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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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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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90mg/1.0ml/支 |
0.0005 |
生产企业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S20170046 |
国药准字H20103501 |
说明 | ||
适应症 |
斑块状银屑病 本品适用于对环孢素、甲氨喋呤(MTX)或PUVA (补骨脂素和紫外线A)等其他系统性治疗不应答、有禁忌或无法耐受的成年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患者。 |
成人 :适用于各种皮质激素可缓解的炎症性和瘙痒性皮肤病,如湿疹包括特异性湿疹和盘状湿疹 ;结节性痒疹 ;银屑病(泛发斑块型除外) ;神经性皮肤病包括单纯性苔藓 ;扁平苔藓 ;脂溢性皮炎 ;接触性过敏 ;盘形红斑狼疮 ;泛发性红斑全身类固醇激素治疗的辅助用药,虫咬皮炎 ;粟疹。儿童 :低效皮质激素无效的1岁以上(含1岁)儿童在医生的指导下可用本品缓解特异性皮炎引起的炎症和瘙痒。患有皮质激素可缓解的其他皮肤病的儿童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
用法用量 |
本品应在医生的指导及监督下使用,医生应具备本品适应症的诊断及治疗经验。 用量 斑块状银屑病 本品推荐剂量为首次45mg皮下注射,4周后及之后每12周给予一次相同剂量。 体重>100kg的患者 对于体重>100 kg的患者,本品推荐剂量为首次90 mg皮下注射,4周后及之后每12周给予一次相同剂量。在此类患者中,45 mg剂量也显示有效,但90 mg剂量疗效更好。 治疗28周仍未应答的患者应考虑停止用药。 用法 本品仅用于皮下注射给药。应尽量避免在出现银屑病症状的皮肤区域注射。 若医生认为合适,患者或其看护人在经过适当的皮下注射方法培训后,可注射本品。但医生应确保对患者进行适当随访,并应指导患者或其看护人遵照本说明书的“使用说明”中的指示注射处方剂量。详细的给药说明见“使用说明”。 处置和其他操作注意事项 请勿摇晃本品预充式注射器中的溶液。皮下注射前,应目视检查溶液是否出现悬浮微粒或变色。本品溶液为澄清至略带乳光,无色至淡黄色,可能含有少量透明或白色的蛋白质小颗粒。此种外观常见于蛋白质溶液。若溶液变色或浑浊,或者出现异物颗粒,请勿使用。给药前,应使本品温度达到室温(约需半小时)。详细说明请见本说明书的“使用说明”。 本品不含防腐剂,因此请勿使用注射器中剩余的未用尽药物。本品存放于无菌、一次性预充式注射器。注射器和针头不能重复使用。未用完的药品或废料应按当地要求进行处理。 |
湿疹/皮炎 :成人及1岁以上(含1岁)儿童,每日1次将一薄层乳膏涂于患处。其它适应症:每日2次将一薄层乳膏涂于患处。使用持续时间 :应每日使用本品直至疾病症状得到控制。用药频率应控制在最低有效剂量。儿童应用本品时,若治疗7-14天未改善症状,则应停药并进行重新评估。若症状得到控制(通常于7-14天内),则需减少用药频率至最小有效剂量及最短用药时间。建议连续使用本品不长于4周。本品供局部使用。 |
副作用 |
安全性概要 在使用乌司奴单抗的成人银屑病等临床研究的对照期最常见的不良反应(> 5%)为鼻咽炎和头痛。其中大多数为轻度,不需终止研究治疗。已报告的本品最严重的不良反应为严重超敏反应,包括速发过敏反应(见[注意事项])。银屑病、银屑病关节炎和克罗恩病患者的总体安全性特征相似。 不良反应列表 以下描述了暴露于乌司奴单抗的成人患者的安全性数据,涉及12项II期和II期研究中的5884例患者(4135 例银屑病和/或银屑病关节炎患者,以及1749例克罗恩病患者)。这些数据包括在临床研究的对照期和非对照期内接受本品暴露至少6个月(4105例)或1年(2846例)的银屑病、银屑病关节炎或克罗恩病患者数据,以及接收本品暴露至少4年(1482 例)或5年(838例)的银屑病患者数据。 表1提供了成人银屑病、银屑病关节炎和克罗恩病临床研究及上市后经验中报告的药物不良反应列表。药物不良反应按系统器官分类和频率分类,标准如下:非常常见(≥1/10) ;常见(≥1/100,<1/10) ;不常见(≥1/1,000,<1/100) ;罕见(≥1/10,000,<1/1,000) ;非常罕见(<1/10,000) ;未知(无法从现有数据估算)。在每个频率组中,不良反应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特定不良反应的描述感染 在银屑病、银屑病关节炎和克罗恩病患者的安慰剂对照研究中,乌司奴单抗治疗患者和安慰剂治疗患者之间的感染率或严重感染率相似。在银屑病、银屑病关节炎和克罗恩病患者临床研究的安慰剂对照期,乌司奴单抗治疗患者的感染率为1.38每随访患者年,安慰剂治疗患者则为1.35每随访患者年。乌司奴单抗治疗患者的严重感染率为0.03每随访患者年(829随访患者年有27例),而安慰剂治疗患者为0.03每随访患者年(385随访患者年有11例) (见[注意事项] )。 在银屑病、银屑病关节炎和克罗恩病临床研究的对照及非对照期内,有5,884例患者(相当于10,953暴露患者年),中位随访期为0.99年:银屑病研究的随访期为3.2年,银屑病关节炎研究的随访期为1.0年,克罗恩病研究的随访期为0.6年。乌司奴单抗治疗患者中的感染率为0.91每随访患者年,严重感染率为0.02每随访患者年(10953随访患者年有178例),报告 的严重感染包括肛门脓肿、蜂窝织炎、感染性肺炎、憩室炎、胃肠炎和病毒感染。 在临床研究中,同时接受异烟肼治疗的潜伏性结核患者未见结核病发生。 恶性肿瘤 在银屑病、银屑病关节炎和克罗恩病临床研究的安慰剂对照期内,除了非黑素瘤皮肤癌外,乌司奴单抗治疗患者的恶性肿瘤发生率为0.12每100随访患者年(829随访患者年有1例),安慰剂治疗患者为0.26每100随访患者年(385 随访患者年有1例)。乌司奴单抗治疗患者的非黑素瘤皮肤癌发生率为0.48每100随访患者年(829随访患者年有4例),安慰剂治疗患者为0.52每100随访患者年(385随访患者年有2例)。 在银屑病、银屑病关节炎和克罗恩病临床研究的对照期和非对照期内,有5,884例患者(相当于10,935 个暴露患者年),中位随访期为1.0 年;银屑病研究的随访期为3.2年,银屑病关节炎研究的随访期为1.0年,克罗恩病研究的随访期为0.6年。10,935 随访患者年中报告了除了非黑素瘤皮肤癌外的恶性肿瘤58例(接受乌司奴单抗治疗的患者中,发生率为0.53每100随访患者年)。鸟司奴单抗治疗患者报告的恶性肿瘤发生率与一般人群中预期的恶性肿瘤发生率相当(标准化发病比=0.87 [95%置信区间: 0.66,1.14],根据年龄、性别和种族进行了调整)。除了非黑素瘤皮肤癌外,最常观察到的恶性肿瘤为前列腺癌、黑素瘤、结肠直肠癌和乳腺癌。乌司奴单抗治疗患者的非黑素瘤皮肤癌发生率为0.49每100随访患者年(10,919随访患者年有53例)。基底细胞和鳞状细胞皮肤癌患者的比率(4:1) 与一般人群中预期的比率相似(见[注意事项] )。 超敏反应; 在乌司奴单抗用于银屑病和银屑病关节炎的临床研究对照期内,在<1%的患者中观察到皮疹,在<1%的患者中观察到荨麻疹(见[注意事项] )。 免疫原性 在银屑病和银屑病关节炎的临床研究中,有不到8%的接受乌司奴单抗治疗的患者对其产生抗体。克罗恩病临床研究中,有不到3%的接受乌司奴单抗治疗的患者对其产生抗体。未观察到乌司奴单抗抗体的产生与注射部位反应的发生存在明显的相关性。乌司奴单抗抗体呈阳性的患者大多存在中和抗体。乌司奴单抗抗体阳性患者有疗效偏低的趋势,但抗体阳性并不代表无法达到临床应答。 可疑不良反应报告 药品获得许可后,报告可疑不良反应非常重要。借此可对药品的获益/风险进行持续监测。医务人员应报告任何可疑不良反应。 |
丙酸氟替卡松具有较好的耐受性,在安慰剂对照的临床试验中,最常见的副作用是 :皮肤感染、感染性湿疹、病毒疣、单纯疱疹、脓疱疮、特异性皮炎、湿疹、湿疹恶化、红斑、烧灼感、刺痛、皮肤刺激、毛囊炎、水疱、手指麻痹和皮肤干燥。在儿童进行的开放临床试验中,常见的副作用是:烧灼感、暗黑色红斑、红斑疹、面部毛细血管扩张、非面部毛细血管扩张、风疹。若出现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发炎、毛囊炎、痤疮样皮疹、色素减退、口周皮炎、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继发感染、皮肤萎缩、皮纹和痱子等不良反应少见,但当采用封包疗法时其发生频率明显增加。长期和大量使用皮质激素,可引起局部皮肤萎缩,表现为皮肤变薄、出现萎缩纹、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色素减退。长期大量或大面积应用皮质激素,可通过充分的全身吸收而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此现象更易见于婴幼儿及采用封包治疗的患者。婴儿涂药后使用尿布也应视为封包治疗。在使用皮质激素治疗银屑病过程中或停药后诱发脓疱型银屑病的情况罕见。曾有用药后皮肤病的症状和体症加重的报告。 |
禁忌 |
对活性成份或任何辅料(列于[成份] )存在超敏反应者禁用。 有临床上重要的活动性感染者禁用(如活动性结核病;见[注意事项] )。 |
1、禁用于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 ; 2、禁用于玫瑰痤疮、寻常痤疮、酒渣鼻、口周皮炎、原发性皮肤病毒感染(如单纯疱疹,水痘) ; 3、禁用于肛周及外阴瘙痒 ; 4、禁用于真菌或细菌引发的原发皮肤感染 ; 5、禁用于1岁以下婴儿的皮肤病,包括皮炎和尿布疹。 |
成分 |
主要成份:乌司奴单抗 辅料:蔗糖、L-组氨酸、L-组氨酸盐酸盐一水合物、聚山梨酯80、注射用水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氟替卡松。 |
性状 |
应为无色至淡黄色液体。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感染 乌司奴单抗可能会增加感染和再度激活潜伏性感染的风险。临床研究时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严重的细菌、真菌和病毒感染(见[不良反应])。 具有慢性感染或复发性感染史的患者应慎用本品(见[禁忌])。 使用本品治疗之前,应评估患者是否存在结核感染。活动性结核病患者严禁使用本品治疗(见[禁忌] )。在接受本品给药之前,应先治疗潜伏性结核感染。对于有潜伏性或活动性结核病史的患者,若不能确认是否已得到足够疗程治疗,也应考虑在本品给药前进行抗结核病治疗。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及治疗后,应密切监测患者活动性结核病的体征和症状。 如果患者出现预示感染的体征或症状,应立即就医。如果患者出现严重感染,则应对其进行密切监测,且在感染痊愈前不应使用本品。 恶性肿瘤 免疫抑制剂(如乌司奴单抗)可能会增加o恶性肿瘤的风险。临床研究时部分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出现了皮肤及非皮肤恶性肿瘤(见[不良反应] )。 尚未对有恶性肿瘤病史或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出现恶性肿瘤的患者进行研究。因此,应慎重考虑使用本品治疗此类患者。 所有患者,尤其是60岁以上、有长期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的医疗史或有PUVA治疗史的患者,应监测其是否出现非黑素瘤皮肤癌(见[不良反应] )。 超敏反应 药品上市后有发生严重超敏反应的报告,其中一些发生在治疗数天后。速发过敏反应和血管性水肿也有报告。如果出现速发过敏反应或者其他严重超敏反应,应给予适当治疗并停用本品(见[不良反应] )。 超敏反应; 在乌司奴单抗用于银屑病和银屑病关节炎的临床研究对照期内,在<1%的患者中观察到皮疹,在<1%的患者中观察到荨麻疹(见[注意事项] )。 免疫原性 在银屑病和银屑病关节炎的临床研究中,有不到8%的接受乌司奴单抗治疗的患者对其产生抗体。克罗恩病临床研究中,有不到3%的接受乌司奴单抗治疗的患者对其产生抗体。未观察到乌司奴单抗抗体的产生与注射部位反应的发生存在明显的相关性。乌司奴单抗抗体呈阳性的患者大多存在中和抗体。乌司奴单抗抗体阳性患者有疗效偏低的趋势,但抗体阳性并不代表无法达到临床应答。 可疑不良反应报告 药品获得许可后,报告可疑不良反应非常重要。借此可对药品的获益/风险进行持续监测。医务人员应报告任何可疑不良反应。 乳胶过敏 本品预充式注射器的针头保护帽由于天然橡胶(一种乳胶衍生物) 制成,可能会引起对乳胶过敏的人群发生过敏反应。 疫苗接种 建议使用本品时,不同时接受活病毒或者活菌疫苗接种(例如卡介苗[BCG])。目,前尚未针对近期接种过活病毒或活菌疫苗的患者进行特定研究。尚无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通过活疫苗造成继发感染传播的数据。本品末次给药后至少停药15周,方可接种活病毒或活菌疫苗;接种疫苗至少2周后,才可重新开始本品治疗。有关接种疫苗后合并使用免疫抑制剂的更多信息和指南,处方医生应参考特定疫苗的产品说明书。 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以同时接种非活性或者灭活疫苗。 长期使用本品治疗不会抑制对肺炎球菌多糖或破伤风疫苗的体液免疫应答(见[药理作用] )。 合并免疫抑制治疗 尚未在银屑病研究中评估本品与免疫抑制剂(包括生物制剂)或光疗合用的安全性和疗效。在银屑病关节炎研究中,合用MTX未显示出对本品的安全性或疗效有影响。在克罗恩病研究中,合用免疫抑制剂或皮质类固醇未显示出对本品的安全性或疗效有影响。当考虑本品联用其他免疫抑制剂或从其他免疫抑制性生物制剂换用本品时,需慎重(见[药物相互作用] )。 免疫治疗 尚未在接受过敏免疫治疗的患者中对本品进行评价。本品对过敏免疫治疗的影响未知。 严重的皮肤症状 银屑病患者中有使用乌司奴单抗治疗后出现剥脱性皮炎的报告(见[不良反应])。作为疾病自然进程的一部分,斑块状银屑病患者可能发展成红皮病型银屑病,在临床上其症状与剥脱性皮炎可能较难区分。作为监测患者银屑病的一部分,医生应警惕红皮病型银屑病或剥脱性皮炎的症状。如果出现这些症状,应给予适当的治疗。如果怀疑为药物反应,应停用本品。 肾功能及肝功能损伤患者 本品尚未在此人群中进行研究。因此无法提供推荐剂量。 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 本品对驾驶和机器操作能力无影响或影响可忽略不计。 |
1.局部应用皮质激素的全身吸收能可逆性抑制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从而导致治疗停止后糖皮质激素不足。局部应用皮质激素的全身吸收患者可见库欣综合征,高血糖症和糖尿病。 2.局部大面积使用皮质激素并采用封包疗法的患者应定期采用ACTH兴奋试验、午前血浆类固醇测定和尿液游离类固醇测定以检测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功能。 3.出现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功能抑制,应撤药、减少用药频率或使用低效类固醇。通常停止局部应用皮质激素后HPA轴功能可恢复。罕见糖皮质激素不足,此时需全身应用皮质激素。若需全身应用皮质激素,请参见其使用说明书。 4.儿童的相对体表面积较大,使用相同剂量时吸收量多,较易出现全身毒性,故用药时应尽可能采用最低有效治疗剂量。 5.儿童应尽量避免长期持续使用本品,连续应用丙酸氟替卡松4周以上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6.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本品仅供外用。用于眼睑时应小心以防止药物进入眼内,从而避免局部刺激或诱发青光眼。 7.本品可引起皮肤不良反应。出现局部不良反应应及时告知医生。 8.除非有医生指导,否则使用本品时不应封包,也不应用于面部、腋下、腹股沟处。 9.本品不能用于尿布皮炎。因使用尿布被视作封包,故本品不应用于尿布包裹处。 10.若出现刺激,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皮质醇引起的过敏性接触性皮炎通过治愈的失败及适宜的临床检测来诊断。 11.面部在长期外用皮质激素进行治疗后较身体其他部门更易出现皮肤萎缩,在治疗银屑病、盘状红斑狼疮、严重湿疹时须谨记。 12.外用皮质激素治疗银屑病存在一些危险,如停药后反跳复发、出现耐药、诱发脓疱型银屑病、皮肤防御功能受损所致局部或全身毒性。所以银屑病患者使用本品时,监测病情很重要。应用本品治疗儿童牛皮癣前应咨询医生。 13.炎症性皮肤损伤合并感染时,应进行适宜的抗微生物治疗。皮肤感染时应停止外用皮质激素制剂,而采用抗生素全身给药治疗。封包治疗使局部温暖、湿润易引发细菌感染,所以封包治疗前应清洁皮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