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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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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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g |
每粒装0.5g |
生产企业 | 深圳市泰康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80032 |
国药准字Z20043522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
清热化结,消肿止痛,调和气血,养肝益肾,抑制病毒,增强免疫力。用于急慢性乙型肝炎,肝功能不正常者亦适用。对改善气滞血瘀,肝肾不足证引起的食欲不振,厌油口苦,胁肋胀痛,脘腹胀满,倦怠乏力,急躁易怒,小便赤黄等症亦有效。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1g,一日1次。 |
饭后温开水送服。每日3次,每次4粒,急性肝炎30天为一疗程,慢性肝炎100天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上呼吸道感染样症状、头痛、恶心、身体不适、腹痛和腹泻,症状一般较轻并可自行缓解。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拉米夫定或制剂中其他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拉米夫定。化学名:(2R-顺式)-4-氨基-1-(2-羟甲基-1,3-氧硫杂环戊-5-基)-1H-嘧啶-2-酮。 分子式:C8H11N3O3S 分子量:229.26。 |
人参、灵芝、半边莲、旱莲草、田基黄、熊胆粉、三七、红花、龙胆草、山豆根、五味子、枸杞子、杜冲、当归、补骨脂、溪黄草、甘草。 |
性状 |
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粉末,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治疗期间应对患者的临床情况及病毒学指标进行定期检查。 2.少数患者停止使用该品后,肝炎病情可能加重。因此如果停用该品,要对患者进行严密观察,若肝炎恶化,应考虑重新使用该品治疗。 3.患者肾功能不全会影响拉米夫定的排泄,对于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的患者,不建议使用该品。肝脏损害不影响拉米夫定的药物代谢过程。 4.该品治疗期间不能防止病人将乙型肝炎病毒通过性接触或血源性传播方式感染他人,故仍应采取适当防护措施。 5.目前尚无资料显示孕妇服用该品后可抑制乙型肝炎病毒的母婴传播。故仍应对新生儿进行常规的乙型肝炎免疫接种。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