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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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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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ug*200揿(万托林) |
每盒内装10粒胶囊和1个药粉吸入器。 每盒内装30粒胶囊和1个药粉吸入器。 |
生产企业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50673 |
国药准字HJ20210033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主要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急性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
本品适用于使用长效β2受体激动剂和吸入性糖皮质激素联合维持治疗未能充分控制的成年哮喘患者的维持治疗。 |
用法用量 |
本品只能经口腔吸入使用,对吸气与吸药同步进行有困难的患者可借助储雾器。 成人: 缓解哮喘急性发作,包括支气管痉挛:以1揿100微克作为最小起始剂量,如有必要可增至2揿。 用于预防过敏原或运动引发的症状:运动前或接触过敏原前10-15分钟给药。对于长期治疗,最大剂量为每日给药4次,每次2揿。 老年人用药: 老年患者的起始用药剂量应低于推荐的成年患者用量。如果没有达到充分的支气管扩张作用,应逐渐增加剂量。 儿童: 用于缓解哮喘急性发作,包括支气管痉挛或在接触过敏原之前及运动前给药的推荐剂量为1揿,如有必要可增至2揿。 长期治疗一最大剂量为每日给药4次,每次2揿。 本品可借助英立畅(Babyhaler)对5岁以下婴、幼儿给药。 肝功能损害患者: 约60%的口服沙丁胺醇代谢成无活性形式(不仅包括片剂和糖浆,同时也包括约90%的吸入剂量),肝功能的损害可造成原形沙丁胺醇的蓄积。 肾功能损害患者: 约60 - 70%吸入药量或静脉注射的沙丁胺醇经尿液以原型排出。肾功能损害的患者需减少剂量以防止过度或延长的药物作用。 随需要而使用本品,任一24小时内的用药量不得超过8揿。若需增加给药频率或突然增加用药量才能缓解症状,表明患者病情恶化或对哮喘控制不当。过量的药物会导致不良反应,因此,只有在医生的指导下,才可增加剂量或用药次数。 (参见【注意事项】)。 |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吸入一粒150/50/80μg 或150/50/160μg 胶囊的药物。本品最大推荐剂量为150/50/160μg ,每日一次。本品仅供经口吸入给药,本胶囊不得口服。 |
副作用 |
⒈过敏反应及反常的支气管痉挛。 ⒉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震颤、恶心、心悸、头痛、失眠。 ⒊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头晕、目眩、口咽发干。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1 口腔念珠菌病、口咽念珠菌病。 2 无症状性菌尿、菌尿症、膀胱炎、尿道炎、尿路感染、尿路病毒感染。 3 药疹、药物性超敏反应、超敏反应、皮疹、瘙痒性皮疹、荨麻疹。 4 血葡萄糖升高,高血糖症。 5 头痛、紧张性头痛。 6 窦性心动过速、室上性心动过速、心动过速。 7 吞咽痛、口咽不适、口咽疼痛、咽喉刺激。 8 慢性胃炎、肠炎、胃炎、胃肠炎、胃肠炎症。 9 口干、咽干。 10 药疹、皮疹、丘疹样皮疹、瘙痒性皮疹。 11 眼部瘙痒症、瘙痒症、生殖器瘙痒。 12 背痛、胸部肌肉骨骼疼痛、骨骼肌肉疼痛、肌痛、颈痛。 |
禁忌 |
对本品及其他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药过敏者禁用,甲状腺机能亢进患者禁用。 |
对本品活性成份或者任何辅料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
成分 |
硫酸沙丁胺醇。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活性成份为醋酸茚达特罗、格隆溴铵和糠酸莫米松 |
性状 |
本品为一采用定量压缩装置给药的气雾剂,其内容为白色至类白色混悬液。 |
本品为透明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至类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⒈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心功能不全等患者应慎用。 ⒉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 ⒊肾上腺素受体兴奋剂敏感者慎用,使用时从小剂量开始。 ⒋若使用一般剂量无效时应咨询医生,不能随意增加用量或用药次数。 5.本品为处方药,运动员慎用。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本品不应用于治疗急性哮喘症状,包括需要短效支气管扩张剂治疗的支气管痉挛急性发作。增加使用短效支气管扩张剂以缓解症状显示病情控制不佳,应接受医生评估。 使用本品治疗期间,可能发生哮喘相关不良事件和急性发作。若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后哮喘症状仍未得到控制或加重应要求患者继续接受治疗但需寻求医学建议。 患者不应在无医生指导的情况下停止使用本品治疗,因为停药后症状可能复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