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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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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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mg(按兰索拉唑计) |
20mg |
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20042 |
国药准字H2004105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等。 |
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良性活动性胃溃疡、伴有临床症状的侵蚀性或溃疡性的胃-食管反流征、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 |
用法用量 |
本品不是设计用于吞咽或咀嚼,而是置舌上有水或无水让其崩解成颗粒后吞下。片剂完全崩解不超过1分钟。 |
1、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和活动性良性胃溃疡患者,一次2粒,一日一次,晨服; 2、侵蚀性或溃疡性胃-食管反流征患者,一次2粒,一日一次,疗程为4-8周。 3、胃-食管反流征长期治疗方案的持续治疗,疗程为12个月,一次1粒或2粒,一日一次。 |
副作用 |
轻度头痛、头晕、嗜睡、腹泻、皮疹、皮肤瘙痒;少见纳差、乏力、蛋白尿;偶见阳痿、焦虑、抑郁和肌痛;转氨酶升高、总胆固醇升高、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及嗜酸细胞增多。 |
1、偶见头痛、恶心、呕吐、便秘、湿疹、腹胀、腹泻、皮疹、荨麻疹、红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 2、罕见休克、心悸、下腹痛、消化不良等不良反应 |
禁忌 |
1.对本品各成份过敏者禁用。 2.正在服用硫酸阿扎那韦的患者。 |
禁用于对雷贝拉唑钠或处方中任何辅料有过敏的患者 |
成分 |
兰索拉唑。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贝拉唑钠。化学名:2-[[[4-(3-甲氧基丙氧基)-3-甲基-2-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H-苯并咪唑钠。 |
性状 |
白色至微黄色带红棕色斑点片。 |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或微黄色颗粒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1、与安定、苯妥英钠合用时,注意调整本品剂量,并仔细观察其反应。 2、使用本品有可能掩盖胃癌症状,应在排除恶性肿瘤的基础上使用。 3、不宜用于维持治疗。 4、尚未确立对小儿用药的安全性(经验尚不足)。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下列患者应谨慎使用: 1)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 2)肝功能障碍患者。 3)高龄患者。 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给予本剂时,在病情严重及属于复发性、顽固性病例的情况下,可以1日1次给予20mg。 3.有关适应症的注意事项:使用本药时有可能掩盖由胃癌引起的症状,故应在确诊是非恶性肿瘤的前提下再行给药。 4.有关用法用量的注意事项:治疗时应密切观察其临床动态。 5.应用时的注意事项:本药为肠溶胶囊,服用时必须空腹整粒吞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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