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按C14H19BCl2N2O4计 4mg |
600万IU/支 |
生产企业 |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80010 |
国药准字S20040010 |
说明 | ||
适应症 |
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用,治疗已接受过至少ー既往治疗的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 |
1.用于治疗某些病毒性疾病,如急慢性病毒性肝炎、带状疱疹、尖锐湿疣。 2.用于治疗某些肿瘤,如毛细胞性白血病、慢性髓细胞性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恶性黑色素瘤、肾细胞癌、喉乳头状瘤、卡波氏肉瘤、卵巢癌、基底细胞癌、表面膀胱癌等。 |
用法用量 |
本品需在具有多发性骨髓瘤治疗经验的医生的监督下开始治疗,并对治疗进行监测。 用量:本品的推荐起始剂量:在28天治疗周期的第1、8和15天,每周1次,每次口服给药4mg。来那度胺的推荐起始剂量:在28天治疗周期的第1-21天,每三1次,每次给药25mg。地塞米松的推荐起始剂量:在28天治疗周期的1、8、15和22天给药,每次40mg。 给药方案:伊沙佐米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合给药 关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的更多信息,请参考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的药品说明书 用法:本品的给药途径为口服。 患者应该在每个治疗周期第1、8和15天大致相同的时间服药,在进餐前至少1小时或进餐后至少2小时服用本品(见药代动学)。应用水送服整粒胶囊。请勿压碎、咀嚼或打开胶囊(见注意事项) 在开始一个新的治疗周期前: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应为≥1000/mm3 血小板计数应≥75.000/mm2 根据医生判定,非血液学毒性一般应复至患者的基线状况或≤1级 治疗应持续至疾病进展或出現不可接受的毒性。由于24个周期之后的耐受性和性相关数据有限,因此对于需要长于24个周期的联合给药治疗,应基于患者个体获益风险评估结果。(见药理毒理) 廷误或漏服剂量 如果延误或漏服一剂本品,只有当距离下次计划给药时间≥72小时,方可补服漏服剂量。距离在下次计划给药的72小时内不得补服。不得服用双倍剂量以补服漏服的剂量。如果患者在服药后呕吐,不应重复服药,而应在下次计划给药时恢复给药。 |
本品可以肌内注射、皮下注射和病灶注射。 1.慢性乙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3~6×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 2.急慢性丙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3~6×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 3.丁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4~5×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 4.带状疱疹:肌内注射,1×106IU/日,连用6天,同时口服无环鸟苷。 5.尖锐湿疣:可单独应用,肌内注射,1~3×106IU/日,连用四周。也可与激光或电灼等合用,一般采用疣体基底部注射,1×106IU/次。 6.毛细胞白血病:2~8×106IU/m2/天,连用至少3个月。 7.慢性粒细胞白血病:3~5×106IU/m2/天,肌内注射。可与化疗药物羟基脲、Ara-c等合用。 8.多发性骨髓瘤:作为诱导或维持治疗,3~5×106IU/m2,肌内注射,3次/周,并与VMCP等化疗方案合用。 9.非何杰金氏淋巴瘤:作为诱导或维持治疗,3~5×106IU/m2,肌内注射,3次/周,并与CHVP等化疗方案合用。 10.恶性黑色素瘤:6×106IU,肌内注射,3次/周,与化疗药物合用。 11.肾细胞癌:6×106IU,肌内注射,3次/周,与化疗药物合用。 12.喉乳头状瘤:3×106IU/m2,肌内注射或皮下注射,每周3次(隔日1次)。 13.卡波氏肉瘤:50×106IU/m2/天,连续5天,每次静脉滴注30分钟。至少间隔9天再进行下一个5天的治疗期。 14.基底细胞癌:5×106IU,瘤灶内注射,3次/周,3周。 15.卵巢癌:5~8×106IU,肌内注射,3次/周,与化疗药物合用。 |
副作用 |
由于本品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合给药,因此关于不良反应的其他信息,请参考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的药品说明书。 |
使用本品常见有发烧、头痛、寒战、乏力、肌痛、关节痛等症状,常出现在用药的第一周,不良反应多在注射48小时后消失。如遇严重不良反应,须修改治疗方案或停止用药。一旦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用药。少数病人可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血象异常,停药后即可恢复正常。偶见有厌食、恶心、腹泻、呕吐、脱发、血压升高或降低、神经系统功能紊乱等不良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活性成分或任何辅料过敏。 由于本品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合给药,因此关于禁忌方面的其他信息,请参考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的药品说明书。 |
1.对重组人干扰素α2b或该制剂的任何成分有过敏史者。 2.患有严重心脏疾病者。 3.严重的肝、肾或骨髓功能不正常者。 4.癫痫及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损伤者。 5.有其他严重疾病不能耐受本品者,不宜使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枸橼酸伊沙佐米 2.3mg:每粒胶囊含3.3mg枸橼酸伊沙佐米,相当于2.3mg伊沙佐米 3mg:每粒粒胶强含4.3mg枸橼酸伊沙佐米,相当于3mg伊沙佐米 4mg:每粒胶含5.7mg枸橼酸伊沙佐米,相当于4mg伊沙佐米 化学名称 2-[(1R)-1-[2-(2,5-二氯苯甲酰)氨基]乙酰基]氮基]-3-甲基丁基]-5-第-1,3,2-二氩戌环4,4二乙酸 |
主要组成成分:重组人干扰素α2b、人血白蛋白 |
性状 |
本品为选粉色胶囊(2.3mg)、浅灰色胶囊(3mg)或浅橙色(4mg)胶囊,売上印有标识“Takena”及规格,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本品为无色透明液体,无肉眼可见的不溶物。 |
注意事项 |
由于本品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合给药,因此关于注意事项方面的其他信息,请参考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的药品说明书。 |
1.本品冻干制剂为白色疏松体,溶解后为无色透明液体,如遇有浑浊、沉淀等异常现象,则不得使用。包装瓶有损坏、过期失效不能使用。 2.以注射用水溶解时应沿瓶壁注入,以免产生气泡,溶解后宜于当日用完,不得放置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