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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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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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120喷,每喷含布地奈德64μg,药液浓度为1.28mg/ml |
3.5mg*200揿 |
生产企业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71312 |
国药准字H37022929 |
说明 | ||
适应症 |
预防和治疗常年性及季节性过敏性鼻炎,也可用于血管舒缩性鼻炎。 |
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过敏性哮喘及过敏性鼻炎。 |
用法用量 |
鼻腔喷入:左手喷右侧鼻孔,右手喷左侧鼻孔,避免直接喷向鼻中隔。成人:开始时每个鼻孔各喷2喷,早晚各1次,一日最大剂量不超过8喷(256μg)。症状缓解后每天每个鼻孔喷1次,每次1喷。6岁以上儿童:同成人。 |
气雾吸入,每次3.5~7mg,即1~2喷,每日3~4次。 · 使用时除去罩壳帽,瓶身倒置,摇匀; ·缓慢呼气; ·将罩壳口含在口中,对准咽喉,在深深吸气的同时立即揿压阀门,使药雾充分吸入; ·屏息十秒,以便使药物充分发挥作用; ·如需再次吸入,至少等一分钟后,再按图示二、三、四重复操作。 |
副作用 |
约6%的患者会发生局部刺激的不良反应。 |
偶有排尿困难;气雾吸入可致刺激性咳嗽。 |
禁忌 |
对布地奈德或处方中任一成分过敏史者。 |
对本品及氟里昂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地奈德。每毫升含布地奈德0.64毫克。辅料为:无水葡萄糖、聚山梨酯80、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山梨酸钾、微晶纤维素和羧甲基纤维素钠。 |
色甘酸钠 |
性状 |
本品具有在定量阀门系统的密封容器内中的药液为白色或类白色混悬液。 |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白色或微黄色混悬液,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
注意事项 |
1.长期使用高剂量,可能发生糖皮质激素的全身作用作用如:皮质醇增多症,肾上腺抑制和/或儿童生长迟钝。鼻腔用类固醇对儿童的长期作用尚未建立。使用含皮质激素的药品可导致生长迟缓。对长期接受皮质类固醇治疗的儿童和青少年,无论所用药品为何种剂型,都建议定期检测他们生长情况。如果疑有生长迟缓,应研究调查情况,应权衡使用糖皮质激素的利益和可能抑制生长的风险。 2.治疗伴有鼻部真菌感染和疱疹的患者应谨慎。 3.对从事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转而使用本品,且疑有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失调的患者,治疗时需要慎重。对这些患者,全身性的类固醇应小心减量,应考虑检测下丘脑-垂体-肾上腺功能。在伴有应激如手术,创伤等时还可以用全身性类固醇。4.极度降低的肝功能损害的影响口服布地奈德的药代动力学,导致清楚率降低和全身利用率升高。说明需要考虑可能的全身作用。 5.对患有肺结核的患者应特别警惕。 6.鼻喷雾剂不可接触眼睛,若接触眼睛,立即用水冲洗。 7.应避免与酮康唑或其他强效的CYP3A4抑制剂合用,若无法避免,给药间隔应尽可能长。 8.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布地奈德不影响驾驶及使用机器能力。 9.运动员慎用。 |
1.由于本品系预防性地阻断肥大细胞脱颗粒,而非直接舒张支气管,因此对于支气管哮喘病例应在发病季节之前2~3周提前用药; 2.极少数人在开始用药时出现哮喘加重,此时可先吸入少许扩张支气管的气雾剂,如沙丁胺醇; 3.不要中途突然停药,以免引起哮喘复发;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本品起效较慢,需连用数日甚至数周后才起作用,故对正在发作的哮喘无效; 6.首次使用或用后放置一周以上再使用时,应先向空气中试喷;如遇喷不出情况,请确认使用是否正确或检查喷孔是否堵塞; 7.连续使用数次后,须取下罩壳,用温水浸泡冲洗,擦净晾干后重新安装,以防喷孔堵塞; 8.本品系受压容器,严禁受热、撞击或在瓶上戳刺,即使将药用完也应避免;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