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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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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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ml:4mg |
15g |
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70314 |
国药准字Z20050207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为止吐药。 适用于: 1. 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2.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通腑泄浊,利尿消肿。用于全身浮肿、恶心呕吐、大便不通、无尿少尿、头痛烦躁,舌黄,苔腻,脉实有力,以及肾功能衰竭、氮质血症及肾性高血压。 |
用法用量 |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恩丹西酮片8mg,连用5天。 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昂丹司琼片8mg,连用5天。 3.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昂丹司琼片8mg,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
本品为外用软膏剂。直肠给药,一次一支,1日1~2次,早晚或便后使用。使用时用盖上的尖端刺破管口,套上配备的保洁头,插入肛门内给药。7天为一疗程,可以连用2个疗程。 |
副作用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偶见运动失调,癫痫发作,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等罕见报告。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胃肠梗阻者忌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盐酸昂丹司琼 |
大黄、金银花、连翘、黄柏、栀子、土茯苓、青黛、丹参、红花、地榆、蒺藜、钩藤、槐花、龙骨(煅)、牡蛎(煅)、人参、枸杞子、麦冬、桂枝、白茅根。 |
性状 |
为澄清、无色液体。 |
本品为黑褐色软膏,味苦。 |
注意事项 |
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本注射液及盛有本品的安瓿或注射器不含防腐剂,只能在启封后一次使用,任何剩余的溶液均应弃去;对本品与聚氯乙烯输液袋和聚氯乙烯给药装置作过相容性研究,认为用聚氯乙烯输液袋或I型玻璃瓶,本药亦有相当的稳定性。在聚丙二醇酯注射器中,以0.9%W/V氯化钠或5%W/V葡萄糖稀释的盐酸昂丹司琼稀释液表现稳定,故此认为在聚丙二醇酯注射器中,本品与其他相容性输液混合也是稳定的;本品安瓿不能高压消毒。 |
患者有直肠疾病或腹泻每日三次以上者,慎用;本品临床试验中有个别病例ALT出现轻度异常,未肯定与使用本品有因果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