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5ml/盒 |
36%(g/g) |
生产企业 | 昆明源瑞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80067 |
国药准字H20054346 |
说明 | ||
适应症 |
对皮质类固醇敏感的睑结膜、球结膜、角膜及其他眼前段组织的炎症。 |
1.妇科:用于治疗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类阴道感染(如细菌、滴虫和霉菌引起的白带增多)、外阴瘙痒、及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宫颈息肉切除或切片检查后的止血,尖锐湿疣及加速电凝治疗后的伤口愈合 ;还可用于乳腺炎的预防(乳头皲裂的烧灼)。 2.外科与皮肤科:用于皮肤伤口与病变的局部治疗(如烧伤、肢体溃疡、褥疮、慢性炎症等),能够加速坏死组织的脱落,止血和促进愈合过程及用于尖锐湿疣的治疗。 3.耳鼻喉科:用于治疗口腔粘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及扁桃体切除后的止血。 |
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2~4次,用前摇匀,滴于结膜囊内。治疗开始的24~48小时,可酌情增加至每小时2滴。注意勿过早停药。 |
妇科 ;用于阴道冲洗时,聚甲酚磺醛溶液应按1:5的比例以水稀释,而用于局部涂抹或敷贴时则无需稀释,通常敷贴每周进行1-2次。治疗前先彻底清洁宫颈及宫颈管,去除分泌物。为此可将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的棉签插入宫颈管,转动数次取出,然后再将浸有药液的纱布块轻轻敷贴于病变组织,持续1-3分钟。一般敷贴1-2分钟即可达到止血目的。 外科与皮肤科 ;为了终止伤口出血,可将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的纱布块压在出血部位1-2分钟,止血后最好擦干残留药液。 治疗局部烧伤、褥疮和肢体溃疡也可采用同样的方法,以使其坏死组织易于脱落。这些病例若继续使用聚甲酚磺醛溶液则疗效更佳。 口腔粘膜与牙龈的病变,在使用聚甲酚磺醛溶液治疗后必须彻底漱口。 |
副作用 |
1)严重的不良反应(偶尔发生:O.1%以下,有时发生:0.1~5%,无特定:5%以上或几率不明)眼。 (1)青光眼:在连续用药数周后,偶尔会出现眼压升高或青光眼,因此须定期进行眼压检查。 (2)疱疹性角膜炎、真菌性角膜炎、绿脓杆菌感染:有时会诱发疱疹性角膜炎、真菌性角膜炎、绿脓杆菌感染等。出现上述情况,应采取妥善的处置。 (3)穿孔:用于疱疹性角膜炎、角膜溃疡或外伤等,有可能引起穿孔。 (4)后囊下白内障:长期用药时,有时会出现后囊下白内障。 2)其他不良反应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应采取停药等妥善措施。过敏症眼睑炎眼刺激感、结膜充血垂体、肾上腺皮质系统功能(长期连续使用时)抑制垂体、肾上腺皮质系统功能其他延迟创伤的治愈。 |
用药后偶有局部刺激症状(如灼烧感或疼痛),通常可耐受,并会很快消失。当治疗口腔病变时,请注意其高酸性可能损伤牙釉质。 |
禁忌 |
对本制剂的成份有过敏史的患者。 原则上禁忌(对下述患者原则上不使用,但在有特殊需要时,需慎重用药): 1)角膜上皮剥离或角膜溃疡的患者。(有可能使这些疾病加重。此外,有可能引起角膜穿孔。 2)病毒性角结膜疾病、结核性眼疾病、真菌性眼疾病或化脓性眼疾病的患者。(有可能使这些疾病加重。此外,有可能引起角膜穿孔。 |
怀孕期阎,尤其是在妊娠的最后三个月,任何宫颈部的处理均不宜使用,而阴道及其附近区域的处理仅在绝对必要时方可应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米龙。 化学名称为:1,4-二烯-3,20-二酮,9-氟-11,17-二羟基-6-甲基-(6α,11β)-孕烷。 分子式:C22H29FO4 分子量:376.47 |
本品主要成分为聚甲酚磺醛。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混悬液。 |
本品为红棕色的澄清液体。 |
注意事项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
1、本品为外用药,切忌内服。 2.本品应避免与眼睛接触。 3、本品会加速和增强修复过程,如果用药后出现坏死组织从病灶处脱落,有时甚至是大片脱落,无需惊恐。 4、经期停止治疗 ;治疗期间避免性生活。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处。 5、棉织物及皮革与该药接触后,须在制剂未干前立即用水洗净。 6、阴道栓剂上的斑点是其基质产生的自然现象,不影响药物的使用及疗效,也不影响其耐受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