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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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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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 |
100mg |
生产企业 | ||
批准文号 |
H20181214 |
H2017023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成人未经治疗的急性髓性白血病的诱导缓解和成人复发和难治性急性髓性白血病的诱导缓解。和用于成人和儿童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ALL)的二线治疗。 |
本品适用于治疗以下成年患者: 国际预后评分系统(IPSS)中的中危-2及高危骨增生异常综合征(MDS), 慢性粒-单核细胞白血病(CMML)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分类的急性髓系白血病(AML)、骨髓原始细胞为20-30%伴多系发育异常。 |
用法用量 |
急性髓性白血病: 在成人急性髓性白血病,与阿糖胞苷联合用药时的推荐剂量为每天静脉注入12mg/m2,连续使用三天。另一用法为单独和联合用药,推荐剂量为每天静脉注射8mg/m2,连续使用五天。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ALL):作为单独用药,成人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的推荐剂量为每天静脉注入12 mg/m2,连续使用三天;儿童10mg/m2,连续使用三天。(详见说明书) |
1.首个治疗周期 对于所有患者,不考虑基线血液学实验室检查值如何。首个治疗周期的推荐起始剂量为75mg/m2,每天经皮下给药,共7天,给予患者预防用药,以预防恶心和呕吐。 首次给药前应当收集患者全血细胞计数。肝脏生化指标和血清肌酐值。 2.后续治疗周期 每4周为一治疗周期。建议患者至少接受6个周期的治疗。但对于完全或部分缓解的患者可能需要增加治疗周期。只要者持续受益,即可持续治疗。 应当监测惠者的血液学缓解情况和肾脏毒性(见[注意事项]),可能有必要按照下文所述延迟给药或减小剂量。 ...... 皮下给药 为了提供均质混悬液,给药注射器内药液必需在给药前充分混悬。再混悬时,在手掌之间用力滚动注射器,直到形成均质、混浊的混悬液。 本品混悬液皮下给药。大于4mL的药液应当均等分至两支注射器中,注射至两个不同部位,每次注射时轮换注射部位(大腿,腹部或上臂)。新注射部位应当距离旧注射部位至少25cm,不得注射至触痛、挫伤、发红或坚硬部位。 混悬液稳定性:供皮下给两的非冷藏注射用水复溶的药液可保存在25℃下最长达1小时或保存在2℃-8℃之间最长达8小时;当采用冷藏(2℃-8℃)注射用水复溶时,可保存在2℃-8℃之间22小时。 |
副作用 |
禁用于肝肾功能严重损伤的病人以及感染未得到控制的病人。 |
在说明书的其它章节中描述了以下不良反应: -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见[注意事项]) -肝性昏迷(见[注意事项]) -血肌酐升高,肾衰竭和肾小管酸中毒(见[注意事项]) -肿痼溶解综合征(见[注意事项]) 最常发生的不良反应:恶心,贫血,血小板减少,呕吐,发热,白细胞减少,腹泻,注射部位红斑,便秘,中性粒细胞减少,瘀斑。 最频繁(>2%)导致临床干预的不良反应: 停药: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 暂停给药: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发热,肺炎,中性粒细胞减少性发热。 剂量降低: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 |
禁忌 |
禁用于肝肾功能严重损伤的病人以及感染未得到控制的病人。 |
禁用于晚期恶性肝肿瘤患者(见[注意事项])。 禁用于已知对阿扎胞苷或甘露醇过敏的患者。 |
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盐酸伊达比星,其化学名为4-去甲氧基柔红霉素盐酸盐。 |
阿扎胞苷。 分子式:CaH2N4O3 分子量:244 本品中所用辅料为甘露醇。 |
性状 |
本品为橙红色疏松冻干块状物,有引湿性。 |
本品为白色疏松块状物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应在有白血病化疗经验的医师指导下进行。 2.除非在利大于弊的情况下,否则由于先前药物治疗或放疗引起骨髓抑制的病人不可使用本品。 3.已有心脏疾病以及先前使用高蓄积量蒽环类药物治疗,或者其他具潜在心脏毒性药物的使用都增加了本品所导致心脏毒性的危险性。这些病人在开始使用本品以前应先权衡利弊得失。 4.和大多数细胞毒药物一样,本品有致突变性,对大鼠有致癌性。 5.本品是强烈的骨髓抑制剂,所有病人使用治疗剂量的本品都会出现骨髓抑制,主要是白细胞的抑制。所以治疗时应仔细监测病人的血象,包括粒细胞、红细胞和血小板。通常,应进行足够的实验室检查以监测药物耐受性,并给予足够的支持治疗,以保护患者免于药物毒性所致的损害。当病人出现严重出血、严重感染时必须进行迅速而有效的处理。(详见说明书) |
1.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 阿扎胞苷导致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藏少。多次监测全血细胞计数,以评估缓解和/或毒性,至少在每给药周期前进行监测。首个周期以推荐剂量给药后,基于血细胞最低值计数和血液应答调整后续周的剂量(见[用法用量])。 2.既往患有重度肝损害患者中的阿扎胞苷毒性 由于在既往患有重度肝损害的患者中阿扎胞苷具有潜在肝毒性,因而肝疾病患者用药需谨慎。由于疾病的转移性导致患者具有广泛肿瘤负担,据报告此类患者在阿扎胞苷治疗期间曾发生进行性肝昏迷和死亡,特别是在基线白蛋白<30g/L的此类患者中。阿扎胞苷禁用于晚期恶性肝肿瘤患者(见[禁忌])。 尚未在肝损害的MDS患者中研究阿扎胞苷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为临床试验中排除了这些患者。 3.肾毒性 在接受阿扎胞苷静脉给药与用于非MDS的其它化疗药物联合治疗的患者中报告了不回程度的毒性反应,从血肌酐升高至肾衰竭和死亡。另外,阿扎胞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