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酸阿格列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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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苯甲酸阿格列汀片

格列美脲片

规格

按C18H21N5O2计,12.5mg

2mg
生产企业

赛诺菲(北京)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H20130549

国药准字H20057672
说明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单药治疗:本品作为饮食控制和运动的辅助治疗,用于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与盐酸二甲双胍联合使用:当单独使用盐酸二甲双胍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盐酸二甲双胍联合使用,在饮食和运动基础上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重要的使用限制:由于对于1型糖尿病和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有效性尚未确定,故本品不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患者。

本品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和锻炼未能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患者。

用法用量

推荐剂量:本品的推荐剂量为25 mg每日1次。本品可与食物同时或分开服用。肾功能受损患者轻度肾功能受损患者(肌酐清除率 CrCl ≥60 mL/min)使用本品时不需调整剂量。中度肾功能受损患者(肌酐清除率 30≤ CrCl < 60 mL/min)使用本品的剂量为12.5 mg每日1次。重度肾功能受损(肌酐清除率 15≤ CrCl < 30 mL/min)或终末期肾功能衰竭(ESRD)(CrCl < 15 mL/min或需要血液透析)患者使用本品的剂量为6.25 mg每日1次。使用本品时可不考虑透析时间。尚未在接受腹膜透析的患者中进行本品用药研究(见【药代动力学】)。因需要根据肾功能调整本品剂量,推荐在开始治疗前评估肾功能,并定期复查。

1.起始剂量为每日1mg格列美脲片: (1)如果血糖得到满意控制,应以该剂量维持治疗。 (2)如果不能满意控制代谢状况,应根据血糖控制情况增加剂量,每隔1-2个星期,逐步增加剂量至每日2mg、3mg甚至4mg。 (3)只有个别情况每日口服格列美脲超过4mg才能较好地控制血糖。 (4)最大推荐剂量为每日6mg,在使用最大每日剂量的格列美脲片仍不能较好地控制血糖的病人,必要的话可开始联合给予胰岛素治疗。 2.联合用药必须在医生的严密监测下进行。 3.一般一天一次顿服即可,建议早餐前不久或者早餐中服用,若不吃早餐,则于第一次正餐前不久或者餐中服用,如漏服一次,不能以加大下次服药剂量来纠正。 4.以适量的水整片吞服: (1)如果病人每日1mg格列美脲即有低血糖反应,说明单纯饮食治疗即可能控制血糖。 (2)由于代谢控制的改善与对胰岛素的敏感性增加有关,治疗中格列美脲的需要量可能下降,因此为避免发生低血糖,必须考虑及时减小剂量或者停用格列美脲片。 (3)如果病人的体重、生活方式发生了变化,或存在其它增加低血糖或高血糖危险的因素,也应考虑调整剂量。 5.从其它口服降糖药改用格列美脲片:当用格列美脲片代替其它口服降糖药时,应考虑先前使用药物的降糖强度和代谢的半衰期,某些情况下,尤其先前使用长半衰期的降糖药物(如氯磺丙脲),建议有数天的清洗期,以降低因药物累加作用引起低血糖反应的风险,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日1mg。

副作用

常见不良反应有:胰腺炎、过敏反应、低血糖。尼欣那在美国外上市后使用中确定发生的不良反应包括过敏症、血管性水肿、皮疹、荨麻疹和严重皮肤不良反应 ;肝酶升高 ;暴发性肝功能衰竭和急性胰腺炎。

1.低血糖:与其他抗糖尿病药物一样,服用那格列奈后,可观察到低血糖的症状,这些症状包括出汗、发抖、头晕、食欲不振、心悸、恶心疲劳和无力。这些症状一般较轻且较易处理,如需要可进食碳水化合物。临床研究报告显示出现低血糖症状,且证实血糖降低(血糖<3.3mmol/L的患者的比例为7.69%; 2.肝功能:极少患者出现肝酶增高,其程度较轻且为一过性,很少导致停药; 3.过敏:极少有皮疹、瘙痒和荨麻疹等过敏反应的报道; 4.其他反应:包括胃肠道反应(腹痛、消化不良、腹泻)、头痛、轻微水肿以及乳酸、丙酮酸、尿酸、血清钾升高等。

禁忌

对阿格列汀产品有严重过敏反应史的患者,包括发生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或严重皮肤不良反应的患者。

1.已知对格列美脲有过敏史者禁用。2.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伴或不伴昏迷者禁用,这种情况应用胰岛素治疗。3.孕妇、分娩妇女、哺乳期妇女禁用。

成分

本品活性成份为苯甲酸阿格列汀。

本品主要成份为:格列美脲。其化学名称为:1-[4-[2-(3-乙基-4-甲基-2-氧代-3-吡咯啉-1-甲酰胺基)-乙基]-苯磺酰]-3-(反式-4-甲基环己基)-脲。

性状

本品为黄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格列美脲2.0 mg规格为绿色异型片。

注意事项

1.胰腺炎: 已有服用尼欣那治疗的患者发生急性胰腺炎的上市后报道。在开始使用尼欣那后,应对患者是否出现胰腺炎体征和症状进行仔细观察。如果怀疑发生急性胰腺炎,立即停用尼欣那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尚不清楚具有胰腺炎病史的患者在使用尼欣那时发生胰腺炎的风险是否升高。

2.过敏反应: 已有服用尼欣那治疗的患者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的上市后报道。上述反应包括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和严重皮肤不良反应(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如果怀疑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停用尼欣那,评估其他可能的过敏原因,并开始采取其他方法治疗糖尿病。使用其他DPP-4抑制剂曾出现血管性水肿的患者应慎重用药,尚不明确这些患者在使用尼欣那时是否会诱发血管性水肿。

3.肝功能: 已有服用尼欣那治疗的患者发生致死和非致死性肝功能衰竭的上市后报道,部分报道所含信息不充分,无法确定可能的发生原因。在随机对照研究中,观察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超过3倍正常上限(ULN):1.3%阿格列汀治疗患者和1.5%所有对照治疗患者。 2型糖尿病患者可能患有脂肪肝,可引起肝功能检查结果异常,患者也可能患有其他类型的肝脏疾病,多数肝脏疾病可被治疗和管理。因此,在开始尼欣那治疗前,推荐评估患者的肝功能谱。肝功能检验结果异常的患者应慎重开始尼欣那治疗。 如果患者报告发生可能提示肝损伤的症状(包括疲劳、食欲减退、右上腹不适、尿色加深或黄疸),迅速进行肝功能检查。在上述临床情况下,如果患者出现具有临床意义的肝酶升高,和如果肝功能检查异常结果持续或恶化,应停用尼欣那并寻找可能的原因。如果未发现引起肝功能检查异常的其他原因,不要在上述患者中再次使用尼欣那。

4.与其他已知可能引起低血糖的药物合并应用胰岛素和胰岛素促泌剂(如磺脲类)已知可引起低血糖。因此,当与尼欣那联合使用时,可能需要降低胰岛素或胰岛素促泌剂的剂量,以使低血糖的发生风险最小化。

5.大血管事件: 尚无临床研究得到确定性证据证实尼欣那或其他任何降糖药物可降低大血管事件的发生风险。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运动和用药时间。2.治疗中应注意早期出现的低血糖症状,如头痛、兴奋、失眠、震颤和大量出汗,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严重者应静脉滴注葡萄糖液,对有创伤、术后,感染或发热病人应给与胰岛素维持正常血糖代谢。3.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