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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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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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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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肇庆星湖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C20110008 |
国药准字Z44021457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肃肺化痰,消炎止咳。用于感冒咳嗽,痰多气喘;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2次;6~12岁儿童一次0.5~1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少数病例可见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胃部不适、口干、头晕、心悸、偶见粒细胞或血小板减少、肾功能低下以及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鱼腥草素钠、亚硫酸氢钾苯丙酮(止咳酮)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150毫克、水杨酰胺150毫克、盐酸去氧肾上腺素5毫克、马来酸溴苯那敏2.5毫克、无水咖啡因20毫克。辅料为: |
紫花杜鹃、板栗壳、鱼腥草素钠、亚硫酸氢钾苯丙酮。 |
性状 |
本品为片剂。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有鱼腥味。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本品是中西药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低或消除其中化学药品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故在此项下罗列与化学药品关联的相关内容,以提示医患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 1、本药含有鱼腥草素钠、亚硫酸氢钾苯丙酮。鱼腥草素钠为抗菌药,单用时日服剂量一般不得超过 270mg;亚硫酸氢钾苯丙酮(止咳酮)为镇咳药,单用时一次剂量一般不得超 过 50mg,日服用剂量不明确。 2 、亚硫酸氢钾苯丙酮(止咳酮)单独使用时主要不良反应为个别病人有口干、胸闷、恶心、头晕等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