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25μg*10粒/板,2板/盒 |
复方*24粒 |
生产企业 | 贵州神奇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71090 |
国药准字H52020936 |
说明 | ||
适应症 |
1.佝偻病和软骨病。 2.肾性骨病。 3.骨质疏松症。 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5.营养和吸收障碍引起的佝偻病和骨软化症。 6.假性缺钙(D-依赖型)的佝偻病和骨软化症。 |
1.各种疾病所致的低蛋白血症的辅助治疗,如慢性肝病、肝硬化或肾病所致的低蛋白血症; 2.外科手术后或恶性肿瘤所致负氮平衡和低蛋白学症; 3.用于维生素缺乏的防治,如脚气病、坏血病、夜盲症、佝偻病、神经炎等; 4.外伤、烧伤、骨折及手术后伤口愈合; 5.孕产妇、哺乳期妇女营养失调及儿童营养缺乏; 6.高温、高湿、寒冷环境作业及运动的营养补给; 7.均衡营养、消除疲劳、提高人体免疫力; |
用法用量 |
口服。 ⑴骨质疏松症:首剂量0.5μg/天 ⑵其它指症:首剂量 :1μg/天 老年病人:0.5μg/天体重20kg以上的儿童无肾性骨病者:1μg/天。为了防止高血钙的发生,应根据系列化指标调节阿法骨化醇的剂量。服药初期必须每周测定血钙水平,剂量可按0.25-0.5μg/天的增量逐步增加,大多数成年患者的剂量可达1-3μg/天。当剂量稳定后,每2-4周测定一次血钙。对于骨软化症患者,不能因为其血钙水平没有迅速升高而加大阿法骨化醇的用量,其它疗效指标,如血浆碱性磷酸酶水平,可作为调整剂量更有用的指标。或遵医嘱。 |
口服。每次1-2粒,每日2-3次,或遵医嘱。小儿每日1-3粒,或遵医嘱;可取胶囊内容物用温开水送服。 |
副作用 |
除了引起患有肾损伤的病人出现高血钙,高血磷外,尚无其它不良反应的报道(对于进行高钙血症透析的患者应考虑其透析液钙内流的可能性)。但长期大剂量服用或患有肾损伤的病人可能出现恶心、头昏、皮疹、便秘、厌食、呕吐、腹痛等高血钙征象,停药后即可恢复正常。 |
尚不明确 |
禁忌 |
⑴禁用于高钙血症、高磷酸盐血症(伴有甲状旁腺机能减退者除外),高镁血症。 ⑵具有维生素D中毒症状。对本品中任何成分或已知对维生素D及类似物过敏的患者不能服用阿法骨化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法骨化醇。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8种人体必需氨基酸和11种维生素,每粒胶囊含有: 亮氨酸18.3mg;异亮氨酸5.9mg;盐酸赖氨酸25.0mg;苯丙氨酸5.0mg;苏氨酸4.2mg;缬氨酸6.7mg;色氨酸5.0mg;甲硫氨酸8.4mg;5―羟基邻氨苯甲酸盐酸盐0.2mg;维生素A2,000IU;维生素D2 200IU;硝酸硫胺5.0mg;维生素B2 3.0mg;烟酰胺20.0mg;维生素B6 2.5mg;叶酸0.2mg;泛酸钙5.0mg;维生素B12 1.0μg;维生素C20.0mg;维生素E1.0mg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规格0.25μg)或象牙色(规格1μg)卵圆形不透明软胶囊,胶囊壳前者印有“0.25”,后者印有“1.0”字样,内容物为黄色油状液体。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类白色、黄色、橙黄色、红色、棕色、淡黄色半透明微丸组成。 |
注意事项 |
阿法骨化醇可以增加肠道钙磷吸收,所以应监测血清中的钙磷水平。尤其是对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在服用阿法骨化醇治疗的过程中,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血浆和尿(24小时收集)钙水平的常规检验。如果在服用期间出现高血钙或高尿钙、应迅速停药直至血钙水平恢复正常(大约需一周时间),然后可以按未次剂量减半给药,当骨骼愈合的生化指标(如血浆中碱性磷酸酶水平趋势向正常)时,如不适当减少阿法迪三的用量,则本能发生高血钙症,一旦出现高血钙症就应立即中止钙的补充。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