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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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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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ml:4mg |
0.15g(按C23H22F7N4O6P计) |
生产企业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70314 |
国药准字H2019328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为止吐药。 适用于: 1. 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2.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与其他止吐药物联合给药,适用于成年患者预防高度致吐化疗药物(HEC) 初次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和呕吐。 |
用法用量 |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恩丹西酮片8mg,连用5天。 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昂丹司琼片8mg,连用5天。 3.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昂丹司琼片8mg,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
预防成人HEC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在预防因HEC所致的恶心和呕吐时,本品、地塞米松和5-HT3拮抗剂的推荐剂量如表1所示。本品输注时间20-30分钟,于第一天化疗开始前30分钟完成静脉输注给药。 贮存: 经溶解而配制的最终药物溶液可在室温条件下放置24小时(≤25°C) 特殊患者人群 肝功能不全 轻、中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 分级评分5- -9 分)的患者不需要调整本品的给药剂量:目前尚没有重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 分级评分>9分)的患者使用本品的临床研究资料。 肾功能不全 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和进行血液透析的终末期肾病患者均不需要调整本品的给药剂量。 儿童 尚未确立本品在儿童患者中的安全性及有效性。 老年人(≥65 岁) 老年人无需调整剂量。 |
副作用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偶见运动失调,癫痫发作,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等罕见报告。 |
1. 临床研究经验 由于临床试验是在广泛不同条件下进行的,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某种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与其它药物的不良反应发生串相比,而且可能无法反映其在临床实践中的发生率。 预防成人高度政吐化疗药物(HEC)引起恶心和呕吐的研究中的不良反应 在一项预防高度致吐化疗药物(HEC)引起恶心和呕吐、采用阳性对照的临床研究中,1143例接受HEC治疗的患者给予150 mg注射用福沙匹坦治疗1天,1169 例接受HEC治疗的患者给子阿瑞匹坦接受治疗3天,用以评估两者的安全性。安全性特征与阿瑞匹坦治疗HEC研究中的相似。然而,福沙匹坦组注射部位反应的发生率(3.0%)高于阿瑞匹坦组(0.5%)。在HEC研究中报道其他注射部位反应如下:注射部位红斑(0.5% vs0.1%,福沙匹坦:阿瑞匹坦),注射部位瘙痒(0.3% vs.0.0%)和注射部位硬结(0.2% vs. 0.1%)。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胃肠梗阻者忌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盐酸昂丹司琼 |
本品主要成份为福沙匹担双葡甲胺。 化学名称: 1-脱氧-1-(甲氨基)-0D-山梨醇([((23S)-2-[(1R)-1-[3,5-二(三氟甲基)苯基]乙氧基]-3-(4-氟苯基)-4吗啉基]甲基]-2,5-二氢-5-氧代-1H-1,2,4-三唑1-基]磷酸盐(2:1) 分子式: C2H22F7N4O6P ●2(C7H1NOs) 分子量: 1004.83 辅料:乳糖、聚山梨酯80、依地酸二钠、氢氧化钠、盐酸。 |
性状 |
为澄清、无色液体。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块状物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本注射液及盛有本品的安瓿或注射器不含防腐剂,只能在启封后一次使用,任何剩余的溶液均应弃去;对本品与聚氯乙烯输液袋和聚氯乙烯给药装置作过相容性研究,认为用聚氯乙烯输液袋或I型玻璃瓶,本药亦有相当的稳定性。在聚丙二醇酯注射器中,以0.9%W/V氯化钠或5%W/V葡萄糖稀释的盐酸昂丹司琼稀释液表现稳定,故此认为在聚丙二醇酯注射器中,本品与其他相容性输液混合也是稳定的;本品安瓿不能高压消毒。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