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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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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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ml:羟丙甲纤维素2910 45mg,右旋糖酐70 15mg 和甘油30mg。 |
每粒装0.5g |
生产企业 | 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40263 |
国药准字Z20120003 |
说明 | ||
适应症 |
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所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
疏肝解郁,理气化痰,软坚散结。用于肝郁兼痰凝所致乳腺增生病,症见乳房肿块胀痛或刺痛,经前加重,经后缓解,伴胸胁胀痛,善郁易怒,胸闷不舒,身重倦怠或纳呆,或经行腹痛,舌质淡或暗红或有瘀点,苔白腻,脉弦或涩。 |
用法用量 |
根据需要滴入患眼1~2滴。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饭后一小时服用。 |
副作用 |
偶见胃肠反应,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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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成分为右旋糖酐70 1mg、羟丙甲纤维素2910 3mg和甘油 2mg。 |
香附、薤白、鹿角脱盘、浙贝母、莪术、蜈蚣、天冬、鳖甲、人参、桔梗。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粉末;气芳香,味辛、微苦。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后如果感到眼部疼痛、视物模糊、持续充血及刺激感加重,或者滴眼后病情加重或持续72小时以上,应停用本品,并请医师诊治; 2、如果本品变色或浑浊,请勿使用; 3、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请勿使用; 4、使用前请摘掉角膜接触镜; 5、滴药时请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用后盖紧瓶盖; 6、请将本品放于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果意外吞食本品,应立即请医师诊治。 |
1.月经量多,经期紊乱及延长者慎用。2.十味香鹿胶囊不适用于乳腺炎,乳腺癌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