受性更好。

2、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伴有的可逆性支气管痉挛的症状。

3、是慢阻肺病人(COPD)冬季正常生活的保障,尤其对夜间发作的哮喘更适宜。

用法用量

本品只能经口腔吸入使用,对吸气与吸药同步进行有困难的患者可借助储雾器。

成人:

缓解哮喘急性发作,包括支气管痉挛:以1揿100微克作为最小起始剂量,如有必要可增至2揿。

用于预防过敏原或运动引发的症状:运动前或接触过敏原前10-15分钟给药。对于长期治疗,最大剂量为每日给药4次,每次2揿。

老年人用药:

老年患者的起始用药剂量应低于推荐的成年患者用量。如果没有达到充分的支气管扩张作用,应逐渐增加剂量。

儿童:

用于缓解哮喘急性发作,包括支气管痉挛或在接触过敏原之前及运动前给药的推荐剂量为1揿,如有必要可增至2揿。

长期治疗一最大剂量为每日给药4次,每次2揿。

本品可借助英立畅(Babyhaler)对5岁以下婴、幼儿给药。

肝功能损害患者:

约60%的口服沙丁胺醇代谢成无活性形式(不仅包括片剂和糖浆,同时也包括约90%的吸入剂量),肝功能的损害可造成原形沙丁胺醇的蓄积。

肾功能损害患者:

约60 - 70%吸入药量或静脉注射的沙丁胺醇经尿液以原型排出。肾功能损害的患者需减少剂量以防止过度或延长的药物作用。

随需要而使用本品,任一24小时内的用药量不得超过8揿。若需增加给药频率或突然增加用药量才能缓解症状,表明患者病情恶化或对哮喘控制不当。过量的药物会导致不良反应,因此,只有在医生的指导下,才可增加剂量或用药次数。 (参见【注意事项】)。

1、口服,每日给药1次,由于哮喘往往在凌晨发作或在凌晨加重,服药时间最好选在晚上8-9点钟。

2、成人患者:一般每日1次(200mg),病情较重者或慢性患者加服1次(200mg,早上8-9点钟),但须根据个体差异,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用药量,最大用量不宜超过每日600mg。剂量较大时,可每日早晚2次分服,并尽量进行血药浓度测定调节剂量。

3、3岁以上的儿童患者可以按100mg开始治疗,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0mg/kg。

茶碱缓释胶囊(Ⅱ):

吞服整个胶囊,或将胶囊中小丸倒在半食匙温水或流体食物中吞服。成人一次0.2-0.3g,每12小时1次;1-9岁儿童一次0.1g;9-12岁儿童一次0.2g;12-16岁少年一次0.2g。

副作用

⒈过敏反应及反常的支气管痉挛。

⒉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震颤、恶心、心悸、头痛、失眠。

⒊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头晕、目眩、口咽发干。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不良反应与个体对茶碱清除速率的快慢有关,毒性常出现在药物血清浓度15-20μg/ml时,当少数病人茶碱血药浓度超过20μg/ml时,常见头痛、恶心、呕吐和失眠,较少见的有消化不良、震颤和眩晕。多为轻至中度,重度罕见。当血药浓度超过40μg/ml时可发生发热、失水、惊厥等,严重者甚至呼吸心跳停止。

禁忌

对本品及其他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药过敏者禁用,甲状腺机能亢进患者禁用。

1、对茶碱不能耐受的病人禁用。

2、未治愈的潜在癫痫患者及急性心肌梗死伴有血压降低者禁用。

成分

硫酸沙丁胺醇。

本品主要成分为茶碱。

性状

本品为一采用定量压缩装置给药的气雾剂,其内容为白色至类白色混悬液。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的球形小丸。

注意事项

⒈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心功能不全等患者应慎用。

⒉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

⒊肾上腺素受体兴奋剂敏感者慎用,使用时从小剂量开始。

⒋若使用一般剂量无效时应咨询医生,不能随意增加用量或用药次数。

5.本品为处方药,运动员慎用。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1、茶碱缓释胶囊不可咀嚼或打开胶囊服用,不应超过医生的处方剂量。

2、本品不适用于哮喘发作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

3、茶碱可致心律失常可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对患者心律异常或心律有任何显著变化者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

4、有消化性溃疡,肝肾功能不全、肝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持续高烧的及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有低氧血症、高血压患者应慎用。并注意监测血清茶碱浓度。

5、吸烟者茶碱的肝代谢加强,需增加用药剂量。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尽量避免使用茶碱制剂。

7、儿童用药:小儿的药物消除率较高,达到有效的血药浓度需用较大剂量,用药时应监测其血药浓度。

8、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茶碱的消除率可能会有不同,因此需检测血药浓度并维持在7.5-12.5μg/ml。

9、药物过量:应立即紧急处理,处理原则同普通茶碱制剂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