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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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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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μg*10粒/板,2板/盒 |
0.25μg/粒 |
生产企业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71090 |
H20140598 |
说明 | ||
适应症 |
1.佝偻病和软骨病。 2.肾性骨病。 3.骨质疏松症。 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5.营养和吸收障碍引起的佝偻病和骨软化症。 6.假性缺钙(D-依赖型)的佝偻病和骨软化症。 |
1、绝经后骨质疏松。 2、慢性肾功能低下。 3、术后甲状腺功能低下。 4、特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 5、假性甲状腺功能低下。 6、 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 7、低血磷性维生素D抵抗型佝偻病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 ⑴骨质疏松症:首剂量0.5μg/天 ⑵其它指症:首剂量 :1μg/天 老年病人:0.5μg/天体重20kg以上的儿童无肾性骨病者:1μg/天。为了防止高血钙的发生,应根据系列化指标调节阿法骨化醇的剂量。服药初期必须每周测定血钙水平,剂量可按0.25-0.5μg/天的增量逐步增加,大多数成年患者的剂量可达1-3μg/天。当剂量稳定后,每2-4周测定一次血钙。对于骨软化症患者,不能因为其血钙水平没有迅速升高而加大阿法骨化醇的用量,其它疗效指标,如血浆碱性磷酸酶水平,可作为调整剂量更有用的指标。或遵医嘱。 |
应根据每个病人血钙水平小心制定本品的每日最佳剂量。口服,具体方法如下: 1、绝经后骨质疏松:推荐剂量为每次0.25ug,每日三次。服药后分别于第4周、第3个月、第6个月监测血钙和血肌酐浓度,以后每六个月监测一次。 2、肾习性骨营养不良(包括透析病人):起始阶段的每日剂量为0.25u g血钙正常或略有降低的病人隔日0.25ug即可。如2~4周内生化指标及病情未见明显改善,则每隔2~4周将本品的每日用量增加0.25ug,在此期间至少每周测定血钙两次。大多数病人最佳用量为每日0.5至1.0ug之间。 3、甲状腺功能低下和佝偻病: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0.25ug,晨服。如生化指标和病情未见明显改善,则每隔2~4周增加剂量。在此期间,每捉至少测定血钙浓度两次。甲状旁腺功能低下者,偶见吸收不佳现象,因此这种病人需要较大剂量。如果医生决定对患有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的孕妇用本品治疗时,在妊娠后期应加大剂量,在产后及哺乳期应减小剂量。 4.老年患者 :老年病人无需特殊剂量,但建议监测血钙和血肌酐浓度。 5.婴儿及儿童 :本品的溶液剂型适用于婴儿和儿童。如同一样,应在测定血钙水平的基础上确定每日最佳剂量。2岁以内的儿童,推荐的每日参考剂量为0.01-0.1 ug /kg体重。包装内所配备的测量管可准确地量出每个病人所需的剂量。给药体积可以以毫升或滴计 :0.1 mL溶液相当于0.1 ug的活性成分(骨化三醇),或1滴溶液含有0.02 ug骨化三醇。溶液可以先放入汤匙然后混入儿童的饮料中(如橙汁等)。 |
副作用 |
除了引起患有肾损伤的病人出现高血钙,高血磷外,尚无其它不良反应的报道(对于进行高钙血症透析的患者应考虑其透析液钙内流的可能性)。但长期大剂量服用或患有肾损伤的病人可能出现恶心、头昏、皮疹、便秘、厌食、呕吐、腹痛等高血钙征象,停药后即可恢复正常。 |
由于骨化三醇能产生维生素D的作用,所以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与维生素D过量相似,如高血钙综合征或钙中毒 (取决于高血钙的严重程度及持续时间)。偶见的急性症状包括食欲减退,头痛,呕吐和便秘。慢性症状包括营养不良,感觉障碍,伴有口渴的发热,尿多,脱水,情感淡漠,发育停止以及泌尿道感染。长达15年临床使用本品治疗所有适应症,结果显示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很低,包括高钙血症在内的发生率为0.001%或更低。并发高钙和高磷血症的病人(浓度大于6 mg/100 mL或1.9 mmol/L)可能发生软组织钙化,这些表现可通过放射学检查而观察到。肾功能正常的病人,慢性高钙血症也许与血肌酐增高有关。 |
禁忌 |
⑴禁用于高钙血症、高磷酸盐血症(伴有甲状旁腺机能减退者除外),高镁血症。 ⑵具有维生素D中毒症状。对本品中任何成分或已知对维生素D及类似物过敏的患者不能服用阿法骨化醇。 |
1、本品禁用于与高血钙有关的疾病,亦禁用于已知对本品或同类药品及其任何赋形剂过敏的病人。 2、禁用于有维生素D中毒迹象的病人。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法骨化醇。 |
本品主要成分为骨化三醇。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规格0.25μg)或象牙色(规格1μg)卵圆形不透明软胶囊,胶囊壳前者印有“0.25”,后者印有“1.0”字样,内容物为黄色油状液体。 |
本品为胶丸,内含黄色或谈黄色的油状液体。 |
注意事项 |
阿法骨化醇可以增加肠道钙磷吸收,所以应监测血清中的钙磷水平。尤其是对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在服用阿法骨化醇治疗的过程中,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血浆和尿(24小时收集)钙水平的常规检验。如果在服用期间出现高血钙或高尿钙、应迅速停药直至血钙水平恢复正常(大约需一周时间),然后可以按未次剂量减半给药,当骨骼愈合的生化指标(如血浆中碱性磷酸酶水平趋势向正常)时,如不适当减少阿法迪三的用量,则本能发生高血钙症,一旦出现高血钙症就应立即中止钙的补充。 |
1、高血钙同本品的治疗密切相关。对尿毒症骨营养不良病人的研究表明,高达40%使用骨化三醇治疗的病人中发现高血症。饮食改变(例如:增加奶制品的摄入)以至钙摄入量迅速增加或不加控制的服用钙制剂均可导致高血钙。应告知病人及其家属,必须严格遵守处方饮食,并教会他们如何识别高钙血症的症状。一旦血钙浓度比正常值(9~11mg/100ml,或2250~2750ug mol/l)高出1ml/100ml,或血肌酐升高到大于120umol/ml,应立即停止服用本品直至血钙正常肾功能正常的患者,慢性高血钙可能与血酐增加有关。卧床病人,如术后卧床病人发生高钙血机会更大些。 2、骨化三醇能增加血无机磷水平,这时低磷血症的病人是有益的,但对肾功能衰竭的病人来说则要小心不正常的钙沉淀所造成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要通过口服适量的磷结合剂或减少磷质摄入量将血磷保持在正常水平(2~5mg/100ml或0.65~1.62mmol/l)。患维生素D抵抗性佝偻病人(家族性低磷血症),以本品治疗时应继续口服磷制剂。但必须考虑本品可能促进肠道对磷的吸收,这种作用可能使磷的摄入需要量减少。因此需要定期进行稳定期,每周至少测定血钙两次。 3、由于骨化三醇是现有的最有效的维生素D代谢产物,故不需要其他维生素D制剂与其合用,从而避免高维生素D血症。如果病人由服用维生素D3改服用骨化三醇时,则可能需要数月时间使血中维生素D3恢复至基础水平。 4、肾功能正常的患者服用本品时必须避免脱水,故应保持适当的水摄入量。 5、对驾驶车辆和操作机器的影响,基于所报道的不良反应的药效学特性,推测本品对驾驶车辆及操作机器是安全的或者说影响很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