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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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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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6g:0.471g(1.25mg/喷) |
20mg |
生产企业 | 山西华元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30122 |
国药准字H20100145 |
说明 | ||
适应症 |
治疗各种病因引起的心绞痛发作,预防心绞痛发作,急性心肌梗塞,急性左心室衰竭,预防及缓解由心导管引起的冠脉痉挛,延长经皮穿刺球体扩张血管成型术(PTCA)期间对心肌缺血的耐受性。 |
曲美他嗪适用于在成年人中作为附加疗法对一线抗心绞痛疗法控制不佳或无法耐受的稳定型心绞痛患者进行对症治疗。 |
用法用量 |
心绞痛发作的治疗:舌下喷雾,一次二喷。预防心绞痛发作:舌下喷雾,一次二喷,每日三次。因为有可能发生反跳现象,停用本品时应逐步减量。 |
口服,一次20mg(1粒),一日3次,进餐时服用。3个月后评价治疗效果,若无治疗作用可停药。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对于中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60ml/min)患者(参见【注意事项】和【药代动力学】),推荐剂量为每次服用20mg(1粒),一日2次,即早、晚用餐期间各服用1粒。 |
副作用 |
开始应用时可引起硝酸酯性头痛,但此类头痛在持续用药数日后即会消失。面红、眩晕、体位性低血压或反射性心动过速偶尔有可能发生。极少情况下,可能发生循环虚脱,并伴有心动过缓性心律失常。在不常见的情况下,降压过快会引起心绞痛症状加重。罕见剥脱性皮炎。 |
不良反应,即被认为至少可能与曲美他嗪治疗相关的不良事件,按以下常规频率列表如下:很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不常见(1/1,000至1/100);罕见(1/10,000至1/1,000);极罕见(1/10,000);未知(无法通过已有数据估算)。系统器官分类频率首选术语神经系统疾病常见眩晕、头痛未知帕金森综合征(震颤、运动不能、张力亢进)、步态不稳、不宁腿综合征以及其他相关运动障碍,通常在停药后可逆未知睡眠障碍(失眠、嗜睡)心脏疾病罕见心悸、期外收缩、心动过速血管疾病罕见低动脉压、直立性低血压(可能与全身乏力、头晕或跌倒有关,尤其是在服用抗高血压药物治疗的患者中)、潮红胃肠疾病常见腹痛、腹泻、消化不良、恶心和呕吐未知便秘皮肤及皮下组织疾病常见皮疹、瘙痒、荨麻疹未知急性全身发疹性脓疱病(AGEP)、血管性水肿全身疾病和给药部位情况常见虚弱血液和淋巴系统疾病未知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肝胆疾病未知肝炎 |
禁忌 |
动物实验证明本药不会损害胎儿,但是怀孕或哺乳妇女应慎用。 |
1、对药品任一组分过敏者禁用。2、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震颤、不宁腿综合征以及其他相关的运动障碍者。3、严重肾功能损害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 |
成分 |
硝酸异山梨酯。 |
本品活性成份为盐酸曲美他嗪。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清液体,储存于带有定量阀门棕色透明玻璃瓶中。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颗粒和粉末。 |
注意事项 |
下列情况必须小心监护:心梗伴低充盈压,应避免血压低于90mmHg。有循环衰竭倾向、大动脉或心瓣膜狭窄、颅内压升高者(只有应用高剂量静脉点滴硝酸甘油后,压力方继续升高)。可能引起反应迟缓致影响操作机器或驾驶车辆,特别是与酒精共用时。可能因供应偏低气流量肺部之血液重新分布而暂时降低动脉内血氧含量(低血氧症)。 |
曲美他嗪不作为心绞痛发作时的对症治疗用药,也不适用于对不稳定心绞痛或心肌梗死的初始治疗。曲美他嗪不应用于入院前或入院后最初几天的治疗。心绞痛发作时,对冠状动脉病况应重新评估,并考虑治疗的调整(药物治疗和可能的血运重建)。曲美他嗪可引起或加重帕金森症状(震颤、运动不能、张力亢进),应定期进行检查,尤其针对老年患者。出现可疑情况时,应由神经科医生进行适当检查。发生运动障碍时,如帕金森症状、不宁腿综合征、震颤、步态不稳,应彻底停用曲美他嗪。这些事件发生率低,且停药后通常是可逆的。多数患者停用曲美他嗪后4个月内恢复。如果停药后帕金森症状持续4个月以上,则应征询神经科医生的意见。可能会出现与步态不稳或低血压相关的跌倒,特别是对于服用抗高血压药物的患者(参见【不良反应】)。对于预期暴露量会增加的患者,开具曲美他嗪处方时应谨慎:-中度肾功能损害(参见【用法用量】和【药代动力学】)-超过75岁以上的老年患者(参见【用法用量】)。本品含有日落黄FCF S(E110)及胭脂红A(E124),可能会引起过敏反应。对驾驶和使用机器能力的影响临床研究显示曲美他嗪对血液动力学没有影响,然而上市后已观察到头晕和嗜睡病例(参见【不良反应】),这可能会影响驾驶和使用机器的能力。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