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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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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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g:0.3g |
0.25克*36粒 |
生产企业 | 河北兴隆希力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30921 |
国药准字Z1302011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主治由葡萄菌、链球菌、痤疮丙酸杆菌极小棒状杆菌及其他对夫西地酸敏感的细菌引起的皮肤感染。主要适应症包括:脓包疮,疖,痈,甲沟炎,创伤感染,须疮,汗腺炎,红癣,毛囊炎,寻常性痤疮,本品适用于面部和头部等部位的感染而无碍外观。 |
抗菌消炎。用于痤疮,扁桃腺炎,疖。 |
用法用量 |
每日2-3次,涂于患处,一搬疗程为7天。治疗痤疮时可根据病情的需要延长疗程。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4次。 |
副作用 |
本品在国外使用中报告的不良反应主要是用药局部皮肤反应,包括接触性皮炎、皮疹、湿疹、红斑、斑丘疹、瘙痒、皮肤过敏反应等。罕见不良反应有黄疸、紫癜、表皮坏死、血管水肿等。 |
偶见皮肤过敏反应,停药即可恢复正常。 禁忌]孕妇禁用。 |
禁忌 |
对本品的任何一种成分过敏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夫西地酸。 |
丹参乙醇提取物.辅料为玉米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红色至棕色的颗粒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夫西地酸对眼结膜有刺激作用,尽量避免在眼睛周围使用;当治疗严重皮肤感染或顽固性皮肤疾病时,应辅助进行抗生素的全身用药;若发生严重刺激作用或出现过敏反应时,应停止用药并改用其它适当的药物治疗。对于裂开的皮肤伤口不应使用本品。因本品可经皮吸收,故不能长时间、大面积使用。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2.切忌以手挤压患处。3.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4.不宜同时使用外用药类,如需配合使用,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儿童、年老体弱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如有多量结节、囊肿、脓疱等应去医院就诊。7.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8.痤疮服药2周、其他适应症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