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格列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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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维格列汀片

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片(I)

规格

50mg

磷酸西格列汀50mg(以游离碱计)和盐酸二甲双胍500mg
生产企业

批准文号

H20170023

H20140774
说明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 当饮食和运动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 -本品可作为单药治疗 -当二甲双胍作为单药治疗用至最大耐受剂量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二甲双胍联合使用; -当稳定剂量的胰岛素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胰岛素(合用或不合用二甲双胍)联合使用; -当稳定剂量的磺脲类药物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本品可与磺脲类药物联合使用。

本品配合饮食和运动治疗,用于经二甲双胍单药治疗血糖仍控制不佳或正在接受二者联合治疗的2型糖尿病患者。

用法用量

1.成人、当维格列汀与二甲双胍合用时,维格列汀的每日推荐给药剂量为100mg,早晚各给药一次,每次50mg。不推荐使用100mg以上的剂量。本品可以餐时服用,也可以非餐时服用(请参见【药代动力学】)。

2.特殊人群: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50mL/min)在使用本品时无需调整给药剂量。中度或重度肾损伤患者或进行血液透析的终末期肾病(ESRD)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请参见[注意事项]和[药代动力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肝功能不全患者,包括开始给药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大于正常值上限(ULN)3倍的患者不能使用本品(请参见【注意事项】和【药代动力学】)。

一般建议:

用本品进行降糖治疗时,应根据患者目前的治疗方案、治疗的有效程度、对药物的耐受程度给予个体化的剂量,但不能超过磷酸西格列汀100 mg和二甲双胍2000 mg的每日最大推荐剂量。

通常的给药方法是每日两次,餐中服药,并且在增加药物剂量时应当逐渐增量以减少二甲双胍相关的胃肠道副作用。

剂量推荐:

根据患者目前的治疗方案来决定本品的初始剂量。每日服药两次,餐中服药。可供选择的药物剂量有:

50mg西格列汀/500mg盐酸二甲双胍

50mg西格列汀/850mg盐酸二甲双胍

对于单独服用二甲双胍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

本品的初始剂量应当提供西格列汀的剂量为50mg每日两次(每日总剂量100mg)再加上目前正在服用的二甲双胍的剂量。

对于正同时接受西格列汀和二甲双胍治疗,现需要更换治疗方案的患者:

本品的初始剂量可根据患者目前正在服用的西格列汀和二甲双胍的剂量选择。

副作用

维格列汀的安全性数据来自于多项对照临床试验(研究时间至少为12周),这些安全性数据来自3784名受试者,受试者在研究过程中每日服用50 mg(每日给药一次)或100 mg(50 mg每日给药两次或100 mg每日给药一次)维格列汀。 在这些患者中,共有2264名患者接受的是维格列汀单药治疗,1520名患者接受的是维格列汀与其它药物合用治疗。 有2682名患者接受维格列汀100 mg每日给药治疗(其中,2027名患者50 mg每日给药两次;655名患者100 mg每日给药一次),1102名患者接受维格列汀50 mg每日一次治疗。在这些临床试验中报告的主要不良反应均较轻微且为暂时性反应,无需停药。在研究过程中未发现患者的年龄、种族、药物暴露持续时间或每日给药剂量与药物不良反应之间的联系。接受维格列汀治疗后,仅有极少数患者出现了血管性水肿,该事件的发生概率与对照组类似。 当维格列汀与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抑制剂)同时使用时,该事件的报告频率增加。大部分患者出现血管性水肿的严重程度均为轻度,继续使用维格列汀仍可自行缓解。在使用维格列汀过程中,有极少数患者报告了肝功能障碍(包括肝炎)。 在这些病例中,患者一般未出现临床症状且无后遗症,且停药后肝功能检测结果均能够恢复正常。 从设有对照组的单药治疗临床研究和为期24周的合并用药临床研究数据可以看出,50 mg维格列汀(每日给药一次)给药组、50 mg维格列汀(每日给药两次)给药组和所有的对照组,ALT或AST检查结果≥ 3 × ULN的发生率(即连续2次检测结果或末次治疗期访视的检测结果出现上述异常)分别为0.2%、0.3%和0.2%。即使出现转氨酶水平升高,一般无症状、非进展性、同时亦不出现胆汁淤积或黄疸。

西格列汀二甲双胍复方制剂中各活性成分的不良反应:西格列汀已知不良反应:在西格列汀单药治疗的患者中发生率≥5%且比接受安慰剂患者更常见的不良事件(不考虑研究者对因果关系的评估)是鼻咽炎。二甲双胍的已知不良反应:开始二甲双胍治疗后最常见(>5%)的已确定不良反应是腹泻、恶心/呕吐、胃肠胀气、腹部不适、消化不良、衰弱和头痛。其他少见者为大便异常、低血糖、肌痛、头晕、指甲异常、皮疹、出汗增加、味觉异常、胸部不适、寒战、流感样症状、潮热、心悸、体重减轻等。二甲双胍可减少维生素B12吸收,但极少引起贫血。捷诺达在治疗剂量范围内,引起乳酸性酸中毒罕见。上市后经验:在捷诺达或其成分之一西格列汀上市使用后,有如下其他的不良反应报告。这些不良反应可见于捷诺达或西格列汀单药治疗和/或与其它降血糖药联合治疗。由于这些反应由不确定数量的人群自发报告,通常不可能可靠地估计其发生频率或与药物暴露量建立因果关系。过 敏反应,包括过敏症、血管性水肿、疹、风疹、皮肤血管炎和剥脱性皮肤损害,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急性胰腺炎,包括致死性和非致死性 出血性和坏死性胰腺炎;肾功能恶化,包括急性肾功能衰竭(有时候需要透析);上呼吸道感染;肝酶水平升高;便秘;呕吐;头痛;关节痛;肌痛;肢体疼痛;背 痛。实验室检查:磷酸西格列汀:在接受西格列汀和二甲双胍治疗的患者中实验室不良反应的发生率(7.6%)与接受安慰剂和二甲双胍治疗的患者(8.7%)相似。在大多数但不是所有研究中,由于嗜中性粒细胞小幅度增加,观察到白细胞计数出现小幅度增加(相对于安慰剂,白细胞的差异大约为200细胞/uL;白细胞的基线平均值大约为6600细胞/uL)。实验室参数的变化被视为没有临床意义。盐酸二甲双胍:在 二甲双胍的一项为期29周的对照试验中,在大约7%的患者中观察到既往正常的维生素B12血清浓度降低到正常水平以下,但没有临床表现。这种维生素B12 水平的下降可能是由于二甲双胍干扰了B12-内因子复合物吸收B12所致,然而,该现象伴有贫血非常罕见。停用二甲双胍或补充维生素B12后很快缓解。

禁忌

对本品或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

本品(磷酸西格列汀/盐酸二甲双胍)的禁忌包括:

1. 肾病或肾功能异常,即血清肌酐水平≥1.5mg/dl(男性)、≥1.4mg/dl(女性),或肌酐清除率异常,这些情况也有可能是由循环衰竭(休克)、急性心肌梗死和败血症引起。

2. 已知对磷酸西格列汀、盐酸二甲双胍或本品的任何其它成分过敏(参见注意事项,磷酸西格列汀,过敏反应和不良反应,上市后经验)。

3. 急性或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在内,无论是否伴有昏迷。

对于接受影像学检查需要血管内注射含碘造影剂的患者,应暂时停止本品治疗,因为这类造影剂可能造成急性肾功能改变(参见注意事项:盐酸二甲双胍)。

成分

活性成份:维格列汀。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磷酸西格列汀和盐酸二甲双胍。

性状

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片剂。

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片(I):本品为淡粉色异形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注意事项

一般原则,本品不能作为胰岛素的替代品用于需要补充胰岛素的患者。

本品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亦不能用于治疗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肾功能损伤由于本品在中度或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或需要接受血液透析治疗的终末期肾脏疾病(ESRD)患者中的应用经验有限,因此不推荐此类患者使用本品。

肝功能损伤<肝功能损伤患者,包括开始给药前ALT或正常值上限3倍的患者不能使用本品。

肝酶监测在使用本品的过程中,有极少数患者报告了肝功能障碍(包括肝炎)。

在这些病例中,患者一般未出现临床症状且无后遗症,且停药后肝功能检测(LFT)结果均能够恢复正常。

本品给药前应对患者进行肝功能检测,以了解患者的基线情况。

在第一年使用本品时,需每三个月测定一次患者的肝功能,此后定期检测。

应对出现转氨酶升高的患者的肝功能进行复查,以复核检测结果,并在其后提高肝功能检测的频率,直至异常结果恢复正常为止。

当患者的AST或ALT超过ULN的3倍或持续升高时,最好停止使用本品。

出现黄疸或其他提示肝功能障碍症状的患者应停止使用本品,并需立即联系其主治医师进行检查。停止使用本品且LFT结果恢复正常后,患者仍不可重新开始使用本品。心力衰竭由于在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NYHA]功能分类I-II)患者中使用维格列汀的经验有限,因此这类患者应慎用维格列汀。

目前尚未在NYHA功能分类III-IV患者中进行维格列汀的临床试验,因此不推荐此患者人群使用本品。

皮肤疾病在猴中进行的维格列汀临床前毒理学研究中,曾有四肢皮肤损伤,包括水疱和溃疡的报导(请参见[药理毒理])。

尽管在临床研究中未观察到皮肤损伤的发生率异常增加,但是在合并有糖尿病皮肤并发症的患者中使用维格列汀的经验仍较为有限。

因此,建议使用本品的糖尿病患者进行常规护理的同时,应特别注意监测其皮肤病变(如,水疱或溃疡)的情况。

辅料本品片剂中含有乳糖。有罕见遗传疾病的患者,包括半乳糖不耐症、Lapp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异常患者,不能服用本品。

对驾车和操控机器能力的影响。

目前尚无本品对患者驾车和操控机器能力影响的研究。服药后,当患者出现眩晕时,应避免驾车或操控机器。

本品不能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患者。

胰腺炎:在上市后经验中,接受西格列汀二甲双胍治疗的患者中曾报道了急性胰腺炎,包括致死性和非致死性出血性或坏死性胰腺炎(参见不良反应,上市后经验)。由于这些报告由不确定数量的人群自发报告,通常不可能可靠地估计其发生频率或与药物暴露量建立因果关系。在开始西格列汀二甲双胍治疗后必须仔细观察患者的症状和体征。若怀疑胰腺炎,必须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相应的治疗。目前尚未在既往有胰腺炎病史的患者中进行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的研究。目前还不清楚既往有胰腺炎病史的患者使用西格列汀二甲双胍是否会增加胰腺炎发生的风险。必须将急性胰腺炎的特征性症状告知患者:持续性、重度腹痛。

监测肾功能:已知二甲双胍和西格列汀都主要通过肾脏排泄。随着肾功能损害程度加重,二甲双胍在体内蓄积和乳酸酸中毒的发生风险相应增加。因此血清肌酐水平超过其年龄相应的正常值上限的患者,不能服用本品。对于高龄患者,应当谨慎调整本品的剂量,用最低药物剂量达到适当的血糖控制效果,因为年龄的增加是与肾功能降低相关的。

已有关于肾功能恶化的上市后报告,包括急性肾衰竭,有时需要透析。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当先评价患者的肾功能并确保肾功能正常,开始服药后每年至少检查一次肾功能。对于估计肾功能正在恶化的患者,尤其是老年人,应当经常检查肾功能,一旦发现肾功能损害时应立即停止本品治疗。

磷酸西格列汀

过敏反应:在接受本品成分之一西格列汀治疗的患者中,曾出现严重的过敏反应的上市后报告。这些不良反应包括过敏症、血管性水肿和剥脱性皮肤损害,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这些不良反应在开始西格列汀治疗后3个月内发生,其中部分报告见于首次给药后。如果怀疑过敏反应,必须停止本品治疗,评估导致不良事件的其它潜在原因并开始针对糖尿病的其他治疗。(参见禁忌和不良反应,上市后经验。)

盐酸二甲双胍

乳酸酸中毒∶乳酸酸中毒是一种罕见但严重的代谢系统并发症,可以在本品(磷酸西格列汀/盐酸二甲双胍)治疗过程中因为二甲双胍的蓄积而发生;一旦发生,致死率在50%左右。乳酸酸中毒的发生还与许多病理生理情况有关,包括糖尿病以及任何导致组织严重灌注不足和低氧的状况。乳酸酸中毒的临床特点为:血乳酸水平升高(>5mmol/L)、血pH值下降、电解质紊乱伴阴离子间隙增高以及乳酸/丙酮比率增高。如果导致乳酸酸中毒的原因是二甲双胍,此时二甲双胍血浆水平一般会>5μg/mL。

据文献记录,接受盐酸二甲双胍治疗的患者乳酸酸中毒的发生率是非常低的(约0.03例/1000患者/年,其中死亡病例约0.015例/1000患者/年)。临床试验中每年有2万多例患者接受二甲双胍治疗,没有发生乳酸酸中毒的报告。报告的乳酸酸中毒病例主要发生在有严重肾功能不全的糖尿病患者身上,包括肾脏本身疾病和肾脏低灌注的患者,且这些患者往往还患有其它内科/外科疾病,服用了多种伴随药物。需要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发生乳酸酸中毒的危险性增高,尤其是那些非稳定性或急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这些患者组织发生灌注不足和低氧血症的危险性高于常人。患者肾功能不全的程度越重、年龄越大,发生乳酸性酸中毒的危险性越高。因此,如果能够定期监测服用二甲双胍患者的肾功能并将二甲双胍调整到最低有效剂量,则患者发生乳酸酸中毒的危险性将大大降低。老年患者在治疗时尤其应当注意监测肾功能的变化。年龄≥80岁的老年患者不能接受二甲双胍治疗,除非患者的肌酐清除率证明患者的肾功能没有下降,因为这类患者比其它患者更容易发生乳酸酸中毒。另外,一旦患者出现与低氧血症、脱水或败血症相关的任何临床症状,都应立即停止二甲双胍治疗。由于肝功能受损会严重削弱患者体内乳酸的清除能力,因此如果患者存在肝病的临床症状或实验室检查证据,应避免服用二甲双胍。医生还应当告诫服用二甲双胍的患者避免过度饮酒(无论是短期还是长期的大量饮酒),因为酒精会增强盐酸二甲双胍对乳酸代谢的影响。此外,患者在接受任何血管内注射造影剂的影像学检查或任何手术之前都应当暂时停止二甲双胍治疗。

服用二甲双胍的患者,如果空腹静脉乳酸水平高于正常值上限,但小于5mmol/L时,不一定表示患者即将发生乳酸酸中毒,也可能用其他机制来解释,例如糖尿病控制不佳、肥胖、剧烈体力活动或标本处理过程中发生的技术问题。

任何糖尿病患者如果发生代谢性酸中毒,但缺乏酮症酸中毒的证据(酮尿和酮血症)时,都应怀疑有乳酸酸中毒的可能。

乳酸酸中毒是一种急症,必须住院治疗。服用二甲双胍的患者一旦发生乳酸酸中毒应当立即停止二甲双胍治疗,并迅速给予全身支持性治疗措施。由于盐酸二甲双胍是可以通过透析清除的(血流动力学稳定情况下清除率为170mL/min),所以对于乳酸酸中毒患者可以推荐通过血液透析来缓解酸中毒并清除蓄积的二甲双胍。通过这种治疗措施常常可以快速扭转患者的症状,帮助患者痊愈(参见禁忌)。

低血糖:接受二甲双胍单药治疗的患者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发生低血糖。低血糖经常发生在以下情况:能量摄入不足、剧烈运动后没有及时补充能量、同时还接受了其他降血糖药物(比如磺酰脲类药物和胰岛素)治疗或饮酒。老年、体弱、营养不良的患者以及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足、酒精中毒的患者,尤其容易发生低血糖。老年人和接受β-肾上腺受体阻滞剂治疗的患者发生低血糖时通常难以发现。

服用其他可能影响肾功能或二甲双胍代谢的药物:这些药物由于可以影响肾功能,或导致血流动力学状态的变化,或影响二甲双胍的代谢,例如通过肾小管排泄清除的阳离子药物(参见药物相互作用-盐酸二甲双胍),服用时应谨慎。

涉及血管内注射碘造影剂的影像学检查(例如静脉尿路造影、静脉胆管造影、血管造影、注射静脉造影剂的计算机断层扫描[CT]):血管内注射碘造影剂的影像学检查,可能导致急性肾功能改变,并且与接受二甲双胍治疗的患者发生乳酸酸中毒相关(参见禁忌)。因此患者在准备接受这种影像学检查之时或之前应暂时停止服用本品,且在检查结束后的48小时内也不能服用,直到再次检查肾功能证实正常以后才能重新服用本品治疗。

低氧状态:任何原因引起的循环衰竭(休克)、急性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以及其他引起低氧血症的情况,都可能引起乳酸酸中毒,还可以引起肾前性氮质血症。一旦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发生上述事件,应当立即停药。

手术:患者在接受任何手术(除非是不限制食物和液体摄入的小手术)之前都应当暂时停止本品治疗,除非患者能够重新进食且复查肾功能正常以后才能重新开始本品治疗。

饮酒:已知饮酒可以增强二甲双胍对乳酸代谢的影响。因此医生应当告诫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避免过度饮酒,无论是短期或长期大量饮酒。

肝功能受损:由于发生过几例与肝功能受损有关的乳酸酸中毒,因此对于有肝病的临床表现或实验室证据的患者,都应当避免使用本品。

维生素B12水平:在一项为期29周的二甲双胍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约7%既往血维生素B12水平正常的患者,服药后维生素B12水平降低到正常范围以下,但没有临床症状。这种维生素B12水平的下降可能是因为二甲双胍干扰了维生素B12-内因子复合物吸收维生素B12所致,但发生这种情况的患者罕见贫血,且在停用二甲双胍或补充维生素B12后很快缓解。建议服用本品的患者每年接受一次血液学参数的检查,一旦出现任何明显的参数异常都应当仔细追查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某些个体(维生素B12或钙的摄入或吸收不足)似乎更容易发生维生素B12水平低于正常值。这类患者每2~3年常规检查一次血维生素B12水平可能会有益。

既往血糖控制良好但近期临床状况发生变化的2型糖尿病患者:既往通过本品治疗病情一直控制良好的2型糖尿病患者,如果出现实验室检查异常或出现临床症状(尤其是模糊和很难界定的症状)时,应立即检查有无酮症酸中毒或乳酸酸中毒。检查项目包括测量患者的电解质、酮体、血糖,如果需要还可以测量血pH值、乳酸、丙酮酸以及二甲双胍水平。一旦患者发生任何一种酸中毒都应当立即停止本品治疗,并给予恰当的治疗措施。

血糖控制不佳:既往血糖控制良好的患者,一旦发生应激例如发热、创伤、感染或接受手术时,都有可能出现暂时的血糖控制不佳。此时,有必要停止本品治疗,暂时给予胰岛素治疗。急性期过后可以重新开始本品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