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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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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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克(以硫酸氨基葡萄糖计) |
30ml |
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C20120038 |
国药准字H44020679 |
说明 | ||
适应症 |
原发性或继发性骨关节炎。 |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如果医师处方中没有特殊要求,建议每次2粒胶囊,每日3次(早晨及进餐时) ;连续用药6周,必要时可以6周以上,间隔2个月可重复使用。 |
外用。取本品适量涂布患处,轻轻揉搓,一日2~3次。 |
副作用 |
罕有轻度胃肠道不适,如恶心、便秘、腹胀和腹泻。有报道有些患者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和皮肤红斑。 |
涂擦本品过多时,可出现皮肤瘙痒、脱屑。停药后自行消失。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硫酸氨基葡萄糖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吲哚美辛10毫升。辅料为癸二酸二乙酯、薄荷脑、甲基纤维素、乙醇、丙二醇、氢氧化钠、纯化水 |
性状 |
本品为橙红色胶囊,内容物为白色至类白色粉末。 |
本品为黄色微有粘性的澄清液体 |
注意事项 |
未进行过对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研究。本品的毒理学和药动学试验数据未显示出对这些患者的限制。但是,有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该在有医疗监护的条件下用药。 勿让儿童擅取。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4.本品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