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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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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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6g:0.471g(1.25mg/喷) |
50mg |
生产企业 |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30122 |
国药准字H20073914 |
说明 | ||
适应症 |
治疗各种病因引起的心绞痛发作,预防心绞痛发作,急性心肌梗塞,急性左心室衰竭,预防及缓解由心导管引起的冠脉痉挛,延长经皮穿刺球体扩张血管成型术(PTCA)期间对心肌缺血的耐受性。 |
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包括心肌梗塞后)的长期治疗和预防;与洋地黄及/或利尿剂合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用法用量 |
心绞痛发作的治疗:舌下喷雾,一次二喷。预防心绞痛发作:舌下喷雾,一次二喷,每日三次。因为有可能发生反跳现象,停用本品时应逐步减量。 |
口服,每日一次,每次1粒,用适量温水整粒吞服(不可咀嚼)。 对循环不稳定者,首次服药可能引起血管性虚脱症状,也可能产生硝酸盐性头痛,可在开始治疗时服用非长效制剂早晚各半片以明显减少上述症状。 |
副作用 |
开始应用时可引起硝酸酯性头痛,但此类头痛在持续用药数日后即会消失。面红、眩晕、体位性低血压或反射性心动过速偶尔有可能发生。极少情况下,可能发生循环虚脱,并伴有心动过缓性心律失常。在不常见的情况下,降压过快会引起心绞痛症状加重。罕见剥脱性皮炎。 |
使用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10%患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持续应用会逐渐减退。 在首次用药或增加剂量时,常可见直立位低血压和/或轻度头痛。这些症状可能与头昏、嗜睡、反射性心动过速和乏力有关。 罕见([ 1%患者〉恶心、呕吐、潮红和皮肤过敏反应(如红斑),有时可能很严重。个别病例出现剥脱性皮炎。 有使用有机硝酸盐出现严重低血压的报道,包括恶心、呕吐、坐立不安、苍白、多汗。罕见虚脱现象(常伴有心动过缓和晕厥)。罕见严重低血压导致心绞痛症状加重现象。 有几例硝酸盐诱导的括约肌松弛引起的心口灼热的报道。 使用本品治疗期间因可使换气不良肺泡的血供增加(形成肺“旁路”)而导致一过性低氧血症。特别是在冠心病患者可导致心肌缺氧。 |
禁忌 |
动物实验证明本药不会损害胎儿,但是怀孕或哺乳妇女应慎用。 |
对本品中任一成分过敏者; 急性循环衰竭(休克,血管性虚脱); 心源性休克(除采用适当措施保证舒张末期压足够高外); 严重低血压(收缩压低于90mmHg); 硝酸盐治疗期间,不能使用西地那非; 急性心肌梗塞伴低充盈压(除非在有持续血液动力学监护条件下的监护病室使用)。 |
成分 |
硝酸异山梨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单硝酸异山梨酯。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清液体,储存于带有定量阀门棕色透明玻璃瓶中。 |
本品为硬胶襄剂,内容物为白色微丸。 |
注意事项 |
下列情况必须小心监护:心梗伴低充盈压,应避免血压低于90mmHg。有循环衰竭倾向、大动脉或心瓣膜狭窄、颅内压升高者(只有应用高剂量静脉点滴硝酸甘油后,压力方继续升高)。可能引起反应迟缓致影响操作机器或驾驶车辆,特别是与酒精共用时。可能因供应偏低气流量肺部之血液重新分布而暂时降低动脉内血氧含量(低血氧症)。 |
下列患者的用药需医生特别监护: 肥厚性阻塞性心肌病 缩窄性心包炎 急性心压塞 低充盈压,如急性心肌梗塞,左室功能损伤(左室衰竭) 主动脉和/或二尖瓣狭窄 伴有颅内压升高的疾病 体位性循环调节障碍 本品不适用于急性心绞痛发作。尽管本品的释放分两个阶段进行,如服药后30%的有效成分迅速释放,但对于急性心绞痛发作并不能马上奏效。 有耐药性,且与其他硝基化合物有交叉耐药现象。 持续使用本品的患者应被告知不能使用含西地那非的产品。使用本品进行治疗不应因使用含西地那非的产品中断,因为那样容易增加心绞痛发作的危险。 本品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的反应速度,例如驾驶及操作机械的能力受到影响,若同时饮用酒精,这种情况会更显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