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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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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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 |
10ml*6支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尔吉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C20181019 |
国药准字Z20093513 |
说明 | ||
适应症 |
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如皮炎、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钱币状皮炎和寻常型银屑病。 |
清热疏风,利咽解毒。用于外感风热、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干、咽痛、喉核肿大、口渴、发热;急慢性扁桃体炎性咽炎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以薄层涂于患处,依症状每日一至二次,并缓和地摩擦。如有需要,可用多孔绷带包扎患处,通常毋需用密封的包扎。药效欠佳者或较顽固的患者,可改用短时的密封包扎以增强疗效。对于慢性皮肤疾患(如银屑病或慢性湿疹),使用本品时不应突然停用,应交替换用润肤剂或药效较弱的另一种皮质类固醇,逐渐减少本品用药剂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发:用药部位刺激性症状,如烧灼感、瘙痒。罕见:皮肤干燥、红斑、皮肤萎缩、毛囊炎、痤疮或脓疱,如已发生严重的刺激性或过敏症状,应终止治疗。已报道局部用药的不良反应包括:接触性过敏、皮肤色素沉着或继发性感染。此外,尤其在长期使用,或用于大面积皮肤或使用密封性包扎,或用于例如面部、腋下等通透性高的皮肤部位,可能发生萎缩纹、萎缩性变化、出血、日周皮炎或玫瑰痤疮样皮炎、毛细血管扩张、紫癜、或激素性痤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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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2.细菌和病毒性皮肤病(如水痘、脓皮病、接种疫苗后、单纯疱疹、带状疱疹)、真菌性皮肤病、梅毒性皮肤病变、皮肤结核病、玫瑰痤疮、口周皮炎、寻常痤疮患者。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卤米松一水合物。 |
金银花提取物、黄芩提取物。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乳膏。 |
本品为红棕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皮肤结核、梅毒、病毒性皮肤病、预防接种皮肤反应、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皮肤感染应用本品,同时需加用全身抗感染剂 ;3.本品避免接触眼结膜、亦不应长期用于面部及皮肤皱折区。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有高血压病、肝病、肾病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