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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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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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70mg(按C4H13NO7P2计) |
1mg*14片 |
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60100 |
国药准字H2005032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预防髋部和脊髓骨折(脊骨压缩性骨折)。 |
适用于绝经后妇女的晚期乳腺癌的治疗。对雌激素受体阴性的病人,若其对他莫昔芬呈现阳性的临床反应,可考虑使用本品。 适用于绝经后妇女雌激素受体阳性的早期乳腺癌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本品口服。每日早餐前至少30分钟空腹用200ml温开水送服,一次10mg,一日1次。 |
口服,每日一次,每次1片(1毫克)。对轻度肝功能或轻至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一般可勿需调整剂量。对于早期乳腺癌,推荐的疗程为5年。 |
副作用 |
腹痛,腹泻,恶心,便秘,消化不良,如不按规定服用方法者可有食道溃疡,偶有血钙降低,短暂白细胞升高,尿红细胞、白细胞升高。 |
1.本品副作用主要包括皮肤潮红、阴道干涩、头发油脂过度分泌、胃肠功能紊乱(厌食、恶心、呕吐和腹泄)、乏力、忧郁、头痛或皮疹等。副作用通常为轻度或中度,容易为病人所耐受。 2.本品子宫出血现象偶见报告,主要出现在患者从现有的激素疗法改为本品治疗的前几周,如有持续出血现象,需进行进一步的评价。 3.在应用本品的晚期乳腺癌患者中有肝功能改变的报道(如转肽酶及碱性磷酸酶升高),但这些患者中许多人都已经有肝脏转移或骨转移。这些变化起因的研究尚未进行。临床观察表明本品可以轻微提高血浆总胆固醇水平。 |
禁忌 |
食道动力障碍,如食道迟缓不能,食道狭窄者禁用,严重肾损害者、骨软化症患者禁用。 |
本品禁用以下情况: 绝经前妇女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 有严重肾损害的病人(肌酐清除率<20ml/min) 有中到重度肝损害的病人 已知对阿那曲唑及其制剂辅料高度敏感的病人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阿仑膦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那曲唑。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薄膜衣片。 |
注意事项 |
1. 早餐前至少30分钟用200ml温开水送服,用药后至少30分钟方可进食。 2. 与桔子汁和咖啡同时服用会显著影响本品的吸收。 3. 在服用本品前后30分钟内不宜饮用牛奶、奶制品和含较高钙的饮料。服药后即卧床有可能引起食道刺激或溃疡性食管炎。 4. 胃肠道功能紊乱、胃炎、食道不适、十二指肠炎、溃疡病患者慎用。婴幼儿、青少年慎用。 5. 轻、中度肾功能异常患者慎用。 6. 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前,必须纠正钙代谢和矿物质代谢紊乱、维生素D缺乏和低钙血症。补钙剂、抗酸剂和一些口服药剂很可能妨碍本品的吸收,因此,服用本品后应至少推迟半小时再服用其他药物。 7. 男性骨质疏松症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验证,不推荐使用。 8. 服药时不应咀嚼或吮吸药片。 |
对中度到重度肝损害及重度肾损害病人,尚无有关阿那曲唑片应用的安全性方面的资料。 当对激素水平产生怀疑时,闭经应考虑是激素平衡破坏所致。 本品对病人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无明显影响,但有报道一些病人中有乏力和忧郁症状,在上述症状持续出现时,病人在驾车和操作机械时应特别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