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氯芬酸二乙胺乳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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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双氯芬酸二乙胺乳胶剂

石辛含片

规格

1%(20g:0.2g;50g:0.5g;75g:0.75g,以C14H10Cl2NNaO2计)

0.6g*8片
生产企业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H20181226

国药准字Z20100015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缓解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轻至中度疼痛。如:缓解肌肉、软组织的扭伤、拉伤、挫伤、劳损、腰背部损伤引起的疼痛以及关节疼痛等。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清胃泻火,消肿止痛。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胃火上炎症出现的牙痛、牙龈红肿、疼痛等症状。

用法用量

外用。按痛处面积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是本品渗透皮肤,一日3-4次。

含服。一次1-2片,一日4次,分别在三餐后及晚上睡觉前服用。疗程为5天。用药前需进行常规局部治疗,进行关周袋冲洗(用3%的双氧水5ml,分三次缓慢冲洗,然后用生理盐水10ml,分六次缓慢冲洗),然后含本品服用。

副作用

1.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泡、大水泡或鳞屑等。

2.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范围皮肤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一般性皮疹、过敏性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等)。如发生这种情况,应咨询医师。

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轻度口苦、恶心、欲吐、腹泻、头晕、头痛、全身皮疹等。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每支含双氯芬酸二乙胺0.2克(以双氯芬酸钠计)。辅料为异丙醇和丙二醇等。

石膏、黄岑、黄柏、栀子、细辛、麻黄、姜黄、大黄。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乳脂样凝胶,味香。

本品为棕黄色至褐色的片;气香,味辛而甜。

注意事项

1.由于本品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2.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

3.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

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6.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运动员慎用。2、关周袋冲洗应在牙科等专业科室由专业医师进行。3、伴有肌见习感染、全身感染、血常规检查显示伴有全身感染、全身症状明显,需要全身使用抗生素者非本品的适应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