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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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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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ml:羟丙甲纤维素2910 45mg,右旋糖酐70 15mg 和甘油30mg。 |
每粒装0.26g |
生产企业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40263 |
国药准字Z19980015 |
说明 | ||
适应症 |
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所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
益气活血,通络止痛。用于冠心病心绞痛属心气虚乏,血瘀络阻证,症见胸部憋闷,刺痛,绞痛,固定不移,心悸自汗,气短乏力,舌质紫黯或有瘀斑,脉细涩或结代。亦用于气虚血瘀络阻型中风病,症见半身不遂或偏身麻木,口舌歪斜,言语不利 |
用法用量 |
根据需要滴入患眼1~2滴。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用药后可出现胃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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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
出血性疾患,孕妇及妇女经期及阴虚火旺型中风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成分为右旋糖酐70 1mg、羟丙甲纤维素2910 3mg和甘油 2mg。 |
人参,水蛭,全蝎,赤芍,蝉蜕,土鳖虫,蜈蚣,檀香,降香,乳香(制),酸枣仁(炒),冰片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灰棕色至灰褐色的颗粒和粉末,;气香、微腥,味微咸、苦。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后如果感到眼部疼痛、视物模糊、持续充血及刺激感加重,或者滴眼后病情加重或持续72小时以上,应停用本品,并请医师诊治; 2、如果本品变色或浑浊,请勿使用; 3、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请勿使用; 4、使用前请摘掉角膜接触镜; 5、滴药时请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用后盖紧瓶盖; 6、请将本品放于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果意外吞食本品,应立即请医师诊治。 |
服药后胃部不适者宜改为饭后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