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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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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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l/盒 |
0.001 |
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80067 |
国药准字H13022122 |
说明 | ||
适应症 |
对皮质类固醇敏感的睑结膜、球结膜、角膜及其他眼前段组织的炎症。 |
本品用于过敏性及炎症性鼻充血、急慢性鼻炎。 |
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2~4次,用前摇匀,滴于结膜囊内。治疗开始的24~48小时,可酌情增加至每小时2滴。注意勿过早停药。 |
滴鼻。专用于成人,一次每鼻孔2-3滴。 |
副作用 |
1)严重的不良反应(偶尔发生:O.1%以下,有时发生:0.1~5%,无特定:5%以上或几率不明)眼。 (1)青光眼:在连续用药数周后,偶尔会出现眼压升高或青光眼,因此须定期进行眼压检查。 (2)疱疹性角膜炎、真菌性角膜炎、绿脓杆菌感染:有时会诱发疱疹性角膜炎、真菌性角膜炎、绿脓杆菌感染等。出现上述情况,应采取妥善的处置。 (3)穿孔:用于疱疹性角膜炎、角膜溃疡或外伤等,有可能引起穿孔。 (4)后囊下白内障:长期用药时,有时会出现后囊下白内障。 2)其他不良反应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应采取停药等妥善措施。过敏症眼睑炎眼刺激感、结膜充血垂体、肾上腺皮质系统功能(长期连续使用时)抑制垂体、肾上腺皮质系统功能其他延迟创伤的治愈。 |
1. 滴药过频易致反跳性鼻充血,久用可致药物性鼻炎。 2. 少数人有轻微烧灼感、针刺感、鼻黏膜干燥以及头痛、头晕、心率加快等反应。 3. 罕见过敏反应。 |
禁忌 |
对本制剂的成份有过敏史的患者。 原则上禁忌(对下述患者原则上不使用,但在有特殊需要时,需慎重用药): 1)角膜上皮剥离或角膜溃疡的患者。(有可能使这些疾病加重。此外,有可能引起角膜穿孔。 2)病毒性角结膜疾病、结核性眼疾病、真菌性眼疾病或化脓性眼疾病的患者。(有可能使这些疾病加重。此外,有可能引起角膜穿孔。 |
萎缩性鼻炎及鼻腔干燥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米龙。 化学名称为:1,4-二烯-3,20-二酮,9-氟-11,17-二羟基-6-甲基-(6α,11β)-孕烷。 分子式:C22H29FO4 分子量:376.47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萘甲唑啉。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混悬液。 |
滴鼻剂 |
注意事项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
1. 严格按推荐用量使用,用药间隔不少于4~6小时,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需继续使用,应咨询医师。 2. 本品仅供滴鼻,切忌口服。 3. 孕妇、高血压、冠心病及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 4. 使用后应拧紧瓶盖,防止污染。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