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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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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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15袋 |
10mgx24片/盒 |
生产企业 | 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HC20170012 |
国药准字H22021157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痰液粘稠不易咳出者。 |
用于干咳。 |
用法用量 |
口服。本品最好在进餐时间服用,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每次10毫升,一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2-6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1-2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其他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血管性水肿、荨麻疹和瘙痒。其他胃肠道反应和呼吸、纵膈及胸部不适,包括呕吐、食欲缺乏、消化不良、口部和咽部感觉迟钝、口干咽干。神经系统絮乱如味觉异常。 |
偶见口干、嗜睡等副作用。 |
禁忌 |
对盐酸氨溴索或配方中其它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瓶100毫升含盐酸氨溴索0.6克。 |
每片含盐酸氯哌丁10毫克。辅料为淀粉、蔗糖粉、糊精、滑石粉、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清黏稠液体。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据报道,目前已出现少数 |
1. 本品服用7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 本品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3.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孕妇慎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