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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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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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15袋 |
100ml/瓶 |
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C20170012 |
国药准字H35021225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痰液粘稠不易咳出者。 |
用于感冒及过敏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
用法用量 |
口服。本品最好在进餐时间服用,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每次10毫升,一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2-6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1-2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其他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血管性水肿、荨麻疹和瘙痒。其他胃肠道反应和呼吸、纵膈及胸部不适,包括呕吐、食欲缺乏、消化不良、口部和咽部感觉迟钝、口干咽干。神经系统絮乱如味觉异常。 |
困倦、口干、偶有胃肠道刺激症状,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兴奋、失眠、心悸、视力模糊、排尿困难等。 |
禁忌 |
对盐酸氨溴索或配方中其它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1.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 2.临产前1~2周孕妇禁用。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4.新生儿、婴儿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瓶100毫升含盐酸氨溴索0.6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盐酸异丙嗪10毫克,愈创木酚磺酸钾250毫克,氯化铵100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清黏稠液体。 |
本品为红棕色液体;气香,味辛、苦、微甜。 |
注意事项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据报道,目前已出现少数 |
1.应用本品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下列情况应慎用:急性哮喘、膀胱颈梗阻、骨髓抑制、心血管疾并昏迷、闭角型青光眼、肝肾功能不全、高血压、消化道溃疡、前列腺肥大、幽门或十二指肠梗阻、黄疸。 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孕妇、哺乳期妇女和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