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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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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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克(以硫酸氨基葡萄糖计) |
7.5mg*10片 |
生产企业 | 海南全星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C20120038 |
国药准字H20020245 |
说明 | ||
适应症 |
原发性或继发性骨关节炎。 |
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疼痛性骨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头痛、偏头痛、肩颈痛、腰腿痛、肌肉痛、扭伤、劳损、痛经、牙痛、五官科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如果医师处方中没有特殊要求,建议每次2粒胶囊,每日3次(早晨及进餐时) ;连续用药6周,必要时可以6周以上,间隔2个月可重复使用。 |
阴道给药,每日一次,于每晚临睡前清洗外阴后,将本品0.1g(1片)放入阴道后穹窿处,连用7天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罕有轻度胃肠道不适,如恶心、便秘、腹胀和腹泻。有报道有些患者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和皮肤红斑。 |
据国外研究资料报道: 以下罗列的不良反应系在美洛昔康分散片给药后发生,然而他们的发生频率是根据临床试验记录结果,而无论与美洛昔康分散片用药是否有因果关系。这些信息是基于对3750个病人进行的超过18个月的临床试验得到的。病人每日口服美洛昔康片剂或胶囊剂量为7.5或15毫克。(治疗用药的平均时间为127天) 胃肠道的:频率超过1%: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痛、便秘、胀气、腹泻。 频率介于0.1%和1%之间:短暂的肝功能指标异常(如转氨酶或胆红素升高)。食道炎、胃、十二指肠溃疡,隐伏或肉眼可见的胃肠道出血。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 |
对本品或其它NSAIDs过敏、活动性消化性溃疡、严重肝功能不全、未透析的严重肾功能不全、出血性疾病、年龄小于15岁者及妊娠、哺乳期妇女、直肠炎患者忌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硫酸氨基葡萄糖 |
乳酸环丙沙星 |
性状 |
本品为橙红色胶囊,内容物为白色至类白色粉末。 |
本品为淡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未进行过对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研究。本品的毒理学和药动学试验数据未显示出对这些患者的限制。但是,有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该在有医疗监护的条件下用药。 勿让儿童擅取。 |
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变、肾病综合征、肾功能衰竭、低血容量症、胃肠炎症疾病史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