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头孢西酮钠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注射用头孢西酮钠

司帕沙星片

规格

0.5g(按C18H15Cl2N5O5S3计算)

0.1g*8片
生产企业

大同五洲通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J20180049

国药准字H10980257
说明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胆道感染,腹膜炎),泌尿系统,生殖系统,皮肤与软组织、骨与关节感染。本品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用药。本品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β-溶血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具有良好的抗菌活性。对革兰阴性菌的作用与头孢唑林相似。

本品可用于由敏感菌引起的呼吸系统感染,肠道感染,胆道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口腔科感染。

用法用量

1、通常,成人一日1-4g,分2-3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可随年龄和症状的不同适当增减用量,严重感染时可增加至一日6g。4周以上儿童一日50mg/kg,分2-3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2、肾功能异常者,根据肾功能程度适当调整用药量及用药间隔。如同时伴有肝功能损伤者更应加以注意,适当调整剂量。

3、溶液配制方法:

(1)静脉注射:将1g本品溶解于5ml注射用水中,在2-3分钟内缓慢注射。

(2)静脉滴注:用适量注射用水、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溶解本品后静脉滴注,滴注时间最少持续30分钟。

(2)溶解后的药液宜立即使用,若必须贮存可于冰箱内冷藏24小时内用完,并注意在使用前观察溶液外观。

口服,成人一次0.1~0.3g,最多不超过0.4g,一日1次,疗程一般5~10日,可据病种及病情适当增减疗程。

副作用

1、过敏反应:主要表现为发热、皮疹、红斑等过敏反应,如出现应立刻停药,并注意观察。罕见休克发生,应于给药后注意观察,若发生舌头喉咙肿胀,支气管痉挛,呼吸困难,低血压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必要时抢救。

2、消化系统:偶见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症状。注射速度过快可引起恶心,通过减慢注射速度可以避免。罕见发生伪膜性肠炎等伴有血便的重症肠炎,若因应用本品而出现腹痛或频繁腹泻时,应立即停药并做适当处置。肠梗阻患者忌用本品。

3、神经系统:偶见头痛、头晕等症状。

4、血液循环系统:偶见凝血功能障碍,有致出血的报道。极少数情况下可出现白细胞、血小板和中性粒细胞减少,贫血。

5、泌尿生殖系统:偶见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一过性升高,罕见间质性肾炎。

6、肝和胆管:偶见碱性磷酸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罕见胆汁淤积性黄疸型肝炎。

7、局部反应:偶可引起注射部位瘀血红肿;极个别情况下,可以引起血栓。

8、其他:长期用药可致菌群失调,发生二重感染;也有引起维生素缺乏的报道。

1.消化系统反应:如恶心、呕吐、食欲缺乏、上腹部不适、软便、腹泻、腹胀、便秘血便、口腔炎等。2.过敏应:如皮疹、发热、局部发红、水肿、瘙痒、水疱、红斑、光敏反应、充血等。3.中枢神经系统:头痛、头昏、烦燥、失眠痉挛、震颤等。4.实验室检查:GOT、GPT、ALP、LDH、BUN、γ—CTP、血肌酐及总胆红素升高,也可致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及白细胞、红细胞、血红蛋白和血小板降低等;国外有QT轻度延长的报告。5.其他:偶见肌腱炎、假膜性肠炎间质性肺炎休克过敏综合征(呼吸困难、浮肿、声音嘶哑、潮红、瘙痒症等)、眼粘膜综合征(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低血糖麻木感、不舒服感、疲倦感等。

禁忌

以下患者禁用:

1、对本品或对头孢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

2、早产儿及新生儿。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西酮钠。

本品化学成分为司巴沙星。化学名称为5-氨基-1-环丙基-7-(顺式-3,5-二甲基-1-哌嗪基)-6,8-二氟-1,4-二氢-4-氧代-3-喹啉羧酸。【成份】分子式:C19H22F2N4O3分子量:392.41

性状

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结晶性粉末:几乎无臭,有引湿性。

本品为黄色或淡黄色片。

注意事项

1、由于有发生休克的可能,给药前应详细问诊,最好在用药前进行皮肤敏感试验。

2、应事先做好发生休克的急救处置准备,应让用药患者保持安静状态,充分观察。

3、以下患者慎用本品:

(1)对青霉素类抗生素有过敏既往史者。

(2)本人或父母易引起变态反应性疾病体质者。

(3)肾、肝功能障碍者。

(4)血友病、血小板减少者。

(5)胃肠道溃疡者。

(6)经口摄取不良的患者或采取非经口营养的患者、高龄者、全身状态不佳者因可能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要充分进行观察。

4、为防止耐药菌的产生,建议进行细菌敏感性试验。

5、药物对检验值或诊断的影响:

(1)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Coombs)呈阳性反应。

(2)以非酶法测定尿糖可呈假阳性。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三个月以内的孕妇慎用本品;虽然有数据显示本品在母乳中含量极低(<1μg/ml),但仍建议哺乳期妇女慎用本品

7、儿童用药:早产儿和新生儿不推荐应用本品。

8、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常伴有肾功能减退,应适当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9、药物过量:如发生药物过量,应立即停用本品,必要时进行血液透析。

1.光敏患者慎用或禁用。2.用药期间,应尽可能避免接触日光、暴晒。若有光敏症状产生,如皮疹、瘙痒、水疱等,必须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治疗。3.肝、肾功能异常者应慎用或适当降低剂量。4.有癫痫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慎用。5.可能有QT延长的患者,如心脏病患者(心律失常缺血性心脏病等)、低钾血症低镁血症,服用抗心律失常药物者等,应慎用本品。6.高龄者慎用本药,若使用应适当降低用量。7.与牛奶、食物同服不影响本品的吸收。8.服用本品后分枝结核杆菌检查可能呈假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