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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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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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g:0.3g |
0.1%(30克:30毫克,以C28H28O3计) |
生产企业 | 江苏小林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30921 |
国药准字H2006423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主治由葡萄菌、链球菌、痤疮丙酸杆菌极小棒状杆菌及其他对夫西地酸敏感的细菌引起的皮肤感染。主要适应症包括:脓包疮,疖,痈,甲沟炎,创伤感染,须疮,汗腺炎,红癣,毛囊炎,寻常性痤疮,本品适用于面部和头部等部位的感染而无碍外观。 |
本品适用于以粉剌,丘疹和脓疱为主要表现的寻常型痤疮的皮肤治疗,亦可用于治疗面部,胸和背部的痤疮。 |
用法用量 |
每日2-3次,涂于患处,一搬疗程为7天。治疗痤疮时可根据病情的需要延长疗程。 |
本品每天一次,睡前清洁患处并待干燥后使用,涂一薄层于皮肤患处。 对于必须减少用药次数或暂停用药的患者,当证实患者已恢复对阿达帕林的耐受时可恢复用药次数。 请勿使用可导致粉刺产生和有收缩性的化妆品。 对于必须减少用药次数或暂停用药。 |
副作用 |
本品在国外使用中报告的不良反应主要是用药局部皮肤反应,包括接触性皮炎、皮疹、湿疹、红斑、斑丘疹、瘙痒、皮肤过敏反应等。罕见不良反应有黄疸、紫癜、表皮坏死、血管水肿等。 |
1、本品在最初治疗的2~4周里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红斑、干燥、鳞屑、瘙痒、灼伤或刺痛,在程度上多为轻、中度。 2、较少发生的不良反应有晒伤、皮肤刺激、皮肤不适的烧灼和刺痛。极少发生的不良反应包括:痤疮红肿、皮炎和接触性皮炎、眼浮肿、结膜炎、红斑、瘙痒、皮肤变色、红疹和湿疹等。如不良反应严重,应减少用药次数或停药。 |
禁忌 |
对本品的任何一种成分过敏者禁用。 |
对阿达帕林或凝胶赋形剂中的任何组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夫西地酸。 |
主要成分为阿达帕林。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本品为白色半透明凝胶。 |
注意事项 |
夫西地酸对眼结膜有刺激作用,尽量避免在眼睛周围使用;当治疗严重皮肤感染或顽固性皮肤疾病时,应辅助进行抗生素的全身用药;若发生严重刺激作用或出现过敏反应时,应停止用药并改用其它适当的药物治疗。对于裂开的皮肤伤口不应使用本品。因本品可经皮吸收,故不能长时间、大面积使用。 |
1、如果产生过敏或严重的刺激反应,应停止用药。确定局部刺激反应程度后,患者可在指导下减少用药次数,暂时停用或完全停止用药。 2、在使用本品期间,如果暴露在日光下,包括发出紫外线的太阳灯,应将剂量降低到最小用量。对于经常暴露在强日光下和自身对阳光过敏的患者,在户外锻炼时应特别注意。当在阳光下是不可避免时,建议在治疗区域上使用防晒产品和保护服;当气候极端异常时,如有大风或寒冷,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也可能产生刺激性。 3、避免接触眼、唇、口腔、鼻粘膜、内眦和其它粘膜组织,本品不应用在刀伤、擦伤、湿疹或晒伤的皮肤上,亦不得用于十分严重的痤疮患者,或患有湿疹样的皮肤创面。当用其它维生素A酸类药物或使用"蜡质"脱毛方法时,应避免使用本品进行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