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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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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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10片 |
40mg*7片 |
生产企业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40161 |
国药准字H2005185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原发性高血压(轻-中度),心绞痛,心动过速性心律失常,原发性震颤。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原发性高血压(轻-中度),心绞痛,心动过速性心律失常每次10-15mg,每日2次。原发性震颤开始剂量为10mg/日,疗效不充分时,可增至20mg,分2-3次口服,最多不超过30mg/日。 |
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一片,每日一次。在20~80mg的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每日一次 |
副作用 |
循环系统 :偶见心力衰竭、房室传导阻滞 ;有时可见心动过缓 ;有时出现胸痛、胸部不适感、眩晕、站立不稳、低血压 ;偶见心房颤动、末梢血循环障碍(雷诺氏综合征,冷感等)、心悸、气喘。 精神神经系统 :有时出现乏力、倦怠感、头痛、头重、嗜睡。 偶见忧郁、失眠。 消化系统 :有时出现软便、腹泻、腹部不适、腹痛、恶心、呕吐。 偶见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腹胀感、便秘。 有时可见GOT、GPT升高。 |
不良反应按发生频率分为: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1/10);少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非常罕见(>1/10000)。 1.全身反应。常见:后背痛(如坐骨神经痛)、胸痛、流感样症状、感染症状(如泌尿道感染包括膀胱炎)。少见:视觉异常、多汗。 2.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常见:眩晕。 3.胃肠道系统:常见:腹痛、腹泻、消化不良、胃肠功能紊乱。少见:视觉异常、多汗。 4.肌肉骨骼系统:常见:关节痛、腿痉挛或腿痛、肌痛。 5.神经系统:少见:焦虑。 6.呼吸系统:常见: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咽炎和鼻炎。 7.皮肤和附件系统:常见:皮肤异常如湿疹。 8.另外,自替米沙坦上市后,个别病例报告发生红斑、瘙痒、晕厥、失眠、抑郁、胃部不适、呕吐、低血压、心动过缓、心动过速、呼吸困难、嗜酸粒细胞增多症、血小板减少症、虚弱、工作效率下降。与其它血管紧张素Ⅱ拮抗剂相似,极少数病例报道出现血管性水肿、荨麻症和其它相关不良反应。 |
禁忌 |
对本药成分有过敏史的病人,严重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窦房传导阻滞,糖尿病性酮症,代谢性酸中毒,有可能出现支气管哮喘及支气管痉挛的病人,心源性休克,肺动脉高压所致右心衰竭的病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病人禁用。 |
1.对本品活性成分及任一种赋形剂成分过敏者。 2.妊娠中末期及哺乳者。 3.胆道阻塞性疾病患者。 4.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 5.严重肾功能不良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 |
成分 |
本品的成分是盐酸阿罗洛尔。 |
本品主要成分为替米沙坦 |
性状 |
淡橙黄色糖衣片,去除糖衣显白色。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有充血性心力衰竭可能的病人、特发性低血糖症、控制不充分的糖尿病、长时间禁食状态的病人、严重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有末梢血循环障碍的病人(雷诺氏综合征,间歇性跛行等)慎用。 长期给药时,须定期进行心功能检查(心率,血压,心电图,X光等)。 在出现心动过缓及低血压时,须减量或停药。 必要时可使用阿托品。 须监测肝、肾功能。 手术前48小时内不宜给药。 用于嗜铬细胞瘤病人时,须始终联合用α-受体阻断剂。 本药可影响驾车和操作机械的能力。 |
1.肝功能不全:本品不得用于胆汁淤积、胆道阻塞性疾病或严重肝功能障碍的患者,因为替米沙坦绝大部分通过胆汁排泄,而这些患者对本品的清除率可能降低。本品应慎用于轻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 2.肾血管性高血压:对于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单例功能肾肾动脉狭窄的病例,使用可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药物其导致严重的低血压和肾功能不全的危险性增高。 3.肾功能不全和肾移植患者:本品不得用于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酸酐清除率<30ml/min,参见禁忌症)。对于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测血钾水平及血肌酐值。尚无新近进行肾移植后短期内的患者使用本品的资料。 4.血容量不足患者:对于因使用强利尿剂治疗、限盐饮食、恶心或呕吐引起血容量不足或血钠水平过低的患者,服用本品,特别是初次服用后,可能导致症状性低血压。因而,在使用本品之前,应先纠正血钠及血容量水平。 5.与刺激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有关的其它情况:对于血管张力以及肾功能主要依赖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的病人(如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或包括肾动脉狭窄的肾脏疾病的患者),使用可影响该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