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米龙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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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氟米龙滴眼液

丙酸倍他米松乳膏

规格

5ml/盒

0.05%*10g
生产企业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J20180067

国药准字H20060760
说明
适应症

对皮质类固醇敏感的睑结膜、球结膜、角膜及其他眼前段组织的炎症。

本品用于缓解13岁及以上儿童及成人激素敏感性皮肤病出现的炎症和瘙痒症状。

用法用量

滴眼:一次1~2滴,一日2~4次,用前摇匀,滴于结膜囊内。治疗开始的24~48小时,可酌情增加至每小时2滴。注意勿过早停药。

均匀涂本品一薄层于患处,每日1~2次,每周总量不超过45g,勿采用封包治疗。

副作用

1)严重的不良反应(偶尔发生:O.1%以下,有时发生:0.1~5%,无特定:5%以上或几率不明)眼。

(1)青光眼:在连续用药数周后,偶尔会出现眼压升高或青光眼,因此须定期进行眼压检查。

(2)疱疹性角膜炎、真菌性角膜炎、绿脓杆菌感染:有时会诱发疱疹性角膜炎、真菌性角膜炎、绿脓杆菌感染等。出现上述情况,应采取妥善的处置。

(3)穿孔:用于疱疹性角膜炎、角膜溃疡或外伤等,有可能引起穿孔。

(4)后囊下白内障:长期用药时,有时会出现后囊下白内障。

2)其他不良反应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应采取停药等妥善措施。过敏症眼睑炎眼刺激感、结膜充血垂体、肾上腺皮质系统功能(长期连续使用时)抑制垂体、肾上腺皮质系统功能其他延迟创伤的治愈。

常见的局部不良反应为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和刺痛(发生率0.4%)。其他局部不良反应发生率极低,由高到低排列为:灼热、瘙痒、刺激感、干燥、毛囊炎、多毛症、痤疮样药疹、皮肤色素减退、口周皮炎、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皮肤溃烂、继发感染、皮肤萎缩和粟粒疹。

禁忌

对本制剂的成份有过敏史的患者。

原则上禁忌(对下述患者原则上不使用,但在有特殊需要时,需慎重用药):

1)角膜上皮剥离或角膜溃疡的患者。(有可能使这些疾病加重。此外,有可能引起角膜穿孔。

2)病毒性角结膜疾病、结核性眼疾病、真菌性眼疾病或化脓性眼疾病的患者。(有可能使这些疾病加重。此外,有可能引起角膜穿孔。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米龙。 化学名称为:1,4-二烯-3,20-二酮,9-氟-11,17-二羟基-6-甲基-(6α,11β)-孕烷。 分子式:C22H29FO4 分子量:376.47

本品主要成分为丙酸倍他米松。

性状

本品为白色混悬液。

本品为白色乳膏。

注意事项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1.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患者不应擅自延长用药时间。

2.本品仅供外用,避免接触眼睛。

3.本品不适宜采用封包疗法。

4.如出现局部不良反应应及时与医生联系,如局部皮肤刺激症状加重,应停药并对症治疗。

5.未经医生允许本品不能与任何含有皮质激素的药物合用。

6.本品不适用于面部和婴儿皮肤。

7.如患者继发皮肤感染,应在有效抗生素治疗下慎用本品。若无好转则需停药直至感染被完全控制。

8.大量使用高效外用皮质激素后应定期检查HPA轴功能,常用方法有尿游离皮质醇测定、ACTH兴奋试验等。若出现HPA轴抑制,则应停药观察或者减少用药次数,或者换用疗效较低的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