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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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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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ml:羟丙甲纤维素2910 45mg,右旋糖酐70 15mg 和甘油30mg。 |
每瓶装5ml |
生产企业 | ||
批准文号 |
H20140263 |
国药准字Z20023123 |
说明 | ||
适应症 |
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所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
祛风火。用于筋骨疼痛,风火牙痛,蚊虫咬伤,腰骨刺痛,皮肤痕痒,舟车晕浪。 |
用法用量 |
根据需要滴入患眼1~2滴。 |
外用,将适量的药液涂于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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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成分为右旋糖酐70 1mg、羟丙甲纤维素2910 3mg和甘油 2mg。 |
薄荷油、丁香油、肉桂油、薄荷脑、麝香草酚、熏衣草油、桉油、松节油,辅料为茶油、黄色素。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橙黄色的澄清液体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后如果感到眼部疼痛、视物模糊、持续充血及刺激感加重,或者滴眼后病情加重或持续72小时以上,应停用本品,并请医师诊治; 2、如果本品变色或浑浊,请勿使用; 3、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请勿使用; 4、使用前请摘掉角膜接触镜; 5、滴药时请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用后盖紧瓶盖; 6、请将本品放于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果意外吞食本品,应立即请医师诊治。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3.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对黄蜂等螫伤或有全身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5.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