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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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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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ml:羟丙甲纤维素2910 45mg,右旋糖酐70 15mg 和甘油30mg。 |
每瓶装20ml |
生产企业 | ||
批准文号 |
H20140263 |
国药准字Z20023059 |
说明 | ||
适应症 |
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所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
舒筋活络,祛风散瘀。用于风湿骨痛,筋骨疼痛,腰骨刺痛,跌打旧患,小疮肿痛,皮肤痕痒,蚊叮虫咬,舟车晕浪,头晕肚痛。 |
用法用量 |
根据需要滴入患眼1~2滴。 |
外用,擦于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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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成分为右旋糖酐70 1mg、羟丙甲纤维素2910 3mg和甘油 2mg。 |
松节油、桉油、薄荷脑、水杨酸甲酯、丁香油、樟脑、肉桂油、麝香草酚、辅料为辣椒红色素。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活络油为棕黄色的澄清油状液体;气清香而特异。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后如果感到眼部疼痛、视物模糊、持续充血及刺激感加重,或者滴眼后病情加重或持续72小时以上,应停用本品,并请医师诊治; 2、如果本品变色或浑浊,请勿使用; 3、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请勿使用; 4、使用前请摘掉角膜接触镜; 5、滴药时请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用后盖紧瓶盖; 6、请将本品放于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果意外吞食本品,应立即请医师诊治。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