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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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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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30片 |
20mg |
生产企业 | ||
批准文号 |
H20140648 |
H20140657 |
说明 | ||
适应症 |
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肾癌。 |
本品适用于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和转移性乳腺癌的单药或联合化疗。 |
用法用量 |
给药途径:口服。本品须在有经验医生指导下服用。 乳腺癌:推荐每日 500-1500mg,甚至每日高达 2g (大剂量可分成每天 2-3次用药)。 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及肾癌等激素依赖性肿瘤:每日 100-500mg。一般一次 100mg,一日三次;或一次口服 500mg,每日一次。 |
单药治疗:推荐方案为:前三个疗程的用药用药剂量以体表面积计为60mg/㎡,应每周一次服用。每3周为一个疗程。后续用药在三个疗程用药之后,建议将诺维本?的剂量增至80mg/㎡,每周一次服用。但前三次应用60mg/㎡剂量时,嗜中性粒细胞若曾有一次低于500/mm3或超过一次低至500~1000/mm3间的患者应仍维持使用60mg/㎡剂量。前三个疗程使用60mg/㎡/周剂量时嗜中性粒细胞数量嗜中性粒细胞1000嗜中性粒细胞≥500以及1000(1次)嗜中性粒细胞≥500以及1000(2次)嗜中性粒细胞500第四个疗程的建议用药剂量(mg/㎡/周)80806060在使用80mg/㎡的剂量期间,若嗜中性粒细胞数量出现低于500/mm3的情况或者超过一次在500~1000/mm3之间,需等到嗜中性粒细胞数量恢复正常才能继续用药,并且将剂量由80mg/㎡/周减少至60mg/㎡/周。从第四个疗程起,开始使用80mg/㎡/周给药时的嗜中性粒细胞数量嗜中性粒细胞1000嗜中性粒细胞≥500以及1000(1次)嗜中性粒细胞≥500以及1000(2次)嗜中性粒细胞500下次给药的推荐剂量(mg/㎡/周)8060在给药剂量为60mg/㎡/周的前三个疗程中,若嗜中性粒细胞数量不低于500/mm3或者也未超过一次在500~1000/mm3之间,可以依据前三个疗程用药原则,将每疗程的用药剂量重新由60mg/㎡/周增加至80mg/㎡/周。·对于联合用药治疗方案,应当根据所选治疗方案对剂量和给药时间表进行调整根据临床研究,80mg/㎡的口服剂量相当于静脉给药时的30mg/㎡,60mg/㎡的口服剂量则相当于静脉给药时的25mg/㎡。为在联合治疗方案中改善患者用药便利,以上为静脉给药和口服给药相互调整剂量的依据。对于联合治疗方案,应当根据所选治疗方案对剂量和给药时间表进行调整。在132例中国患者中进行的临床研究考察了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与顺铂联用治疗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IIIB~Ⅳ期非小细胞型肺癌的疗效和安全性。酒石酸长春瑞滨胶囊口服剂量为60mg/㎡在第1和第8天给药;顺铂80mg/㎡,第1天给药,在口服长春瑞滨后立即给予,每3周重复一次,在第2个疗程中,口服长春瑞滨的剂量可从60mg/㎡增至80mg/㎡。在133例中国患者中进行的临床研究考察了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与表柔比星联用治疗转移性乳腺癌的疗效和安全性。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口服剂量为60mg/㎡,在第1和第8天给药;表柔比星75mg/㎡,第1天给药,在口服长春瑞滨后立即给予,每3周重复一次。在第2个疗程中,口服长春瑞滨的剂量可从60mg/㎡增至80mg/㎡。即使患者的体表面积≥2㎡,按60mg/㎡给药时总剂量不能超过每周120mg,按80mg/㎡给药时总剂量不能超过每周160mg。用法本品必须严格按照口服给药。本品需用水送服,禁止咀嚼或吮吸胶囊。建议在用餐时,同时服用本品。肝功能损害患者的用法对于轻度肝脏损害(胆红素正常上限1.5倍,且ALT和/或AST为正常上限的1.5至2.5倍)的患者,可给予本品标准计量60mg/㎡/周。对于中度肝脏损害(胆红素为正常上限的1.5至3倍,无论ALT和AST的水平)的患者,应给予剂量50mg/㎡/周。对于重度肝损害的患者,不应给予本品治疗。肾功能损害患者的用法本品经肾脏排泄较少,即使对于重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未有药代动力学证据表明需要降低本品剂量。 |
副作用 |
应用孕激素治疗偶见或罕见以下不良反应,按照不良反应发生的脏器系统列表如下: 免疫系统异常 超敏反应(如过敏反应和过敏样反应、血管性水肿) 内分泌异常 肾上腺皮质激素样作用(如类库欣综合征)、长期无排卵 代谢和营养异常 水肿/液体潴留、体重变化、糖尿病恶化 精神异常 意识模糊、抑郁、欣快、性欲改变、失眠、神经质 神经系统异常 抑郁、头晕、头痛、集中力缺失、嗜睡、脑梗塞、肾上腺素样反应(手细颤、出汗、夜间小腿痛性痉挛) 眼部异常 视觉障碍、糖尿病性白内障、视网膜血栓形成 心脏异常 心肌梗死、充血性心力衰竭、心悸、心动过速 血管异常 血栓栓塞疾病、潮热 呼吸道、胸部及纵膈异常 肺栓塞 消化道异常 便秘、腹泻、口干、恶心、呕吐 肝胆异常 黄疸 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 痔疮、脱发、多毛症、瘙痒症、皮疹、荨麻疹 肾脏和泌尿系统异常 糖尿 生殖系统和乳腺异常 异常子宫出血(不规律、增加、减少)、闭经、宫颈糜烂、乳溢、乳房痛 全身异常和给药部位不适 疲劳、注射部位反应、不适、发热 实验室检查 宫颈分泌物改变、食欲改变、肝功能异常、白细胞和血小板计数升高、高钙血症、糖耐量下降、血压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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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本品禁用于具有下述情况的患者: 严重肝功能不全,因骨转移出现高钙血症的患者,已知或疑似妊娠,不明原因的子宫不规则出血,已知对本品或其任何辅料过敏,疑诊为乳腺癌或早期乳腺癌。 |
绝对禁忌:对酒石酸长春瑞滨或其他长春花生物碱过敏的病人、消化系统有严重病变影响药物吸收的病人、曾经外科广泛切除过胃或者小肠的病人、与肿瘤无关的肝功能严重不全的病人,在妊娠及哺乳期的病人黄热病疫苗(参看药物相互作用一栏)二苯乙内酰脲,用作抗惊厥和抗癫痫的药(参看药物相互作用一栏)。相对禁忌:减毒的活性疫苗、伊曲康唑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甲羟孕酮。 |
本品主要成份是酒石酸长春瑞滨。 |
性状 |
本品为双凸,椭圆形白色片。 |
本品为浅棕色(规格为20mg)或粉红色(规格为30mg)软胶囊。内容物为粘性、澄清的浅黄至橘黄色溶液,基本无可见颗粒。 |
注意事项 |
本品应该在有经验的肿瘤专科医师监督指导下使用,且患者须进行定期随访。 ·应对本品治疗期间发生的意外阴道出血进行仔细检查,明确诊断。 ·在送检子宫内膜或宫颈组织时,应告知病理学家(实验室)患者正在使用本品。 ·本品可能引起一定程度的液体潴留,因此应慎用于可能因液体潴留而加重原有疾病的患者。 ·具有临床抑郁治疗史的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受到密切监测。 ·某些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出现糖耐量下降。糖尿病患者在使用本品治疗时应受到密切观察。 ·应告知医生/实验室本品的应用可降低下述内分泌指标的水平: a. 血浆/尿类固醇(如皮质醇、雌激素、孕烷二醇、孕激素、睾酮) b. 血浆/尿促性腺激素(如LH 和FSH) c. 性激素结合球蛋白 ·如果视力突然部分或完全丧失或如果突发眼球突出、复视或偏头痛,在检查期间不应再给药。如果检查提示视乳头水肿或视网膜血管病变,则应立即停药。 详见说明书 |
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须在对化疗有丰富经验的合格医师的指导下使用。若患者不慎咀嚼或吮吸了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立即用清水漱口。如若可能,最好使用生理盐水漱口。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表面融化或破损,里面的刺激性液体流出,接触到皮肤,口腔粘膜或眼睛,会产生有害作用。所以表面被损坏的胶囊不能再被服用,须交与药师或医生用适当的方法将被损坏胶囊销毁。如果不慎接触到,须立即用清水冲洗接触部位。如若可能,最好使用生理盐水冲洗。如果在服药的几个小时之后出现呕吐现象,须停止使用正在使用的剂量。灭吐灵,胃复安(metoclopramide)之类的药品可以用来减轻呕吐症状。如果嗜中性粒细胞数量低于1500/mm3而且血小板数在75000至100000/ mm3之间,须推迟治疗,直到各项指标恢复正常以后。对患者进行密切观察:参看用药剂量/服用方法一栏。关于从第四疗程起将用药量从60mg/m2增加至80 mg/m2每星期的情况:参看用药剂量/服用方法一栏。在使用80mg/m2的剂量期间,如果病人的嗜中性粒细胞数量低于500/ mm3以下或者不止一次在500~1000/ mm3之间,不仅要推迟用药直到嗜中性粒细胞数量恢复正常,并且要将剂量由80 mg/m2减少至60 mg/m2每星期。在以后的治疗中,也可能将剂量重新由60 mg/m2增至80 mg/m2每星期:有关情况参看用药剂量/服用方法一栏。在临床试验期间,治疗开始就使用了80mg/m2的大剂量,导致部分患者出现嗜中性白血球极度低下。所以建议在治疗初始阶段使用60mg/m2的剂量。在身体可以适应的情况下,再增至80毫克每平方米每星期。如体内出现感染的症状或体征,应立即进行全面检查。使用须知: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血象变化,每次用药前均应检测血红蛋白、白细胞、嗜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计数。有心脏血供不足的患者慎用。(参看副作用一栏)对肝功能或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如何减量使用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尚不清楚。既然长春瑞滨只有很小的一部分是通过肾脏系统排泄,那么从药物代谢的角度来说,对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减少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的使用剂量并无必要。放射包括肝脏的病人不应同时服用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