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2ml:0.8mg*20支(宝丽亚) |
0.1g*100片 |
生产企业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30214 |
国药准字H32024063 |
说明 | ||
适应症 |
吸入用丙酸倍氯米松混悬液适用于治疗哮喘及改善支气管阻塞症状。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用法用量 |
成人:单剂量药瓶经雾化器给药,每次1支,每天1 - 2次。 儿童:单剂量药瓶的一半剂量经雾化器给药,每次0.5支,每天1 - 2次。 单剂量药瓶上用刻度标记出一半剂量。 使用前请充分摇匀。 |
1. 成人常用量:口服,每次1-2片(0.1~0.2g),每日3-6片(0.3~0.6g);极量:每次5片(0.5g),每日10片(1g)。 2. 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3-5mg/kg,每日3次。 |
副作用 |
气雾剂对个别人有刺激感,咽喉部出现白色念球菌感染。但吸后立即漱口可减轻刺激感,并可用局部抗菌药物控制感染。无钠水潴留作用。偶见声嘶或口干,少数可因变态反应引起皮疹。 |
茶碱的毒性常出现在血清浓度为15~20μg/ml,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早期多见的有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等,当血清浓度超过20μg/ml,可出现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清中茶碱超过40μg/ml,可发生发热、失水、惊厥等症状,严重的甚至呼吸、心跳停止致死。 |
禁忌 |
活动期或静止期局部病毒和结核感染的患者。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的患者。 通常妊娠与哺乳期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活动性消化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
成分 |
丙酸倍氯米松 。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茶碱。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混悬液。 |
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气雾剂适用于轻症哮喘,急性发作时应加用其它平喘药。 2.用药后应在哮喘控制良好的情况下逐渐停用口服皮质激素,一般在本气雾剂治4-5天后才慢慢减量停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 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 2. 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 3. 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持续发热患者。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在停用合用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4. 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患者心率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 5. 低氧血症、高血压或者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