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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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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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0ml/袋(中性口味) |
0.1g |
生产企业 |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30819 |
国药准字H31021366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糖尿病患者,可为有以下症状的糖尿病患者提供全部肠内营养:咀嚼和吞咽障碍、食道梗阻、中风后意识丧失、恶病质、厌食或疾病康复期、糖尿病合并营养不良,也可用于其他糖尿病患者补充营养。 |
1.癫痫:(1)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简单部分性发作和继发性全身发作。(2)全身性发作:强直、阵挛、强直阵挛发作。 2.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的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以及 疱疹后神经痛。3.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和其他抗抑郁药合用。 4.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5.酒精癖的戒断综合征。 |
用法用量 |
本品通过管饲或口服使用,应按照患者体重和消耗状况计算每日用量。 1.以本品作为唯一营养来源的患者: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日30ml/kg,平均剂量为一日2000ml(1800kcal)。 2.以本品补充营养的患者:根据患者需要使用,推荐剂量为一日500ml(450kcal)。 管饲给药时,应逐渐增加剂量,第一天的速度约为一小时20ml,以后逐日增加一小时20ml,最大滴速一小时125ml。通过重力或泵调整输注速度。 |
1.成人 (1)抗惊厥,初始剂量每次0.1g~0.2g(1~2片),每日1~2次,逐渐增加剂量直至最佳疗效。 (2)镇痛,开始一次0.1g(1片),一日2次;第二日后每隔一日增加0.1~0.2g(1~2片),直到疼痛缓解,维持量每日0.4~0.8g(4~8片),分次服用;最高量每日不超过1.2g(12片)。(3)尿崩症,单用时一日0.3~0.6g(3~6片),如与其他抗利尿药合用,每日0.2~0.4g(2~4片),分3次服用。(4)抗燥狂或抗精神病,开始每日0.2~0.4g(2~4片),每周逐渐增加至最大量1.6g(16片),分3~4次服用。每日限量,12~15岁不超过1g(10片);15岁以上不超过1.2g(12片);有少数用至1.6g(16片)。通常成人限量为1.2g(12片),12~15岁每日不超过1g(10片),少数人需用至1.6g(16片)。作止痛用每日不超过1.2g(12片)。 2.儿童 10~20mg/kg。维持血药浓度应在4~12μg/ml之间。 |
副作用 |
给药速度太快或过量时,可能发生恶心、呕吐或腹泻等胃肠道副反应。 |
详见说明书。 |
禁忌 |
所有不适于用肠内营养的患者,如胃肠道张力下降、急性胰腺炎以及有严重消化和吸收功能障碍,禁用本品。 其他严重的脏器疾病禁用,如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 对本品所含物质有先天性代谢障碍的患者禁用。 对果糖有先天性不耐受的患者禁用。 |
已知对卡马西平相关结构药物(如:三环类抗抑郁药)过敏者。有房室传导阻滞,血清铁严重异常、骨髓抑制、严重肝功能不全等病史者。 |
成分 |
蛋白质3.4g、脂肪3.2 g、饱和脂肪酸0.5 g、必需脂肪酸1.9 g。 |
品的活性成份为卡马西平。 化学名称:5H-二苯并[b,f]氮杂?-5-甲酰胺。 分子式:C15H12N2O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淡棕色乳状液体。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必要时按照本品的用法来适当调节降糖药用量,尤其是本品的用量和给予的时间有变化时。 2.对非胰岛素依赖的糖尿病患者,最好采用持续管饲或将每天用量分成几个小部分的方法给药。 3.对手术后和创伤后的糖尿病患者应作相应的代谢检查。 4.应保证足够的液体补充,如饮水或输液。 5.本品含钠较低,可以满足糖尿病患者的需要。但单用本品补充营养时,应适当补充钠。 6.使用前摇匀,有效期内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