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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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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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ml/支 |
312.5mg*12袋/盒 |
生产企业 | 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S20181013 |
国药准字H2011330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疫苗推荐用于2岁以上高危人群预防肺炎球菌性肺炎,包括上述23个血清型的肺炎球菌引起的系统性感染。 1.高危人群包括: (1)65岁以上的老年人。 (2)免疫功能正常,但患有慢性疾病(如心血管病﹑肺病﹑糖尿病﹑酒精中毒﹑肝硬化)者。 (3)免疫功能减弱者:脾切除或脾功能不全﹑镰状细胞病﹑何杰金病﹑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慢性肾衰﹑肾病综合症和器官移植者。 (4)无症状和症状性艾滋病毒感染者。 (5)脑脊液漏患者。 2.特殊人群:在感染肺炎球菌或出现其并发症的高危环境中群居者或工作人员(如长期住院的老年人﹑福利机构人员等)。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球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5.其它感染: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初次接种:一剂量(0.5ml) 。 再次接种:一剂量(0.5ml)。据目前所知,对已接种过肺炎球菌疫苗者不建议进行系统性再接种。但是,对于肺炎双球菌感染的高危人群(如脾切除者)中接种肺炎球菌疫苗超过5年者,或体内抗体滴度显著下降者(如肾病综合症、肾衰或器官移植者),建议进行再次接种。另外,建议10岁以下患有肾病综合症、脾切除和镰状细胞病的儿童间隔3-5年再次接种本疫苗。 肌肉或皮下注射。 |
凉开水冲服。成人肺炎及其他中重度感染:一次625mg(2袋),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其他感染:一次312.5mg(1袋),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小儿①新生儿及3个月以内婴儿。按阿莫西林计算,按体重一次15mg/kg,每12小时1次。②体重≤40kg的小儿。按阿莫西林计算,一般感染:按体重一次2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体重一次20mg/kg,每8小时1次。较重感染:按体重一次4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体重一次40mg/k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其他感染剂量减半。 |
副作用 |
注射部位的局部反应:疼痛﹑红斑(暗红斑)﹑硬结﹑水肿,这些反应都很轻微且为一过性的。 罕见的阿蒂斯型反应也有报道。这种反应可以完全恢复,不会有后遗症;它们大多发生在体内已有很高肺炎球菌抗体水平者。 系统性反应:在约2%的接种对象中观察到中度及一过性的发热,超过 39℃的发热比较罕见 。发热症状一般出现在注射疫苗后且在24小时内自然消退。 其他常见的反应,如淋巴结病﹑皮疹﹑风疹﹑关节痛﹑过敏反应﹑头痛﹑肌痛﹑不适﹑衰弱及疲倦也有报道。 |
1.少数患者可出现轻度的恶心、呕吐和腹泻等胃肠道副作用。如出现这些副作用,可在用餐开始时服用就会恢复正常。2.偶见荨麻疹和麻疹样皮疹,发生荨麻疹和严重的麻疹样皮疹时,应停止使用本品。3.极少数患者可见暂时性的肝功能异常。 |
禁忌 |
1.对疫苗中某种成份过敏者. 2.发热﹑急性感染,慢性病急性发作期,最好推迟接种. 3.除非有特殊的原因,否则本疫苗不推荐给三年内已接种者. 4.已证实或怀疑有肺炎球菌感染不是接种本疫苗的禁忌症,应视其所处危险状态决定是否接种. |
青霉素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1个免疫剂量(0.5ml)含: 1.活性成分:纯化肺炎球菌荚膜多糖:1, 2, 。, 4, 5, 6B, 7F, 8, 9N, 9V, 10A, 11A, 12F, 14, 15B, 17F, 18C, 19A, 19F, 20, 22F, 22F, 。3F………………………………………以上23种血清型各25 μg 2.稀释液:酚缓冲液加至0.5ml酚缓冲液( pH6.9)含:苯酚(?1.25mg)﹑氯化钠﹑磷酸二钠﹑磷酸一钠和注射用水。 |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
性状 |
本品为澄清无色溶液。 |
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细颗粒;气芳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严禁皮内注射和血管内注射,应确保针头不进入血管. 建议在接受脾切除手术或免疫抑制治疗(化疗等)前至少两周接种本疫苗.再次接种应严格遵照【用法用量】.请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 |
1.必要时用前需做青霉素钠的皮内敏感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2.动物试验本品无致畸作用。除非经过医生慎重研究,否则妊娠期内不建议使用本品。3.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4.中度或重度肾功能衰竭的病人应用本品,应按医嘱调整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