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维拉帕米缓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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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维拉帕米缓释片

布美他尼片

规格

0.24g*10片

1mg
生产企业

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H20181180

国药准字H43021533
说明
适应症

原发性高血压

1.水肿性疾病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肾脏疾病(肾炎、肾病及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肾功能衰竭),尤其是应用其他利尿药效果不佳时,应用本类药物仍可能有效。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急性肺水肿和急性脑水肿等。

2.高血压。在高血压的阶梯疗法中,不作为治疗原发性高血压的首选药物,但当噻嗪类药物疗效不佳。尤其当伴有肾功能不全或出现高血压危象时,本类药物尤为适用。

3.预防急性肾功能衰竭用于各种原因导致肾脏血流灌注不足,例如失水、休克、中毒、麻醉意外以及循环功能不全等,在纠正血容量不足的同时及时应用,可减少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机会。

4.高钾血症及高钙血症。

5.稀释性低钠血症尤其是当血钠浓度低于120mmol/L时。

6.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症(SIADH)。

7.急性药物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中毒等。

8.对某些呋塞米无效的病例仍可能有效。

用法用量

服用本品应调整给药剂量以达给药个体化,服药时不可咀嚼,应用足量水送服,最好在餐中或餐后尽快服用成人推荐剂量为每日服用1~2片,分1~2次服用或遵医嘱。初始每日早晨服用1片,如疗效不足,晚上加服1/2~1片。根据治疗效果逐渐调整给药剂量。增加剂量应在上一剂量后24小时进行。长期使用本品的日安全当剂量为不超过480mg/日。对本品反应增强的患者(老年人或身体瘦弱者)服用本品1片

1.成人。

治疗水肿性疾病或高血压,口服起始每日0.5~2mg(半片~2片),必要时每隔4~5小时重复,最大剂量每日可达10~20mg(10~20片)。也可间隔用药,即隔1~2日用药1日。

2.小儿。

口服一次按体重0.01~0.02mg/kg,必要时4~6小时1次。

副作用

1以推荐的单剂量和每日总量为起始剂量并逐渐向上调整剂量用药,严重不良反应少见;

2发生率在1~10%的不良反应:便秘(7.3%);眩晕、轻度头痛(3.5%);恶心(2.7%);低血压(2.5%);头痛(2.2%)。外周水肿(2.1%);充血性心力衰竭(1.8%);窦性心动过缓(1.4%),I度、II度或III度房室阻滞(1.2%);皮疹(1.2%);乏力;心悸;转氨酶升高,伴或不伴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的升高,这种升高有时是一过性的,甚至继续使用维拉帕米仍可消失;

3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低血压;心动过速;潮红;溢乳;牙龈增生;非梗阻性麻痹性肠梗阻等。

1.常见者与水、电解质紊乱有关、尤其是大剂量或长期应用时,如体位性低血压、休克、低钾血症、低氯血症、低氯性碱中毒、低钠血症、低钙血症以及与此有关的口渴、乏力、肌肉酸痛、心律失常等。

2.少见者有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甚至心脏骤停)、头晕、头痛、纳差、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胰腺炎、肌肉强直等.骨髓抑制导致粒细胞减少,血小板藏少性紫癜和再生障碍性贫血,肝功能损害,指(趾)感觉异常,高糖血症,尿糖阳性,原有糖尿病加重,高尿酸血症。耳鸣、听力障碍多见于大剂量静脉快速注射时(每分钟剂量大于4-15mg)、多为暂时性,少数为不可逆性,尤其当与其他有耳毒性的药物同时应用时。在高钙血症时,可引起肾结石。尚有报道本药可加重特发性水肿。偶见未婚男性遗精和阴茎勃起困难。大剂量时可发生肌肉酸痛、胸痛。对糖代谢的影响可能小于呋塞米。

禁忌

1严重左心室功能不全;

2低血压(收缩压小于90mmHg)或心源性休克;

3病窦综合征(已安装心脏起搏器并行使功能者除外);

4II或III度房室阻滞(已安装心脏起搏器并行使功能者除外);

5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病人合并房室旁路通道;

6已知对盐酸维拉帕米过敏的病人。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维拉帕米

布美他尼。

性状

本品为长条形淡绿色薄膜衣片

本品为色片。

注意事项

1必须调整剂量以达到个体化治疗。必须和食物同时服用;

2心力衰竭:维拉帕米的负性肌力作用可因其减轻后负荷(降低循环血管阻力)而代偿,净效应不损害心室功能。但是严重左心室功能不全(肺楔压大于20mmHg或射血分数小于30%)、中-重度心力衰竭的病人、已接受β受体阻滞剂治疗的任何程度的心室功能障碍的病人,避免使用维拉帕米。必须使用维拉帕米的轻度心功能不全的病人,治疗之前需已有洋地黄类或利尿剂控制临床症状;

3预激综合症:维拉帕米会加速房室旁路前向传导。房室旁路通道合并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病人静脉用维拉帕米治疗,会通过加速房室旁路的前向传导,引起心室率加快,甚至诱发心室颤动。虽然口服维拉帕米未见上述报道,但这种病人接受口服维拉帕米可能有危险,因此禁止使用;

4传导阻滞:维拉帕米可能导致房室结和窦房结传导阻滞,与血浆浓度增高相关,尤其是在治疗早期的增量期。引起I度房室阻滞、一过性窦性心动过缓,有时伴有结性逸搏。高度房室传导阻滞不常见(0.8%)。当出现显著的I度房室传导阻滞或逐渐发展成II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时,需要减量或停药;

5肝功能损害:因维拉帕米在肝内广泛代谢,肝功能损害的病人慎用维拉帕米。严重肝功能不全时维拉帕米的清除半衰期延长至14~16小时,该类病人只需服用正常剂量的30%;

6肾功能损害:肾功能损害的病人慎用维拉帕米。密切观察PR间期的异常延长或其它中毒症状。血液透析不能清除维拉帕米;

7神经肌肉传导减弱:有报道维拉帕米减弱肌肉萎缩病人的神经肌肉传导,该类病人可能需要减量;

8血清钙:维拉帕米不改变血清钙浓度,但也有高于正常范围的血钙水平可能影响维拉帕米疗效的报道;

9因维拉帕米可引起转氨酶增高,为慎重起见,接受维拉帕米治疗的患者应定期监测肝功能

1.交叉过敏。对磺胺药和噻嗪类利尿药过敏者,对本药可能亦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可致血糖升高﹑尿糖阳性,尤其是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患者,过度脱水可使血尿酸和尿素氮水平暂时性升高。血Na+﹑Cl﹑K+﹑Ca2+和Mg2+浓度下降。

3.下列情况慎用:

(1)无尿或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后者因需加大剂量,故用药间隔时间应延长,以免出现耳毒性等副作用。

(2)糖尿病。

(3)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

(4)严重肝功能损害者,因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

(5)急性心肌梗死,过度利尿可促发休克。

(6)胰腺炎或有此病史者。

(7)有低钾血症倾向者,尤其是应用洋地黄类药物或有室性心律失常者。

(8)前列腺肥大。

4.随访检查:

(1)血电解质,尤其是合用洋地黄类药物或皮质激素类药物﹑肝肾功能损害者。

(2)血压,尤其是用于降压,大剂量应用或用于老年人。

(3)肾功能。

(4)肝功能。

(5)血糖。

(6)血尿酸。

(7)酸碱平衡情况。

(8)听力。

5.动物实验提示本药能延缓胎儿生长和骨化。对新生儿和乳母的情况尚不清楚。能增加尿磷的排泄量,可干扰尿磷的测定。

6.运动员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